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
- 关于赶山:我在秦岭养羚牛的悠闲日子:(赶山+打猎+打渔钓鱼+宠物+日常+轻松)身为兽医的周青山穿越重生到了1982年的秦岭小山村。开启万物之灵系统。捕鱼捞虾他爆护,赶山打猎他满载。路边践踏的野草都是极具价值的药材。他养的牛是秦岭杀人王羚牛,他养的猫是长着黑眼圈的国宝大熊猫,他养的鸟是濒危到快要灭绝的朱鹮。赶山有云豹护卫,金丝猴陪伴……日子过得风声水起,悠闲自在。当1988年颁布之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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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门推开,先把心儿送进我的房间,回来把大门闩好,又看了看父母睡觉的房间,没有动静也没有灯光。心儿真是身轻如燕,走路一点声音也没有,这可能是游泳运动员的基本功吧。我回来后,把房间门也关上了。因为下雨,今晚的天气格外凉爽。我到了床前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床上,我用手一摸,她一点衣服也没穿。我就坐在了床边。她伸出手,在我的胸膛上抚摸着,低喃道:“大哥,我都不想走了。”
我知道她说的不是真话,因为她想家了,在池塘边的时候,她会突然的双手托腮,眺望着远处或水中的月亮,想着以前那些无忧无虑的快乐时光,想着家里的亲人。于是,就说道:“你开始留恋这里了吗?”
“这样一个破地方有什么好留恋的?我是留恋这里的一个人。”
“是大傻还是二傻?”
“是三傻。”说着,在我的胸膛上揉捏了几下,然后又说道:“大哥,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在暗夜中摇了一下头,她会爱上我?真是笑话。她是游泳运动员,不但见过大世面,也经历过大场面,她的身边有掌声,有鲜花,更有崇拜她追求她的名门之后,也有才子佳人,可是我那,一个山沟沟里长大的穷孩子,去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整天在这大山里边转呀转呀的,这一辈子恐怕都转不出去。我和她,分明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这样说,无非就是为了讨我的喜欢,让我快点完成这笔交易,把她送出大山。如果说是有情的话,也就是这些天的晚上,我们在一起从这种暧昧中产生出来的情,或者说是一种生理的需要。她排斥两个傻子,但是也要打发这漫长难熬而又寂寞无聊的日子。所以,我们的相遇,只是因为各自的需要。
我没有必要说破,因为很快就要天各一方,她刚出大山就会忘记我,而我也将会很快的忘记她,然后,跟我的恬恬在一起。说破了,心里都别扭,这个良宵也就打了折扣。于是,我说道:“那好,也就省的我送你了。就在这里混吧。”
她仍旧抚摸着我的胸膛,沉浸在一种情绪里面,说:“我就在这里和你一起生活,然后给你生个儿子。这样平平静静的,是不是也挺好?”
“那你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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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甘心的,在哪里都是一辈子。其实,我就是讨厌了城市的生活,才被人钻了空子,骗到了这里。”她磋叹一声:“还是不想这个了,我们睡觉吧。”她欠了下身子,把我受伤的胳膊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把我的另一根胳膊拉开,头就放在了上面。
忽然,她又起来,脸对着我的脸说:“今天我给你出气了,两个傻子被村长打了。”
我笑道:“果然是你安排的,我还在想,昨天晚上村长媳妇明明说让两个傻子晚上去x她的,可是怎么大白天的就去了?而且还下着雨,村长肯定在家,他们这不是找死么?但是我就想到是你安排的,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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