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师父很多

第五十二章 疯子(二合一)(但下午有一次

面对着不老阁这样一个拥有复数六品高手,而且极擅以下克上,众击寡的特殊门派,隐遁行迹,才是最好的反应。

除非,他是个疯子。

梅锋呼出一口浊气,将脑海当中发散的思绪收束,略微舒展了一下筋骨。

这两日间,压力太大,几度死里逃生,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已经乏了。

是时候好好休息一下了。

正在此时,天空当中,突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鸟鸣声音,如同利刃自铠甲上擦过,尖锐的声音令人头皮发麻,心中一阵不适。

梅锋缓和下来的面色一僵,猛地抬眸去看。

云雾重重之中,飞出一只颇为灵巧的飞鸟,血色羽翼,速度极快,就如同一只刺破苍穹的血箭,转眼之间,已经掠过了近百丈距离,擦着梅锋的肩膀,飞入了大殿之中。

梅锋的双瞳收缩。

只在那飞鸟掠过他的瞬间,以六品武者的眼力,已经看到了鸟爪上绑着的丝绢。

一片血色,随风微动,透着难言的悲凉。

这种传讯,在他进入不老阁数十年来,仅在三十年前见到过一次。

在门派内地位等同于大秦军情加急。

代表着的,唯独只有一个含义——

一处分坛的彻底覆灭。

梅锋的面色已经煞白。

不会,真的是他吧?!

大殿当中,不老阁阁主终于失去了先前的淡然无波,猛地站起身来,抬手一招,不见如何动作,那只血色飞鸟就已经被他摄在手中,自其右爪处取下来了那血色丝绢,展开抬目横扫,面容神色渐生波动。

“玄甲分坛坛主,副坛主尽数身死,枭首。”

“门派牌匾被斩碎。”

“门中弟子,胆气尽丧,已经难以再入江湖,虽有武艺,形同废人。”

视线略向最后一行,原本的字迹突然变化,提笔之处,锋芒尽显,显然换了一人。

“听闻不老阁阁主有天下名酒长春不老,某心甚喜。”

“不日将上山自取。”

最后数字笔画拉得极长,提笔处,宛如长刀出鞘,凌厉至极,不知为何,那笔墨色泽似乎微有泛红,可是这丝绢本就是血色,并不显眼。

看到那嚣张狂妄的话语,不老阁阁主面上神色终于不复先前镇定,握着这丝绢的手掌下意识加紧了力道。

其一身精纯毒功涌动,便要将这丝绢毁去。

恰在此时,原本寻常的字迹突然散出凌厉至极的气息,仿佛斜地里刺出一刀,极尽锋芒,男子握着丝绢的手指刺痛,不由得微微一颤,以为有诈,将那丝绢扔出。

如此惊变,引得众人下意识抬头去看,那九长老想要开口以表关心,可方才张了张嘴,面上神色,便瞬间僵硬。

身姿修长,修为高深的阁主右手抬起,神色亦是略有恍惚。

殷红的鲜血,自其指腹缓缓流出。

极为刺目。

堂下诸多长老的心脏狠狠地跳动了一下,面色皆有震动。

不老阁虽然不以外功见长,可修为达到不老阁阁主这种级别,一身毒功早已经炉火纯青,即便不主动运功,内气也会自然在其周身运转不息,其守御效果,丝毫不逊于寻常六品武者全神贯注时的水准。

若要伤到他,哪怕只是手指上微不足道的伤口,也只代表着一件事情。

阁主的护体毒罡,被破了。

诸多不老阁武者的神色恍惚了下。

蓄气于字迹之上,伤敌于千里之外?

而且所伤的,还是五品的武者?!

大殿之中,气氛一时间变得压抑,每一个人的心头都压上了一块石头。

无人注意,下面丝绢上,‘上山自取’四字竟已变成了血色,颇为森锐。

……………………………………

不老阁分坛附近,一处巷道之中。

王安风驱马而出,其右手拇指上割了个口子,面色也苍白了些许。

他竟未曾想到,在这分坛附近,竟然还有不老阁密探在此,因为得见王安风的行为,下意识对他释放了杀气,被后者暗中追踪,反倒是发现了这个院落。

先前正在外面踟蹰之时,便看到这院子里飞出了一只血色飞鸟。

只因其未曾飞离城池,为了避免暴露,速度没有太快,只是朝上攀升,被王安风以暗器击落,发现了绑着的丝绢,以及其上密信,轻易便明了这信是给那位不老阁阁主送去。

想到自身计划,索性以混元功逼出了些精血,混入墨中,调动经脉中元气,持笔如刀,在密信最后面又加了几句。

不老阁中武者,尽数以毒功称雄,而混元功正克制天下百毒,何况在经过赵广一战之后,王安风本已濒临瓶颈的混元功竟然隐有更进一步的趋势,克毒之力,越发地厉害。

想到那位阁主看到密信时的反应,王安风心中颇为期待,面上神色却未曾变化,只是抬手自怀中取出公孙靖的密信,看了看下面数行,复又收好,拍马而去。

方向……

西定州。

第二路棋已下。

此时先机已用,只等着不老阁众人入局。

我便不相信,这样子都能忍得住。

王安风神色漠然如冰,可隐隐露出的气质却从容而笃定,抬眸看了一眼前方道路,自心中学着赢先生一般,从容开口。

吾钩无饵。

唯愿者,入我门来……

沉默片刻,少年抬手摸了下自己的脸庞,已经是微微发烫,面容冷硬,目不斜视,却抬手握拳放在唇边,有些心虚地轻咳两声。

右脚轻磕了下马腹。

“驾!”

PS;今日第一更奉上……

长章节,然后下午还有一章,算是加更吧……

PS2:安风做到这一点,一则是因为混元体的强克制作用,二来是因为六品武者的真气,加在一起,也就划破了人家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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