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几个男人对着明雅指指点点了,雷晋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可是却知道他们在说小家伙的不好,千不好万不好,他雷晋还没嫌弃,就轮不到他们嫌弃,雷晋是出了名的护短的。
语言不通,雷晋也懒得和他们多说,转身就走,既然能遇到他们,就说明附近有人家,雷晋想也不一定非要和这些人在一起,而且这些人看的目光,恨不得直接把他扒光了一样,他很不喜欢。
就是可惜了那个金的美人,如果和他们一起,说不定哪天就能钓到手,想到那么强壮的美人在他身子底下辗转呻吟,雷晋的下、身也不自觉的有些热。
“喂,你要到哪里去?雌性在这里乱闯是很危险的。”景越见他要走,情急之下,伸手搭在雷晋光裸的肩膀上。入手光滑细腻的触感,让他不想抬手。
但是有时候,你不想抬也得抬,小家伙一爪子拍上去。五道红血痕顷刻就出现在景越的手背上。
“你……”景越刚想说什么。
“他是明雅的雌性,不准你来抢。”明雅的眼睛圆瞪,一副准备和人死拼的架势。
“你凭什么就说他是你的雌性?不要以为你早遇到了就是你的,我们抢回去也是我们的。”景越不甘示弱,说什么也不能让眼前漂亮的雌性走了。
“他身上有我和哥哥们的味道,不信,你闻闻。”
雷晋疑惑的皱起眉毛,貌似这个小家伙可以和这些人轻松自如的交流。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世界的宠物都进化到了这个程度,还是这个小家伙自身的问题。看来有必要和这个小家伙好好的交流一下了。
明雅在雷晋忽明忽暗的目光下有点瑟缩,但是一想到还有强敌在这里,瞬间又鼓起勇气,狠狠的瞪着虎族的人。
景越不相信的又上前了几步,在雷晋的身边嗅了嗅,果然沾染了其他雄性兽人的味道,而且不只是一个,看来这个雌性还是人家的共妻。
部落之间有不成文的规定,一旦雌性有了自己的雄性兽人,除非他的雄性兽人死了,一般是不能强抢的,否则就会引起部落之间的斗争。当然自己情愿的例外,可眼前的这个美丽的雌性显然是没有这个意愿的。
“这个送给你。”景越看着他光裸的脚,白皙纤细的恨不得让人捧在手心里。(兽人眼光都有问题),从腰上解下来一双草鞋递给他。又把上衣脱下来给他。
雷晋正需要这个,也不和他客气了。况且美人的请求总是让人难以拒绝,雷晋心里想。
草鞋套在脚上试了试,太大了,好在草鞋上有很多的绑绳,系好了,勉强也行,总比赤脚来的好。
上衣在那个金美人身上,下摆在腰际以下,到了雷晋身上就到了大腿中央,直接可以当半裙穿了。有点不伦不类的,可现在雷晋哪里还顾得了这些,裸了这两天,有穿的就该庆幸了,在没人的丛林里的时候还好,但是现在见到了人,他对于自己的身材虽然很自豪,可是还没到四处招摇给人看的癖好,就是下面空荡荡的,很不习惯啊。
雷晋扫了一眼几个男人的下、身,被扫到的几个虎族的雄性兽人,眼光情不自禁的颤了颤,恨不得不顾一切的掳了人就走。
其实雷晋在想,如果谁能脱条裤子给他就好了,答案自然是不可能的,人家出来打猎又不是郊游,谁还带着换洗衣服啊?脱给他,人家就光了。
所以只好将就了,雷晋穿好衣服,套上草鞋,对着几个人表示感谢的挥挥手,抱起小家伙走了。
几个虎族的人见这样,即使有一万个不情愿也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那个软弱的雄性豹族兽人在那个漂亮雌性的怀里笑的眉毛看不见眼睛的。身影渐渐的走远。
雷晋抱着怀里的小家伙走走停停的,下雨就找个山洞窝着,晚上随处找个地方栖身。平日的吃食就靠着雷晋下水抓鱼,林子找些野果子,小家伙猎只野兔子野鸡,上树淘个鸟蛋的,倒是也没饿着。
雷晋数着日子,终于在太阳在第十四次升起的那天,雷晋抱着小家伙来到一处草原上的村落。
上帝造这个世界用了七天的时间,雷晋用了两倍的时间来寻找这个世界。</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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