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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墨临穿着一件很轻很薄,但无论是质料还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长衫。淡淡的青色,这是现在最时兴的颜色。
挥手叫各人散开,蹑步走前去,以指蘸了一点儿唾沫点在窗纸上,点穿了一个洞,眯起一只眼睛往内望去,一望之下,立时露出了狂喜的表情。
筹思良久,觉得为人师实在艰难,自己在家时学的拿桩练步,打拳踢腿,未始不可以教人,不见得没有用处,到底是进步缓慢。要想使受教者进步神速,定须由静坐入门,令他血脉运行周天,而且还得先替他通经络。
他再往内望一眼,身子一转,将外衣拉开,里头一袭牛皮短衣,左右各三排,全部是开锁的工具,他随手拿了一柄,几下动作,便将窗户撬开,而且毫无声响。
他熟门熟路地走到了楼梯的最顶端,停下来看着眼前有些斑驳凹凸的墙壁,然后伸出手,轻轻敲击了一下倒数第七根扶手——扶手上本来雕刻着莲花,在那一击之下,那朵合拢的莲花盛开了,打开的木雕花瓣内,居然有一个纯金的莲心。
这笑声像什么呢?
如果你有洗碗的经历,你就会知道,当你一不小心把汤匙刮到碗上时,碗就会发出一种特别不好听的声音。那种声音可以让人吐出来。这个人的声音和这种汤匙刮碗的声音像极了。
“先天本弱,痨病想来已有十年以上,胸肺皆已溃朽,而且血脉中有一恶瘤已至破溃之期,一旦血崩则大限立至……小女子是无能为力了,请另请高明。”
然而,就在僵持的刹那,一直紧闭的城门忽然打开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从厚重的铁门背后传来,那是重达上千斤的门栓被合力取下的声音。然后,那一扇高达十丈的精铁城门,就在悠长的响动里一分分地被推开了,深不见底的甬道展现在众人面前!
他在日光里沉睡,睫毛微微的颤动。虽然活了两百年,但容貌依旧清秀如少年,水蓝色的长发零落地披散在玉石一样的肌肤上,身上留着昨夜狂欢后的痕迹,也夹杂着昔年受伤后留下的疤痕,散发出一种纯澈而妖异的美。
这两条灰狼比一般的为大,毛色却没有一般的光亮,眼珠子仿佛已冰结,透着一种死亡的光泽,看来是那么怪异。
这座叶城最奢华的女伎馆金碧辉煌,富丽奢侈得如同天国乐园,甚至连楼梯都是用碧落海深处打捞出的沉香木做成,每一步踏上都带出喑哑的响声和细微的香气,糜烂而甜美——仿佛踏上的是销金窟的黄金路。
皇帝给送进忠义堂的时候,他正卧在一堆金元宝后面,一手拿着酒壶,一手抓着半只肥鸡,满嘴油腻,旁边还侍候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
他用的是轻功中最高明的一种身法——平沙落雁,这种身法可以在离地很低的状态下一掠三丈,由于离地很低,所以能够有效地进行防守。看来这种身法真的有效,白墨临在三个起落之后,已掠到了长街。
他从屋子里走出的时候,才发现冷汗已浸透了衣衫,所以,晨风吹在身上的时候,他感觉就像一柄刀。虽然是春天,仿佛已是冬天!
阁里帘幕低垂,馥郁的香气不曾随着日光的射入而消散,依旧萦绕在绫罗中沉睡的两个人身上,黑发和蓝发纠缠在一起,色彩幽然,暧昧而妩媚。
抬起眼,就看到了对面铜镜里自己的模样——晨妆未上的女人韶华已逝,蓬乱的头发下是苍白的脸,眼有些浮肿,劳心和纵欲的痕迹布满了眼角眉梢,体态已经略微显出了丰腴。多年来放纵的生活令她渐渐由内而外的被侵蚀,看着镜中那张脸,她再也记不起自己曾经年轻清澈过的眼神,记不起自己曾经是个怎样单纯懵懂的少女。
在谢志祥的三间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陈酿的女儿红,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甚至连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坛之多。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河流,无法知道到底经过了多久,白墨临只觉到饥饿得有点难熬,最后还饿得有点发晕,几乎提不起劲来。他自己明白,倘若不竭力支持,只要真气一懈,无情的流水便要灌进他口鼻,那时再不愿死也不能够不死。于是,他只好默祝上苍保佑,一任命运煎熬。
一进屋子,他就觉得不对劲,因为屋子里留着一股脂粉的香气,虽然很淡却瞒不过他灵敏的鼻子。有人来过了,而且是个女人!
“我知道一个人如果武功很好,就完全可以把他的武功用在赌博上,所以真正的赌术高手也往往就是一个武功高手,像这种人是不可能输的。”白墨临淡淡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