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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穿着最普通的牛仔裤和长袖t恤,戴着有些大的棒球帽,脑袋后齐刷刷的发碴,斯卡勒雯现在就和一个普通的“臭小子”没什么两样,只除了……她身后跟着的两个小“尾巴”。不过这种程度的跟踪,完全不在话下。
现在正是上下班高峰,路上人来人往,斯卡勒雯跟着人群的速度双手插在口袋里向前走着,突然伸脚抵在一个穿着皮夹克大胡子的脚尖前。皮夹克正巧要向前迈步,却突然脚尖一顿,身体惯性的扑向前面一个西装革履的精英,两人顿时摔作一团,顺便还带着周围好几个人差点摔倒。
“对不起对不起,有人踩到我了。”皮夹克一边道歉一边爬起来向着西装男伸过手去
“搞什么鬼!”西装男大叫着一把甩开皮夹克的手,爬起来整了整领带,狠狠的瞪了皮夹克一眼,又急匆匆的离开了。
皮夹克有些奇怪的摸摸头,很快也离开了。
这段小插曲在人群中一会儿就无人在意,只有一个黑西装气急败坏的站在原地转了好几圈,这才沮丧的对着领子上的一个小话筒说:“是我,她不见了。”
斯卡勒雯走进地铁站,边走边将手中的钱包翻了个遍,里面放着一叠钱和一张相片。斯卡勒雯把钱塞进自己口袋,用袖子擦掉钱包上的指纹。她用其中一张钞票买了一张车票,然后将钱包递给售票员:“姐姐,我刚才在那边的地上捡到这个钱包。”
售票员非常惊讶的接过钱包打开看了看,她正想说话,却发现刚才那个戴着棒球帽的小男孩已经不见了。
斯卡勒雯的心情其实并不太好,但她很好的控制住了这一点——要知道,任谁在知道自己回到了三十多年前,准确的说,是三十五前年,心情都不会太好。
她的人脉!
她的钱!
她的青春……
好吧,她上辈子是一九八八年生的,死的时候二零一五年,才二十七岁,但现在出生却是三十六年前……“她”现在连个受精卵都还不是。
唯一的希望是一些影响世界走向的大事件别变动啊~~不然她可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样的……等等,她上辈子好像也没听说过巫师这个种族吧!
斯卡勒雯现在坐在地铁上开始捋顺到目前为止发生的事情。
之前重生的时候,斯卡勒雯才四岁,而且一直卧病在床,因此对时间和空间都搞不太清楚,之后被扔到沙漠那疙瘩四年,其实也一直没搞明白自己身处哪一年。直到被迈克罗夫特带到飞机上,才第一次看到报纸,知道现在是哪年哪月。
今天是八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太好了,虽然不知道生日,但我八岁了!斯卡勒雯沮丧的想,我需要重新发展线人,重新建立情报网,重新练枪法……她其实还挺喜欢一些老款式,也许这个年代更容易弄到?
斯卡勒雯前世有hsa,简单的说,就是有过目不忘的症状,这是一种全世界大概只有八十个人才有的症状。
任何与众不同的能力如果你不能运用自如都是负担。
这种超强记忆力看似不错,但其实麻烦多多。想想看,如果你见到杀人场景,或是看了恐怖电影,就永远无法忘记那些画面;或是当你想回忆一些事的时候,关键词却总是在脑子里搜索出无数无用的东西……
斯卡勒雯上世在二十岁之前都一直靠强力压制,直到她二十二岁时发现一本名为《i》(《利玛窦的记忆宫殿》)的书。她学着在自己的脑海里建立一座记忆金字塔,将自己的记忆逐级储存。
斯卡勒雯选择的基石是《大英百科全书》,这对别人来说难到爆,但对她来说轻而易举,她发愁的是如何忘记,而不是如何记忆。
最上层的是最常用且最近一周发生的经过筛选的有用信息,向下一层是近一个月,再下一层是三个月……被筛选后无用的信息被压在最低层然后逐渐掩埋进砂砾之中。
但这并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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