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浦露出一副无奈的表情,说:“行行,你全带走吧,尤其是那个雪里蕻,一定特别好吃。”一想到待会陈实知道锅里煮的东西,肯定会毫无食欲,林秋浦心里就涌起一阵幸灾乐祸的愉悦。
陈实瞧见周围人神情有异,暗忖大概有什么隐情,他没再提这件事,站起来拍拍手说:“老太太确实带了这个袋子,她也跟我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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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到是这三样。”
“老太太几点来的?”
“下午接近三点左右,路上她外孙一直在嚷饿,我猜他们应该是在这里吃的饭。”陈实把自己知道的全说了出来。
“多大的小孩?”
“可能还没上小学,五、六岁吧!”
彭斯珏说:“这里发现了小孩的血指纹,他要么和凶手有联系,要么就是目击证人。”
“凶手有留下什么吗?”
“精斑、指纹、鞋印、凶器……全套呈堂证供。”
“这次的凶手倒是挺豪爽的,让我看看!”
彭斯珏带陈实把现场看了一遍,当看见锅里的“食物”时,陈实居然还闻了闻,说:“肉丝炒过,放了姜丝和料酒,凶手做这碗面的时候异常冷静。这是一个毫无人性的家伙,他应该没有吃人的嗜好,只是屋里躺着一具年轻健康新鲜的尸体,而冰箱里又没有肉,顺手拉了一块肉,在他看来,这和鸡肉、牛肉没有区别。”
“不要说我们都知道的结论。”林秋浦说。
“凶手身高175以上,体重超过160斤,皮肤光滑,没有胡子,两眼较小,眼距偏大……他是个逃犯!”
“你怎么知道!?”
陈实歪了歪脑袋,“简单的推理加上一点心理画像知识……我平时也做饭,从他使用的蒜、姜,还有这口大锅看,他为了吃一顿单人夜宵煮了一大锅面条,几乎全吃完了,可见他大概身材偏胖。两名死者穿着简单甚至暴露的衣服,深夜把凶手迎了进来,证明凶手和死者是朋友以上的关系,也许其中一个是他的情妇。屋内没有打斗痕迹,水果刀是屋里最容易拿到的凶器,杀人是临时起意的,在他产生杀心之前,仍然发生了一次性行为,可见这人长期性压抑,接触不到女性的原因也许是被动的。加上他根本不在乎留下自己的DNA、指纹,因此我猜测,这人是个通缉犯。”
众人的眼神里投着钦佩,林秋浦说:“他身上背着命案,所以不在乎再添两条?小王,这房子是户主是谁?”
“王喜凤!”警员小王回答,“而且她的资料中,没有提到她有丈夫。”
“有兄弟姐妹吗?”
“没有,母亲离婚两次,已经死了,生父也不在了,还有一位继父。”
陈实说:“王喜凤好像没正经工作吧,买房子的钱十有八九是这个情夫出的,这里显然是这位逃犯的一个避风港,这案子的关键在于,一个逃犯为什么突然要杀害自己的情妇。”
“不对,王喜凤是他的情妇,另一个秋平呢?”
“也许两个都是呢!”陈实离开厨房,来到卫生间,顺手掀开马桶。
马桶里面漆黑一片,有人在这里烧过东西,这个细节居然被所有警员忽视掉了,陈实接过彭斯珏递来的橡胶手套,把马桶里的碎片掏出来,一样样看。
“橡胶制品?有香味……化妆品……这是口红?还是个名牌!”
“明白了!”林秋浦以拳砸掌,“这男人杀了情妇,怒火中烧,所以把给她买的这些化妆品全部烧掉了……笑什么,我说的不对吗?”
陈实笑道:“先别急着下结论,我去卧室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