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我的1997

059 一场闹剧

最快更新逆行我的1997最新章节!

“刘金兰,你疯了吧!”

“金兰!”

一帮人看到刘金兰冲进来就要动手,立马上去拉着,女人护起犊子来还是很可怕的。

杨秀花不好惹,刘金兰也不是好欺负,横竖村里就没一个好对付的。

李文秀其实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家老娘的性子。

泼辣是泼辣,但是护犊子的心不比任何人差,只会比旁人更甚,这是刘金兰令人不讨喜却让李文秀不止一次感动的闪光。

“眼瞎了还是心瞎了?看不清该拉谁吗?”

见老娘被人围住,李文秀的脾气也噌地上来了,朝围着刘金兰的人猛地撞过去把人推开。

不过被这么一拉,架也打不起来了。

那边杨秀花也被石老二烂在身后,嘴里还是骂骂咧咧的。

“没脸没皮的东西,老子撕烂你的嘴。”

杨秀花不肯歇气。

刘金兰自然也不是好惹的。

“妈,算了,跟这么个玩意儿有什么好计较的,她不要脸你还能跟她一样。”

李文秀好说歹说,总算是把刘金兰给劝住了,见李日和还愣在那里,刘金兰也是没好气。

“还愣着干什么,家里东西还没收拾!”

一场闹剧,就像六月天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刘金兰也不想站这里被人看笑话,矛盾肯定是结下来了,但是往后的日子还长着,谁没谁还活不下去呢。

等刘金兰抱着二丫头出了门,李日和还想说什么,李文秀顿时就有些火大。

这老子!

还真是老实得有些憨了。

“爸,你回不回去!”

李日和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觉得儿子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这个做老子的反倒有些不如儿子。

但是心里却不气,儿子比老子强,总归是好事。

石老二媳妇见没讨得了好处,反而被人闹了一会笑话,泼妇的性子又起来了,骂骂咧咧地停不下来。

李文秀也懒得去搭理她,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自己还犯不着跟她吵下去。

只是老二家这一家子人。

李日立,徐的妹,他算是记住了!

有道是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今天他算是见识了,什么叫帮外不帮里。

一夜无话。

刘金兰肚子里憋着气,但是出人意料之外地,她竟然没跟李日和咋呼。

第二天一早。

李文秀爬起床的时候,屋子里除了二丫头坐那里写作业以外,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倒是桌子上还留着几个菜盘子,锅里还有红薯粥。

“文文,爸妈呢?”

“去新屋了,妈说赶紧弄好,过几天搬新屋里去住。”

李文秀顿时就不说话了。

看来刘金兰的气是撒这里呢。

想着赶紧的搬到新屋子里去住,懒得跟老二和老三媳妇在一起搅和。

这人啊,打断骨头连着筋。

但是天长日久住在一起,横竖都是有点小磨小擦,上辈子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恐怕刘金兰也不会选择在老二的隔壁一直住下去。

这也是后来为什么李文秀在县城里买了房子,刘金兰压根没怎么考虑就直接去住的缘故。

根子还是在这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
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
关于大明:朕才是帝国之主:众人皆是菩提果,恶人自有恶人磨。杀尽恶人千千万,盖世魔头慈悲佛。文臣结党误国者,杀!文臣武将贪赃枉法者,杀!吸血藩王不服管教者,杀!军将世家拥兵自重者杀!地方豪强劣绅地主者,杀!卖国不法商人者,杀!犯我华夏沿海倭寇海盗者杀!犯我华夏野猪皮,族灭!杀杀杀,杀出个朗朗乾坤!日月所照,皆为我华夏领土!小小倭国,种灭!佛郎机、红毛番、以西巴尼亚,胆敢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杀杀杀,
爱吃枸杞黑豆
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
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
关于抗战:川军入晋,开启大将之路:(爽文杀伐果断不舔)唐云山一觉醒来穿越一个黄埔十一期的晋绥军少校团副身上。开局便获得功勋系统,打鬼子爆装备!什么晋绥军,中央军,老子通通不要!独自发展才是王道!打炮楼,拔据点,建立新式部队。什么!喀秋莎溜着玩!虎式满地跑!看唐云山如何在乱世之中杀鬼子,保家卫国,书写自己的传奇时代。
番茄肘子
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
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
关于大明镇南王:开局与太子桃园结义:在现代农业科创基地实习的张镇,竟然带着整个科创基地所在的山谷穿越到了大明弘治十八年。困于特殊空间,出不去。太子朱厚照无意闯入,张镇以特辣火锅下马威,啤酒一扎对瓶吹,茅台五粮漱漱口,葡萄美酒玻璃杯独特方式,隆重接待了隐藏身份却贵气逼人、自称为朱寿朱公子的朱厚照。席间,兵部主事王守仁闯入,三人相谈甚欢,到外面桃花灼灼的院子里指天为誓,结为异性兄弟。张镇掐指一算,弘治
牧马江南n
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
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
关于双穿:开局买下美女丫鬟:社会底层牛马赵辰无意发现自家衣柜通着个古代王朝,拿现代工业品去古代换钱换古董。修豪宅,养私兵,搞权利,实现男人终极梦想!
庚金丁火
旧五代史品读
旧五代史品读
关于旧五代史品读:属于二十四史之一,记载了从朱温代唐称帝到北宋王朝建立,即五代十国时期的历史。它详细记载了五代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状况,是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重要资料。笔者作为历史文献爱好者,尝试对进行解读,如有陈述和解读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文笔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