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有幸,恋你成瘾

第325章 如果爱下去

本书,也非常喜欢你,所以想要买两本,可以帮我都签名吗?”

秦轩笑着拿过两本书,写下自己的名字。当初在想笔名的时候,花了一番脑筋,最终觉得还是以自己的名字来谱写这个故事。虚构也好,真实也好,撰写人是真的就行。

“轩大,男女主人公的故事是真实的吗?那个把妻子爱如生命的江然有没有原型?”

“他妻子颜希呢?是真人真事吗?写的感觉像现实生活里发生的事一样,他们婚后一定非常幸福吧,颜希的脑癌没有再复发了吧?”

“我喜欢凌熠辰,他也好爱颜希,他离开了还会再回来吗?”

居然队伍里的读者几人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询问书中的情节,一时,声音繁杂。

秦轩被问愣了,那些问题不好回答,也不能回答,在书里,主角是江然、颜希和凌熠辰三人,围绕他们的爱恨情仇展开,爸爸和妈妈只充当了配角,其实现实生活中,他们的确是唐伯伯和静姨爱情路上的配角。

粉丝们的问题,深刻又带着期许,希望江然与颜希可以永远的幸福下去。秦轩刚想给出肯定的答复,却挺拥挤的书迷群里,有道低沉俊朗的声音:“秦轩,我可以找你签名吗?”

惊喜的抬头,这声音太过熟悉,梦里不知想了念了多少遍的人。人群被拨开,那人慢慢走近,直到站在桌案前,俯视着她。阳光在他背后形成了光圈,把他刀刻般的五官衬的更加英俊,脸上的神情却淡漠沉稳,几年前那个悲伤到几乎失态的他,似乎从未出现过。

唐辰,他回来了!

“辰哥哥!”秦轩激动地站了起来,喊出声才发觉自己声音里有着一种习惯了的娇软和哭意,只只面对他而已。

周围的书迷开始交头接耳,注意力也都从书的剧情转到了突然出现的英俊男人身上,他是谁?他与轩大认识吗?会不会也有故事?人的八卦心态,到此时达到了最高点。

唐辰注视了好一会眼前的女孩,他心中的女孩,视线转移,低目看到了桌上的一打小说,被那个书名吸引了目光。“如果爱下去?”低喃着名字,翻开了第一页,那里写着:原名《童话》,一目十行读过文案简介,眼中就浮现了悲意,他已经知道这本书的内容。

收敛情绪,只让那悲伤抵达眼内两秒,就立即恢复了常态,抬起眼嘴角微弯,清俊的脸上因为难得的笑容,更添了一分俊逸神采。

他说:“轩轩,我回来了。”

她道:“辰哥哥,欢迎你回来。”

这是此刻秦轩仅能想到的话,她的辰哥哥放逐悲伤几年,终于学成归国了。唐辰不去管身边人群的议论声,抬手拿起了桌上的一本书,缓缓道:“我也买一本,请秦轩小姐帮我签名,好吗?”

被他话意中的调侃一下弄的满脸通红,低了头不敢去看他的眼睛,握了笔去写,这回却没有如之前那般飞火流星似得刷刷签名,而是像小时候练字一样,一笔一笔写上正楷:秦轩。

这字体是那时跟着辰哥哥学的,他说字是一个人的门面,一手好字拿出来,跟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同,而女孩子就必须写字大方秀气。为他这句话,她可是专门报了毛笔字的班去练字,每次去唐家,只要他在家里,就会露上一两手给他看。

虽然他从不会口出赞美,但得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她就可以开心很久了。

唐辰拿过书,微眯了眼说:“我去外面。”抛下这句话,转身往人群外而走。她知道,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会在外面等她。她有一种拨开云雾见晴天的感觉,不用等到什么天荒地老,只在此时,她就等来了他。

坐进车里,再看了看广场那边的人群,应该还要一会的。忍不住再次翻开书页,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这个故事他听了很多遍,也可算从头至尾经历了的,只是最初的最初,他还在妈妈的肚子里。

缘分真就那么奇妙,他是科学结晶,却从他开始,开启了爸爸和妈妈的爱情旅程。

看了一小半时,就再也翻不下去,不是轩轩写的不好,而是她笔下的每一个细节都那么生动,真的很符合她书名的主题,如果爱下去,才有了爸爸与妈妈的重逢,如果爱下去,才有了真真的出生,如果爱下去,才有了他们的一家团聚,如果爱下去,才有了他们举世无双的婚礼。

闭上眼,眼角有泪划过,那些没说出口的想念,都变成了泪。

天长地久啊,为何不能再长久一些?

余光里见那端有纤柔的身影往这走来,轻拭去眼角的泪,侧过头看她,灿烂的笑在她脸上浮现,他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几年里,除去悲伤,那么剩下的还有思念。

他会常常思念她,亲眼看着她从那么小的一个小不点长大成了大姑娘,不是那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喜悦,是一种自豪。

是哪首歌这样唱的: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寂默里,我无力抗拒,特别是夜里,想你到无法呼吸,恨不能立即,朝你狂奔去。

不知何时,这个小丫头已经占据了他的思维,即便在美国留学,也会时常想她。九年的时间,真的不是一个短的距离,但不是老话说了吗,时间不是距离,年龄不是距离。

所以,轩轩,我回来了。

离开,原本就是爱情与人生的常态。那些痛苦增加了你生命的厚度,有一天,当你也可以微笑地等待,你就会知道,你已经不一样了!如若相爱,便携手到老。

完结!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用成仙骗我送外卖?
用成仙骗我送外卖?
关于用成仙骗我送外卖?:功成名就的宋鹤卿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面前此时正摆着一封离婚协议书。当时他毫不犹豫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直到那句爹爹响起,让他瞬间傻眼了。居然就这么喜当爹了?他原本不想搭理,可那四岁的小姑娘实在是太可爱了。只是有了闺女也就算了,莫名其妙的辅助系统更加狗血。里面居然有橙色大奖位列仙班,这谁遭得住?虽然他觉得抽中这玩意的几率,不亚于中六个红球加一个蓝球,而且还是顺序都不能变的那种
非布司她
异世终焉
异世终焉
关于异世终焉:李夜穿越异世,世间万物皆可觉醒异能,他竟觉醒了最强异能——复制异能,这简直是一次无法抗拒的机遇!只要身边有目标死去就能获得其异能,简直太酷了!他可以收集到各种各样的异能,这简直让他无法自拔!他可以变强,变得无所不能!
瓜皮仙人
带着古武重生未来世界
带着古武重生未来世界
关于带着古武重生未来世界:作为现代人的云逸,拥有三千年前世记忆,却重生在三千年后的未来世界,拥有古代技能的云逸却在这个机甲横行科幻世界如何生存,难道只能去考古……
晓梦知许
都重生了我还能被她套牢?
都重生了我还能被她套牢?
关于都重生了我还能被她套牢?:(单女主非舔狗+重生+带脑子看的小说+文笔保证)看惯了绿帽舔狗重生后止损,转而追求错过的白月光,复仇原配的所谓爽文。。也看烦了所谓的被各种误会陷害的千金小姐,临死前幡然悔悟,然后重生复仇的所谓女王梦。。李常乐瞅了瞅书名随手扔在桌上,抬眼看看对面那个男人戏谑的问道:重生?就这?都写烂了,你没写烦?看书的都看烦了!对面的男人眼神倔强的看着李常乐说道:我的书不一样!哦?哪儿
哈士奇家的金毛
我在群星有座城
我在群星有座城
关于我在群星有座城:秦州牧在平行地球世界重生了,而数十年前这个地球,突然遭到了拥有超时空传送技术,全民超人的异相人文明入侵。地球人在不断与高武外星文明的战争中,也逐步掌握了他们的科技,组建起了自己的武侠军,开发出了异世界穿越技术。在现代武侠社会中重生的秦州牧,穿梭与各个异世界之间,会遇到什么样的人与事,能解决已经占领了火星的异相人吗?带着异世界的女侠们,逆穿越回到现代地球都市生活,又会引出何种故事
列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