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男人都像我前任

73.余生。(BE番外,慎重购买)

“我送他进抢救室的,但是医生还没把他的……推出来的时候,我就跑了,我不敢看他。”宋玉珩闭上眼睛,就像是说出这些话对他是种折磨一般。

事实上,那也的确是种折磨,宋玉珩永远也忘不了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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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那一天,他在救护车里握着白一尘的手,听他说的那些话。他很庆幸最后一刻是他陪在白一尘的身边,他也多么希望白一尘在那一刻是不清醒的,能够把他错认为时亦南,这样他就可以了无憾恨地离开。

他都假装自己是时亦南了,他伏在白一尘耳边,对他说:“一尘我回来了,你撑住,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但是糊涂了那么久的白一尘,却在那一瞬清楚地认出了他——

“宋老板……宋老板……”白一尘孱弱地喊着他的名字,“如果你以后遇到一个叫时亦南的人……请帮我转告他……我不怪他……我只想要一支玫瑰……一支就好……”

宋玉珩记得他喜欢玫瑰,他割腕那次,他捧着一束开的灿烂的小向日葵去探望他,他却只想要一支玫瑰。

“你想要玫瑰?我给你买好不好?一尘你撑住……”

“我可以……”

但那个人却没有再听他说话了,他只是静静地望着随着病床不断后退的天花板灯低声喃喃,那些白色的光芒落在他的眼中,落在他的身体上,大概这样的冷光真的让他觉得寒冷,所以他的身体在打着颤,眼泪也争先恐后地从眼眶中滚落,只是不是因为死亡的来临,而是因为他真的再也见不到他最爱的人了。

“我……真的很想你……”

“我可以……原谅你……我只要一支玫瑰就够了……”

他轻轻蠕动嘴唇,宋玉珩几乎将耳朵贴到他的唇上,才微微听清他到底在说什么。

“他最后告诉我,他只想要你送他一支玫瑰。”宋玉珩笑着,却有一滴眼泪掉入他面前的果汁里,“以前他这个点来我这里的时候,我会给他调一杯果汁。”

“喝酒对身体不好,我是为了他好才不给他酒,而他总是埋怨我果汁调的酸,问我‘宋老板,难道没有人和你说过你调的果汁很酸吗’。”

“可我只给他一个人调过果汁,我怎么知道它酸不酸呢?”

宋玉珩喝掉那杯果汁,他说:“原来是真的酸,我再也不会给人调果汁了。”

【5】

黎明将至的时候,时亦南回到了白一尘的别墅。

他一夜未睡,身体极度疲倦,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困意。

而黎明随至,但屋里还是十分昏暗的,时亦南下意识地打灯。刹那间,温暖明亮淡黄色光芒笼罩了他,但是他还是觉得有些冷。

时亦南仰着头怔怔地望着头顶高悬的吊灯。

那白炽灯明亮又耀眼,时亦南望着它们忽地流下了眼泪,缓缓跪倒在地上。

——“这间出租屋的灯居然是白色的,看上去好冷啊。”

——“那等以后我以后给你买了房子,就把我们家里灯全部都换成暖色的白炽灯,这样不管多冷回到家里,你也会感觉是温暖的。”

他骗了白一尘。

不管看上去再怎么温暖,这些灯都不是阳光,就如同顷刻即化的雪,是没有办法给人带来温暖的。

时亦南打电话给白维欢,让他去买一栋大房子,要装空调,要有暖气供应设施,地板也要铺满地毯,最好在客厅装个能用的壁炉,冬天可以烧火取暖,他会亲自去装修,亲自选购家具。他还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白一尘的,但是他已经不在了。

第二天时亦南下班回家的时候,他去花店买了一支卡罗拉玫瑰,他想起白一尘种在别墅花园外的那些玫瑰因为长久无人打理,已经快要枯萎了,就顺便问了花店老板怎么种养卡罗拉玫瑰。

“卡罗拉啊,这个不难种的。”老板将所有秘诀都告诉他,祝福他能够养出漂亮的卡罗拉玫瑰来,“以前有个小伙子也经常来我这里买花,他也问了我卡罗拉玫瑰怎么种,我和他很投缘,就送了他一个青色的花瓶。唉,不过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不知道是不是搬家了。”

时亦南打断他的话,说:“青色的花瓶装玫瑰是最好看的。”

花店老板哈哈大笑:“对对对,他也是这么说的。”

【6】

宋玉珩离开南城之前请时亦南喝的那杯苦艾酒,时亦南一直念念不忘,不是因为酒有多好喝,而是因为他发现喝了这个酒,他入睡会比较容易,还能梦到白一尘。

不过苦艾酒在国内不能公开大批量销售,毕竟喝多了有可能会产生幻觉,所以国内能够买到这种酒的途径很少,但是这对于时亦南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他想喝多少都能买到。

周末这一天,他尽情在家里享用苦艾酒,还是在二楼画室喝的。

他将白一尘所有的画都摆了出来,不管画的是他的还是别人的,他将它们按顺序摆好,围绕着自己,他只需将它们按时间都看完一遍,就能读完白一尘对自己一生的思念。

时亦南嗤嗤地笑着,躺倒在画室中央的摇椅上,泪流满面。

他想:苦艾酒能够产生幻觉的话,为什么他从来没有产生过呢?他好想见见白一尘啊,不要在梦中,哪怕是幻觉也好。

他抱着酒瓶睡了过去,然后做了个光怪陆离的梦,梦到他回来了,白一尘没死,他们经历了许多,又有过一次分手,好在最后复合了,他和白一尘安稳地过完了一生。

可但凡是梦,就总有醒来的时候。

时亦南醒来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雨,冷风灌进屋内吹得窗帘猎猎作响,而窗帘掀起又打到了一旁的书柜,将书柜最顶端的一本书籍抽落。

时亦南走过去捡起它,想要放回去的时候却从书页里掉出来一张纸。

纸上写着几行字,是帕斯的诗《独白》——

在剥蚀的廊柱下,

在梦和虚无之间,

你的名字的声音,

穿插进我不眠的终点。

清秀的笔迹是白一尘的,大概是他摘抄下了这几句诗,时亦南攥着纸回到躺椅上坐下,怔怔地望着外面的雨天,再也没有了一点困意。

他忽然间想到什么,走到一楼在柜子里找了找,却找到了两把蓝白色格子的雨伞,一把很新,一把很旧,叫时亦南不至于分不清哪吧才是他的。

他撑开那边旧雨伞,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用力太大,伞骨折了,戳破了伞面,时亦南怔怔地望着它发了会呆,只得拿起新的那把出门。

时亦南坐上17路公交车回了南城大学,他坐在第七排靠窗的那个座椅的后面,怔忡地望着前一个座位,外面的雨簌簌地下,车厢里每一个人都沉默而安静。

下车后,时亦南走进拐角处一家名叫7p.m.的小餐馆,点了一些过去他来这里时爱和白一尘吃的菜。

“啊,是你!”老板娘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你回来南城了啊。”

时亦南答道:“您还记得我。”

“是啊。”老板娘笑道,她朝他旁边看了看,没见到另外一个的影子,就问他,“你爱人呢?他今天不来吗?”

“嗯。”时亦南淡淡应道。

“他生病了吗?”老板娘有些担忧的问道,“唉,我还以为今天能都见到你们两呢。”

时亦南问她:“一尘……他经常来这里吃饭吗?”

“是呀,不过总是一个人,我问他你怎么不来,他说你很忙,在另外一个城市工作,你们一年见不到几次面,等过几年安稳了,你就回来了。”

时亦南扯了扯唇角,哑声道:“这样啊……”

老板娘感慨着:“现在你回来了,两个人就好好在一起吧,这么多年了也是不容易……”

老板娘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些话,时亦南不像以前每次来这里时那样沉默,很有耐心地和她说了会话,等到老板娘离开后,时亦南动筷夹起一个肉丸。

白一尘以前总爱吃这道菜,每次吃都还一次要吃两个,左边塞一个右边塞一个,然后两边一起嚼,也不知道哪学来的奇怪习惯。

而时亦南也现在学着他的习惯,夹了两团肉丸放进嘴里,一口咬下,肉丸弹牙鲜美,塞满整个嘴巴,每咬一口都是满满的幸福感。

但时亦南吃着这些的肉丸,却无声地哭了。眼泪落进碗里,又被他咽下,既苦又涩。

【7】

白维欢打电话告诉时亦南,他新买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可以拎包入住了。

但是时亦南只是进去看了一圈,在屋子里沉默了许久就离开了,并没有要在那里住下的意思。

回白一尘别墅的路上,白维欢望着靠在椅背上休息的时亦南,小心问道:“时总,您不打算住这房子吗?”

“不打算,就放着吧。”时亦南没睁眼,淡淡回答道。

白维欢闻言就没在说话了,他看了眼时亦南的侧脸,只觉得他老了许久,明明才三十出头,鬓边已经生满了白发,他也不肯染黑,只是任由它们肆意生长。

时亦南下车后,和他交代了下明天会议要注意的事,这些年时亦南的生活几乎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别墅,除此以外他不会再去哪了。

白维欢和他道别后准备离开,余光却瞥见别墅花园里开着几朵嫣红的卡罗拉玫瑰,而时亦南折下其中开的最好的一朵后才进了屋。

那朵花被时亦南插.进了那个圆肚高颈的青色花瓶中,他捧着花瓶怔怔地凝望许久,然后把它放在桌上,而自己就坐在另一旁的椅子上静静地继续看花。

他想起了他和白一尘第一次吵架,他后来和白一尘道歉的事。

吵架的具体缘由他已经记不太清了,不过他清晰地记得白一尘对他说的话:“你永远也不要和我说对不起,因为只要你说对不起,我就一定会心软地想要原谅你。”

他问白一尘:“那如果以后我又惹你生气了怎么办?”

白一尘告诉他:“唉,也是,哪怕你永远可恶,我都会忍不住心软地原谅你。这样的话,那你就送我一支玫瑰好了,如果我接受了,那就代表我原谅你了。”

他想要送给白一尘一支玫瑰,可是白一尘不会接受了。

时亦南半阖着眼帘,从模糊的视线中,他似乎看到他当年手捧一束玫瑰和白一尘道歉的模样。

他多想重回那一刻,在那里再看到青年,看着青年望着他手上繁盛的玫瑰花束,只抽走里面一支,笑着对他说:“你总是这样可恶,但我只要一支就够了。”

时亦南怔怔望着花瓶里的玫瑰,不知不觉已经满脸是泪,他张口,轻轻喊着那个人的名字,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更显得寂静。

“我好想你……”

“不要等我了,不要爱我了,也不要原谅我……”

“我只想……再见你一次就好了……”

如果爱上一个人太快,那你遗忘或是不爱这个人的时间,要么就是一瞬,要么就是一生。

那如果爱上一个人太迟了呢?

哪怕你所见他第一眼,就是一生沦陷的开端,只要你爱得太迟。

那你错过这个人的时间,就是余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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