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十个浑身散发着一种强烈的杀伐之气的军官们看着眼前的年青人,也是一脸的不屑,特别是那好看的有些过份的脸庞,总让人觉得这样的人去考科举更合适,而不是来这军中和他们抢这正五品的鹰扬郎将的位置。特别是那六位领头的越骑校尉,在他们看来,这小白脸就是在抢他们的位置。
要想让这些历经百战的下级军官们接受他的统领,估计难度会比较大。好在这些都是从各鹰扬府中抽调出来的兵将,基本上十五个团来自各处,幸好是这样,如果这三千人原是一个将军麾下的,陈克复都不知道有没有信心能压制的了这些人。
“各位辛苦了,此次受陛下所擢授,让小将以一伙长身份跃升鹰扬郎将执掌三千精锐,这既是陛下对我的信任,也是对各位的信任。在座的各位皆是从军多年的前辈,每一位可以都可以称的上是小将的前辈。今日大家与我共成一军,也是前世大家未尽的兄弟缘份。客套的话我也不会多说,各位也皆知我因战阵中勇猛入了陛下的法眼,那么也当知我也是一位敢拼敢杀的汉子。本人平生最佩服的就是那勇猛不怕死的英雄好汉,我的治军方法很简单,上下一视同仁,有功赏,有错罚。现在本军中还差一位鹰击郎将,此也是从五品的职位。此次我也带了九位同我一起拼杀,一起受提拨的九位越骑校尉兄弟,但这个位置我现在不会给他们,你们十五位越骑校尉,只要哪个立下最大的战功,那么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下面的各位军官比同此例。”
陈克复披着陛下亲赐的铠甲,站在主账正中,话语犹如振耳洪钟。要想将这群军官收服为自己在这乱世中的臂膀,那么从现在起,他就得开始一点一点的去得到他们的认同,让他们明白自己有资格做他们的主帅。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站在这肃静的大账中,陈克复手按长剑,傲立其中,口中却用一种低沉的声音沉吟着诗经中的一首无衣。也许这算的是上最早的军歌吧,在这样的军伍之中,呤诵这样的词歌总能让人心头有种共鸣。账中不少的军官,对于这位新任上司也有了一点点的意外,原以为只是一位凭着一身个人勇武,再加上一点狗屎运才坐到了他们的头上,如今看来,却也不完全是这样。
毛翊和鲁世深两人互相交换了个眼色,从彼此的眼中他们都看到了深深的疑惑。自家将军可是他们自小陪着一起长大的,这家伙完全就是一个莽汉子,长这么大百家姓、三字经都背不全,可是刚才他居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呤诵了一首诗。毛翊从小被他的那个管家老头子逼着背了不少书,知道那是诗经中的一首诗。可是这样却更让他迷茫了,刚才自家将军居然一字不错的将那首诗呤诵了下来,而且还呤诵的那么好,让人有种蛋蛋的忧伤。
这还是自家的大当家的吗?怎么一夜之后,总觉得大当家的变了,不再是那个一心只是想着要成为英雄好汉的莽汉子。却好似一下子成为了父亲口中曾提起的老家主,难道大当家的知道了那个秘密吗?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