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步飞旋,时纵时抬,一根根形象不同的枝条,纷纷在我的跑步中让我避在了身后。我并没有忘记我的“复合工作法”,自己很喜欢诗词,才不久得以从《隋唐演义》中读到几首《踏莎行》,我不会什么平仄格律,但总可以自悦自乐,凑合上一首来吟一吟吧:
“浓雾宜体,爽气烘心。路旁枝条相对逸,脚窝未湿娇兔身,
疾行无风意清清。
润湿路驰,晓逾腿纷。初冬越步竟抖此,豪情彼来谓哪欣?
急驾雾舟闲吟吟。”
下了坡,在这里跑步可能会惊扰附近住家的宁静,这几十百步的田埂自然是步行过去。
到了那头又上坡了,自然又会跑。
不一会儿,再翻过这道坡,下到沟底,沟对面就是学校,还很静。“我一定是第一个早到者。”我自豪地想。
不曾想,刚跑下坎,想停一停,忽然听到“嗨!”的一声低喝,声音苍老而干脆。我一看,右边的红苕土里有一个人,正在把锄头往前一捌,枯瘦的手提起一大串肥大的红苕,顺势一送,它们便落在了一大堆红苕堆上。
是余大爷。我才在自以为来得早哩,这老人家已经挖了不少的红苕了。他当过大队干部,总爱跟我们这些学生娃讲故事,与我们混得很熟。前些天他给我们讲的那个故事,讲到主人公掉进水里,他就停了下来。我们几个小哥蛋不住劲地叫:“哎呀,快舂嘛!”意思是要他讲下去,他却再也不往下讲了。
包产到户,年产到劳。竟然焕发了他的青春,诺大年纪还起大早出早工。他这是挖完红苕空出土来好点麦子。他的身后,摊开了一小块空地,新翻的泥土上还冒着白色的烟雾。
……反正还早,教室也没有开门,我就跑进土去,笑着抢过锄头。我也是十五岁的小伙子了,锄头上的活计已经能顶得壮劳力,老人家本来就该去码红苕……
天渐渐亮了,广播中的每周一歌,正是王结实、谢莉斯的二重唱——《校园的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