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南对朱朱体贴入微的照顾让我们对理工男有了另一个印象,他把自己的爱意毫无保留从不顾忌地在我们面前向朱朱表达,考拉追问他们是不是会有蜜月宝宝,吓得朱朱脸色一变。
“我吃了好多海鲜,你别害我。”
“我们打算过满一年的二人世界。”浩南信心满满地搂着朱朱的肩膀说。
考拉冲我眨下眼睛。“他们还算大方,给足我们一年的缓冲期。”
我明白她的意思,他们俩实在太幸福,希望第二波的幸福冲击有足够的时间间隔。“那你抓紧,抢在他们前面放第二波。”
考拉哼一声。“这与我没什么关系,主要看你。林迈等了你两年,你们才要抓紧。”
我的脑海里却浮现出罗江的影子。“各位,我要先走一步了。改天见。”我放下手中的茶杯,拿了外套和手提包准备下楼。
“哦,不用我提醒,已经在抓紧了。”考拉不忘趁机调侃我。朱朱望着我笑而不语,恐怕她是唯一知道我心里真实想法的人,对林迈。
林迈靠在车旁等我,除了多了些成熟稳重的气质,这个人的外表真是一点也没变,我笑着走到他面前,他接过我手上的手提包和外套后拉开车门。我说了声谢谢钻进车里。
“你吃过晚餐了吗?“我一边扣安全带一边问他。
他笑一下,“你们聚餐也不通知我。”
“哦,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还没吃晚餐,想吃什么我请你。”
“真的?”他开动车子,修长的手指灵活拨动着方向盘。“我想吃我做的意面,不过,你要在我旁边。”
“看着你吃?”考拉的手艺太好,我吃得有点撑。已经完全没有食欲。
“我知道你肯定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你只要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我制作意面,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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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然后看我如何优雅的享用它们。”
听起来很合理,我却觉得可惜。“我要是能做给你吃是不是更好?”
他嘴角轻轻上扬。“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任何事。因为我想为你做的事已经够多,你根本没空。”
我愣住了,扭头看着他那帅气的侧脸,从认识到现在,他处处让着我,处处为我着想,这样好的他,为什么没有爱上我?为什么会是我哥?我们之间真的只有兄妹之情吗?我好想问他。
“朱朱和浩南说不会有蜜月宝宝,过满一年二人世界再生BB。”我咬下嘴唇,将话题转移。
“如果我结婚也想那样。我的宝宝一定要在最有爱最有情的时候诞生。这样他才会成为一个温暖的人。”
“像你这样吗?“
“千万不要,我有很多不够温暖的时候。我不要他像我。”他微笑看我一眼。“像你好了。”
“我?矮冬瓜?”罗江调侃我的称呼竟然脱口而出。
“谁敢叫你矮冬瓜啊?”林迈大声笑出来。
我望向窗外,就有那么一个人敢这么叫我。
陪林迈在他家吃完晚餐已经十点多,菲佣都去休息了,我和林迈坐在客厅里讨论上一季我公司里未完成的一个企划案,林迈有过参与,能给我比较好的意见,讨论持续了半个小时,我决定采用他的建议,问他是否要收版权费。
“嗯,可以,不过留在你的银行帐户里,当作以后你结婚时的婚纱费用。”林迈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你就说不要嘛!有什么差别?”我不屑地回应他。
“我当然要的,赞助你的婚纱不行啊?”他调皮地学我讲话的腔调。
“好。那就这么决定吧!”我捂住嘴巴打了个哈欠。
“我送你回家。”林迈起身说。
“好。”我慢慢站起身,包里的手机响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罗江的号码。马上对林迈说:“不用送我,我回了。”
“没关系,我就当散步消化一下刚才的意面。”他坚持要送我。
手机仍在响,我心里着急接听,不耐烦地提高声音说:“不用了!”林迈望着我一愣。
我接听着罗江打来的电话头也不回地冲出林家别墅,完全没注意到身后已经跟上来的林迈。
“矮冬瓜,明天我休假。”罗江高兴地告诉我。
“哦。”我举着手机,心里却在后怕,刚才我对林迈是不是有些过分,他会怎样看我?会不会认为我变了,是的,我变了,变得对他更加残忍。
“哦?我说我休假!”他笑着强调一遍。
“哦。”我的思绪有点乱,很快觉察到身后有人,猛地回头去看,林迈停住脚步,笑一下,走到我面前。“我到家了,再见。”我很快地挂掉电话,表情掩藏不住的慌乱。
林迈弯腰逼近我的脸。“你有喜欢的人了?”
“没有的事。”我将手机塞进口袋,转身继续往前走。
“我开玩笑的。其实你喜欢我就可以了。”林迈的大长腿几步就跟上来,和我并肩前行。
我仰天长叹一声。“你是我哥,当然喜欢了。”
“明天我出差去上海,需要三天时间。”两年前,因为我出走,林迈从新加坡回来后就坚持留在南城,他情愿把自己弄得像空中飞人,也要固守在南城等我回来,我不是冷血,但他对我的好唯有记在心里,择机而报。
第二天睡到十点多才起来,我伸着懒腰往花园走,钟阿姨拿着我的手机追出来。“婉小姐,你的电话响了好多次。”我才记起昨晚回来将手机丢在客厅忘记拿上楼。
我接过手机查看未接电话,其中有三个是罗江打来的,他还发了几条短信,第一条:起床没有?第二条:你再不接我电话我就不理你了。第三条:我快到南城了,如果你再不理我,我只好一下车就返回莞城了。
第三条短信的发送时间是半小时以前,我急忙回电话给他,响了两声后,他接了。
“喂~”罗江的声音充满怨气。
“不好意思,我刚起来。你来南城了?”
“谢天谢地,你总算没有在天黑前起来。我在车站等得都快变乞丐了。”
“什么意思?”
他哼了一声。“不是吗?我一个人像个傻瓜一样站在车站外面,不知道去哪儿。你倒好,自己睡大觉。我已经买了回莞城的车票,再有五分钟就上车。”
我轻叹一声,他就像个任性的孩子,喜怒哀乐毫无掩饰,倒也率真。
“我去找你。”
“不要,我车票都买好了。以后你不要理我。”他气未消,态度生硬地挂了电话。
南城那么多汽车站,我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找到他,没办法,那只有我去莞城找他,其实早就想去那边看看,晓风在莞城工作的时候,我一次也没去看过她,现在已经成为遗憾。我不想再有同样的遗憾。
本来想开车去,但考虑再三,最后没有。
大巴车上冷气开得很足,我走得太匆忙,没有带外套,穿着短袖的我冷得起了鸡皮疙瘩,根本无心留意窗外的风景。颠簸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莞城,车站里到处是人,各种声音充斥,环境十分嘈杂,公交线路多如牛毛,我根本不知道罗江的确切地址,身处陌生的城市,身边没有一个熟人,我觉得好害怕,很无助地站在人群中无所适从。
拿出手机拨给罗江,告诉他我在莞城,他很惊讶,激动地质问我为何不提前通知他就擅自行动。听见他的声音,我只剩委屈的掉眼泪了。举着手机抽泣着。
“你站在原地不要动,我马上来找你。”说完,他挂了电话。
手机里嘟了两声,嘎然而止,对,就是那么巧,明明拿在我手里的手机只是一瞬间便不翼而飞。怎么办?我终于尝到欲哭无泪的感受,不禁失声大哭,也许这个城市本来就是这样,也许是因为在车站,人的眼泪本就廉价。经过的那些路人虽有侧目,但无人停留。
没有手机,罗江要怎么找到我,我感到绝望。只能站在原地,等。
脸上的泪水慢慢被风吹干,我的心情慢慢也变得平静,如果罗江真的再也找不到我,算不算是对我的惩罚?好不容易完成的自我救赎眼看就要化为泡影,我却不那么计较了,结束未尝不是件好事。既然我和陈牧野都已经结束,那么我和罗列之间的事也该结束了。
被恐惧和紧张包围的我,汗流浃背。因为欲望,我付出了代价,为何命运还不肯放开我?我现在只想好好的和爸爸妈妈一起过波澜不惊的日子。罗江退伍回来的时候,我就应该离开的。但我固执己见,所以才会有今天,如果我没来莞城找罗江,我现在应该坐在考拉的甜品店里喝着一杯加了糖的巴西咖啡。
我的喉咙像在冒烟,心里在默默地祈祷罗江不要找到我,或许我会在如此沉重的等待中重生成另一个秦婉。
罗江最终还是停留在我视线里,我们中间隔着川流不息的路人,我费力地咽下一口口水,看着他走到我面前,一把搂住我,我靠在他胸前,听见他突突的心跳声,蓦地有种神奇的力量在我身体里自下而上,整个世界突然安静下来,只剩下我和他。
“你怎么了?头发也是湿的。”我们坐在公交车上,他紧握住我的右手。
难道他刚才没有闻见我身上的汗味?我挣开他的手,又喝了一口他买给我的矿泉水,冰凉得令我打了一个冷战。“我们去哪儿?”我侧脸望着他问。
“想看我上班的地方吗?”
我张了张嘴。
“我不会带你去的。”他抢着说道。
他不愿意带我去他上班的地方,他不信任我。至少我这么认为,便望向窗外不再作声,直到车子停下,他牵起我的手下车。周围没有高楼也没有嘈杂的汽车,只有新鲜的空气和成片的绿色田地,有很多手牵着手的情侣说笑着从我们身旁经过。
“他们要去哪里?“我甩开罗江的手,毕竟我们又不是情侣。
他坚持牵住我的手。“只有这样才能去他们要去的地方。”我觉得别扭,低着头被他拖着往前走,我看见我脚上白色的皮鞋不再那么白净,这让我感到不适,停下来不肯走,从包里拿出纸巾想要擦拭弄脏的鞋子,罗江抓住我手腕。“我来吧!”他拿起纸巾蹲在我脚边仔细地擦拭着我的白皮鞋,他擦得很认真,黑色的头发在阳光下愈显黑亮,我伸出手停在半空中,最后落在他的头发上,轻轻拍几下。
“不用谢我。我妈曾经告诉过我,你很爱干净,要经常这样帮你擦鞋子。”他抬起头微笑看我一眼。
原来如此。我缩回我的手,竟然有种罪恶感。罗江是罗列的弟弟,这是多么讽刺的事情,于我,始终是个迈不过的坎。
“干净了。”他站起身,将脏纸巾丢到路边的垃圾桶里,然后继续往前走,却不再牵我的手。看我走走停停,心事重重,他转身朝我举起手说:“我在心里牵着你的手,因为刚才给你擦过鞋子,怕你嫌我的手脏。”
“倒不至于到那个地步。”我故作轻松地回应他。
我们穿过一片香蕉园,再经过一片葡萄园,最后的景象让我目瞪口呆,是玫瑰园,成片的红玫瑰在微风中轻轻摇动,没法不心动地想要去亲近,甚至占有。玫瑰园里已经有很多情侣在采摘,罗江告诉我只要自己剪好了玫瑰去老板那边算钱,包装就可以拿走,如果是手牵着手的情侣,老板只收一块钱,不管剪多少。
“老板人真好。也很浪漫。”我微笑着闭上眼睛,闻见空气中极淡的花香味。
“那只是营销手段,我听同事讲,这片玫瑰园一年的收入可是相当可观呢!只收一块钱的玫瑰花仅限今天。你运气真好。”罗江去向玫瑰园的工作人员借工具。
“开始吧!”罗江回来向我展示他借来的剪刀。只有一把。
“那我呢?“
“你负责挑选。这是我给你的特权。”他示意我快进去玫瑰园。
红玫瑰的品质很好,与我家里种的不是一个品种,花瓣特别的厚实,花型偏大。它们实在太漂亮,我不忍心剪它们。其实我看到其他人也一样,男生拿着剪刀跟在女生旁边,却迟迟剪不下去,经过一番艰难的抉择,罗江一共剪下了十二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玫瑰园的一名中年女工作人员熟练地拿旧报纸给新鲜的玫瑰花包扎起来。
我看见罗江接过包装好的红玫瑰后递给工作人员一块钱,那名工作人员微笑着看我一眼后,接过那一块钱放进桌子的抽屉里。
“真的只要一块钱。”我捧着那束花骨朵,心情好了许多。旧报纸包着的红玫瑰,还有我那被风轻轻撩起的裙角,让我想起在法国某个宁静的小镇上,一位身着白色纱裙的女生,头上戴着花环,推开白色的木门,门上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她怀里抱着一大束用旧报纸包好的玫瑰花,热烈的红色映衬着女孩白皙的肤色。头戴黑色骑士头盔的帅气绅士骑着黑马从屋前满是红叶的枫树底下经过,那个女生就是我,那位绅士就是林迈,我们错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