别撩人了,娘子

第一百零四章 欲其灭

姬凤苏生起了幸许趣味,一脚踩在王小宝的脚背上,“男未婚,女未嫁的,还谋杀亲夫?”

王小宝硬着头皮,媚俗的说道,“这不马上就娶了嘛!”

姬凤苏牵着王小宝的手,靠着他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嘟嘟嘴巴,“这可不一定。”

早上的打闹,可以说是姬凤苏故意的也可以说是王小宝纵容的。两人都知道,到了晚上,便是离别的时候了。

无论事情是否成功,姬凤苏终究是要走的。

除非王小宝甘愿跟她一起走,她也不介意的,毕竟以王小宝的资质,这人只要细心培养,将来绝对是一名猛将。

因为就在同一个寨子里,路程不远,所以用不上什么轿子,于是王小宝就亲力亲为的背着姬凤苏走过那一段路,身后的奴婢举起红伞。

这个黑风寨不同往日的阴森,整一个灯火通明。

王小宝的心中沉甸甸的,他心中既有欢喜又有感伤。

欢喜的是,与自己喜欢的女人成亲。虽然一开始他是不乐意的,那这才几日的时间里,难以想象他竟会如此的喜欢这个女人。

喜欢与她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感伤的是,她就要离开了。

王小波正在陷入不易出现的愁怅时刻,突然耳朵就被人狠狠地揪住,王小宝这个暴脾气的就要打过去。

突然反应过来,他后背就那么一个人,姬凤苏。

他打不得惹不起,也舍不得的姬凤苏。

王小宝无奈的开口,“别闹了,让我再惆怅一会吧!”

可回应他的,却不是姬凤苏雷厉风行的语气,“小宝,我的头好晕,感觉好累。”

软塌塌的,同时也无比的虚弱。

王小宝几乎是瞬间将姬凤苏放下来,一看,姬凤苏那原本本就苍白的脸上都已经开始变得铁青,她的红唇被紧紧的咬住。

王小宝生怕她将自己给咬出血来,连忙将自己的手递过去给她咬。

拥着没有一丝力气的姬凤苏,王小宝慌张的道,“我带你去找大夫。”后面的人本来因为王小宝的突然停止前行,愣愣的站在后面。

这次又听到王小宝要带新娘子去找大夫,也开始慌了。

这时一个带着戏谜的声音传来,“整个黑风寨的大夫都被杀了,你这是要上那去找啊!”

王小宝与姬凤苏目光同时注视着二把手,姬凤苏握住自己的呼吸,紧紧的握住王小宝的手,感受到对方不明显的一颤。

她的手掌不断的收紧,以此来稳住王小宝的慌乱的情绪。

“昨日的冷香与汤药,是你干的。”

二把手拍拍手,眼底露出一丝的精光与笑意,“与聪明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啊!”

姬凤苏此刻全部明白了,原来那不是幻觉,而真是有人调换了她的汤药。

姬凤苏是百毒不侵,可对方下的不是毒,而是补药,那冷香若没有遇到那碗汤药可以宁神定气,而汤药可以滋补身体。

可若是遇到了,就会要了人的命。也亏得姬凤苏吃了很多的灵汁神药,若是一般人早就一命呜呼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家请我当皇帝
大家请我当皇帝
我也不是自谦,你说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就能当皇帝呢?什么?你说我天生异相,是真命天子,这是封建迷信好不好?啊,你不要跪下啊,造反要杀头的?啊,官爷,你不要杀我啊,我是被逼无奈,不是真心造反的。啊?你为什么跪下,你好好的官员不做了,还要跟着我造反?诸位好汉,你们请便,我们只是路过。啊,不要啊,你们膝盖怎么这么软,见我就跪啊,还要认我做主公!
四代重奸
入秦记
入秦记
关于入秦记:故事发生在一个时空交错、玄幻与武侠并存的世界。现代青年林羽在一次意外中,穿越到了先秦时代。这个时代,武学昌盛,侠客辈出,百家争鸣,同时也存在着神秘的玄幻力量和超自然现象。林羽凭借着自己在现代社会积累的智慧和知识,以及对武学的热爱和天赋,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中展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
商山果子
古董
古董
鄙人幼时因病,故而残疾我本想读书,但因怕人羞辱,加之家贫,故而辍学,在牧牛羊中,与文学书籍结下不解之缘。我初小未毕业,想读懂文学,那可难不住我,便找老师字典、词典,由此不懂而懂了。看书三载,不学走,便学飞,撰写小说近三十年,写了中长数十篇题材不一的小说,但汗颜的是,因文笔拙劣,故而未一篇小说发表。而今再次投稿,小试牛刀。
朱永刚
安史之乱:我为大唐改命
安史之乱:我为大唐改命
关于安史之乱:我为大唐改命:穿越为杨贵妃的外甥裴徽,本能富贵一生,与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等饮酒作诗,与小姨杨贵妃打麻将。可偏偏要面对安史之乱。本以为能够让皇帝认清安禄山真面目,提前除去安禄山。不料此时的大唐天子已经昏庸无道,朝廷上下已经腐朽不堪,依靠李隆基、杨国忠之流根本阻止不了安史之乱的发生。怎么办?既然不能改变思想,那就革了你们的命。
九孔
重生红楼之庶子贾环
重生红楼之庶子贾环
关于重生红楼之庶子贾环:现代地下世界的传说中,杀人赏金排名最高的华人杀手,穿越到红楼庶子贾环身上,羸弱的七岁稚子,尚不能自保,面对王夫人,王熙凤的强势。只能先隐忍,以待来日,且看小贾环如何在红楼里低调的奋斗,慢慢改变贾家被抄家的命运,闯出一片天地。
不会游泳的渔民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