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荒野

第一百六十六章 大沙暴

最快更新征服荒野最新章节!

简单的吃了早餐,三个人两台车,继续上路。

楚歌拥有彪悍的人脑GPS功能,理所当然的头前引路,艾达和他坐在一辆车里,夏暖自己开一辆车跟在后面,车里装满了淡水、食物和汽油,重量非常饱满,一路上烟尘滚滚,如同一条黄龙。

上午行驶的地面,主要是戈壁和滩涂,车辆的速度飞快,4个小时时间,行驶了超过230公里。

中午时分,阳光最为强烈,沙漠表层的温度上升到了25摄氏度以上,楚歌三人跳下车,开始准备午饭。

午饭比晚饭简单的多,只靠压缩饼干和火腿肠就可以解决了,三人每人左手一块饼干,右手一根香肠,吃的杠杠香。

天空难得的宁静,一丝风都没有,艾达努力的咽下了一嘴的食物,指着天上说道:

“看,那好像是云!”

楚歌和夏暖抬头看去,略带黄灰色的天空上,真的有一大团模模糊糊的东西,若隐若现,藏身在千米的高空上。

“是云!”楚歌喃喃点头,说道:“一年多了,终于又看到了云,不过这云看着好低啊。”

确实低,云层很低,低的跟人一种错觉,仿佛云彩只是挂在头顶的棉花糖,只要翘起脚尖,就能撕下一大团进行品尝。

三人吃饱了,随意抓起一把黄沙,擦去手上的残渍,就上车疾驰而去,由于天空永远是阴暗的,无论是楚歌还是夏暖,都没有感觉到天空中的异常,在阴霾的空气上方,因为低气压而形成的乌云重重垂落着,一场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楚歌的队伍里,缺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向导,如果是常年在沙漠附近生活的老人,早就一鼻子闻出不妙的气味了。

甚至,如果队伍里有一头老骆驼,它都能用自己的异常行为,告诉主人们,灾难即将来临,快带着我逃命!

可惜,这只是美好的设想,实际上,楚歌三人仍在茫然不知的驾驶着吉普,欢快的行驶在路线上。

开车10分钟后,楚歌终于发现了异样,天色越来越昏暗,甚至有黑夜提前来临的感觉。

“停车,我下去看看。”楚歌下车,没有熄火,就跳下了车,两台吉普车一前一后停在了一个沙丘上,楚歌跳下车,脚下都是细软的黄沙,他信步走下沙丘,举目向远处眺望,忽然发现一个黑点从远方高速移动而来。

等黑影近了,楚歌才发现,这是一头秃毛的野骆驼,它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嘴角已经冒出了白沫,双眼血红,兀自狂奔不已。

楚歌好奇的过去,想把这骆驼按下来看看,然而骆驼似乎迸发出了最后的一点力量,竟然甩开了准备不足的楚歌,一下子窜上了沙丘,随后跳进沙丘的背风一侧卧倒,瑟瑟发抖。

就算楚歌再迟钝,他也感觉到了异常,骆驼的怪异行为,和越来越阴暗的天气,都指向着沙漠中极其恐怖的一种天气——沙暴。

“老夏,倒车,我们走!”楚歌大喊一声,跳上吉普车就要逃跑。

然而,远处,一道黑墙扑天盖地一般压了过来,速度极快,楚歌目测,这道恐怖的沙墙,在以每秒80米的高速逼近。

楚歌立即意识到,跑不了了,沙暴的速度接近300公里,吉普车完全跑不过它,楚歌全力冲刺的话,或许可以逃走,但那样夏暖和艾达就死定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乱世风云之命运交错
乱世风云之命运交错
关于乱世风云之命运交错:江湖多风雨,一笑泯恩仇。清末民初,社会面临革新。李一剑,是一位武功高强的大侠。他本是一名宫廷武士,后被奸臣陷害,遭到追杀,成为独臂大侠。路遇王玉娟,与其成为伴侣,并一起开设武馆的故事。
5月花季
十年藏拙,真把我当傀儡昏君啊?
十年藏拙,真把我当傀儡昏君啊?
关于十年藏拙,真把我当傀儡昏君啊?:萧宁穿越成为一个闲散王爷,本想悠闲的过一辈子。却不曾想没有留后的老皇帝驾鹤西去,他突然接到诏命,继承皇位!作为一个人尽皆知的荒淫无道、玩世不恭的废柴子弟。萧宁入朝堂之后,天下人才猛然惊醒!这个小王爷,似乎并不像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简单!他是天下三大剑庄之一落剑山庄的领剑人!是天机山公子榜榜首的夜面郎君!是大尧盗帅,琼州月下回!是天机山之上,预测的未来百年会以一己
长工绝剑
策马大明
策马大明
关于策马大明:大江东去浪千叠!三百年流不尽英雄血!大明崇祯四年四月初,青州东大营,多了一名新兵……捐躯报家国,虽九死犹不悔!
纸花船
铁蹄哀明
铁蹄哀明
关于铁蹄哀明:穿越被俘为包衣?看我如何苟着炮决了努尔哈赤!天崩开局,还让我拐了个娇滴滴的女鞑子,让蛮横的她俯首帖耳,回中原前还顺手干掉了大酋,你们说厉害不?皇太极,你知道你的汗位是怎么来的不?袁崇焕,你什么档次敢和我叫唤?李自成,这仗可不行这么打啊!郑芝龙,你听我的,海盗得这么当!皇上,我这人胆小,养些重骑,造些大炮也很合理吧!本书又名
山月怎知心事
我家有个电饭锅
我家有个电饭锅
关于我家有个电饭锅:王小川靠着一口电饭锅穿越连通两个世界。在这里,剑指洛杉矶,脚踩英吉利,平掉大洋洲,狩猎贝加尔。通通都要做我大唐的殖民地。大夏,一个和隋末高度契合的世界。在这里李世民是我哥们,平阳公主是我老婆。没事咱们还能回现代社会刷把存在感。妥妥的人生巅峰啊。
退休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