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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
罗士信骑着夷男送的良驹,来回奔驰,自是喜不胜喜。他特地测试过这匹马儿的能耐,果然无愧怀有汗血宝马血统的这个耀眼特性,不论速度还是爆发力以及耐力都远远地胜于他原来的那匹河曲大马,将会在战场上给予他更多的助臂。尤其是在冲刺的时候,以自己那千军劈易的武勇,辅以这匹马儿的爆发力与速度,破阵杀敌,还不易如反掌,探囊取物?
“看把你高兴的,不就是一匹马儿嘛!”裴青衣有些看不下去,现在的罗士信就如到手了一个得到玩具的小孩,乐得不舍放手。
“裴姑娘这就有所不知了,一匹好马可是一员悍将毕生追求。”齐华欣羡的目光在马上扫荡了会儿有感而发。
“就是!”罗士信不满的附和强调道:“什么就说一匹马儿……是一匹宝马,一匹有着汗血宝马血统的坐骑,可是千金难求的宝贝。想当年汉武帝还曾为了汗血马特地发动了战争呢……只是拥有汗血宝马的血统的混血马就有如此特性。若是一匹纯种的汗血马,那该是何等景象。只怕就如传说中项羽的乌骓,吕布的赤兔那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了吧!要是我能拥有一匹,那该多好。”
他不理会没品的裴青衣,自我陷入幻想中去了。
一路向东,罗士信都陷入得到良驹的喜悦中,还苦思良久,综合了裴青衣、齐华的意见给它取了个名字……赤骠。
行至辽东玄菟城时,不大不小的麻烦找了上门,赤骠世间良驹,千金难得,辽东苦寒,大多马驹都是吃苦耐劳的矮小马,类似于赤骠这般高大壮硕的品种,极为罕见,一入城立刻就引起了轰动,意图买马的豪商蜂拥而上,想方设法从罗士信手上购买赤骠。
若非齐华以流利的扶余语系老道的装作本地人,劝退了所有豪商,指不定还会遇上强买的情况。
本还想着在城里住上一宿,不得已匆匆出城。
“一群没见过好马的土包子!”罗士信一直忍着打人的冲动,若不是有要事在身,铁拳早就挥过去了,土鳖还敢打老子宝马的注意,“这样不行,土包子难缠,赤骠太显眼了。有什么法子将赤骠送回定州,或者寄放在某处。”
齐华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忙说:“我有一个可信的朋友就住在玄菟城外,可以代为照顾。”
罗士信欣然道:“那就这样吧……”他掏出了一块金子递给了齐华,让齐华的朋友好生照料。金子并非通用货币,但任何地方都需求这玩意,可以随时随地的换取地方钱币,此行他身上就没少带这玩意。
将赤骠安置好了,齐华又入城买了三匹辽东马代步。辽东马很像蒙古马体形矮小,其貌不扬但耐劳,不畏寒冷,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但是爆发力速度就可圈可点了。
在辽东还真只适合以辽东马代步,其他的马驹受不了恶劣的气候,多半会死去。
李唐第一次征伐高句丽也就吃了大亏,当时唐军士气如虹,先后攻克取十城,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更是斩首四万之众,自己却仅仅只付出了两千兵卒的代价,但是出征的战马却折损十之七八。
这里恶劣的环境,可想而知了。
三人在野外住了一宿,翌日一早,径向东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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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行。
少了赤骠的吸引眼球,罗士信、裴青衣又低调又低调几乎不怎么开口说话,一路都交给齐华打理。
齐华早年是个投机份子,往来幽州、高句丽、新罗做走私生意,后来娶妻生子人心思定,便踏踏实实的在幽州定居生活。那一身的干略也在那时候锻炼出来的。罗士信暗自给的命令吩咐,他都能很痛快的完成,让人挑不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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