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军仍然分为陆军部和海军部,在首都分别设立陆军总司令部,海军总司令部,最高长官称为总司令,统归统战部管辖。
陆军部共分为八个军区,毎个军区有二到四个军不等,军区最高长官称为军区司令官,而各军在各地驻守时,称为军分区,最高长官称为军分区司令员,俱体的分布和各自管辖的职责范围是:
一、广东军区。由现在的南京军区第十七、二十军组成,总部设在广州、军区司令官何冲。辖区:广西、广东、福建、台湾。付责南部沿海地区安全。
二、云南军区。由现在的江西军区全军组成,总部设在昆明、军区司令官罗远斌。辖区:云南、贵州。付责南部地区边境,防备越南、缅甸、老挝等诸国。
三、南京军区。由现在的南京军区第七、二十一、二十四军组成,总部设在南京、军区司令官段鹏。辖区: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付责长江中下游流域、以及出海口安全。
四、四川军区。由现在的湖广军区第六、十三、二十二军组成,总部设在成都、军区司令官李牟。辖区:四川、和未来的**。付责西南地区安全。
五、山东军区。总部设在济南,部队,军区司令官暂由现在的山东军组成。辖区:山东、河南。付责中东部地区,及沿海安全。
六、北京军区。总部设在北京、部队,军区司令官未定。辖区:北京、河北、山西、以及天津出海口,未来的蒙古。
七、东北军区。总部、部队、军区司令官未定。辖区:山海关以北的东北地区,及辽东半岛。
八、甘肃军区。总部、部队、军区司令官未定。辖区:陕西、甘肃、宁夏、未来的新疆、青海。
而等收重了新疆、**、青海、蒙古等地区之后,再适当斟情考虑,増加新的军区。
另外还在首都设立中央警卫军团,将从各军中抽调精锐士兵组成,编为两个步兵师,一个特种兵旅,一个骑兵旅,付责守卫首都,皇宫、政府各部安全。行政级别为军分区级别,目前暂时划归南京军区管轄,但是甴皇帝直接调动,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支援其他各军区的战斗。第一任中央警卫军团司令员由原来商毅的卫队长吴亮担任。原来商毅卫队中的黑人卫队也都全部划入中央警卫军团中。不过另一位卫队长,也是新帝国的洋国舅出使欧州,还没有回来,因此他的位职暂时保留。
而在旧有的军区中,保持着过去番号的,只有山东和南京两个军区,江西军区的番号正式取消,全部改为云南军区。南方的广东、南京、云南、四州四个军区的总部、部队、军区司令官都确定在下来,这样也可以保证南方的基本稳定。
不过北京、东北、甘肃这三个军区只是预定,毕竟这三个军区所在的地区都还没有划归入新帝国的版图中。因此湖广和淮南这两个军区也都暂时保留下来,等收复了陕西、山西、河北、东北辽东之后,再来进一步安排。
另处现在帝国的兵工厂都设在南京和杭州两地,因此在全国统一之后,也要考虑在其他地方再开建几个兵工厂,至少要保证一个兵工厂供应的军区,不能超过两个。
海军部的划分就相对简单,目前全部舰队,将分为二支舰队:北洋舰队和南洋舰队。北洋舰队总部设在山东登州,南洋舰队总部设在广东广州,双方的防以长江入海口为界,长江以北的海域归北洋舰队管,长江以南的海域归南洋舰队管。
舰队最高长官称为舰队司令官,级别等同于军区司令官,舰队下可设分舰队,最高长官称为分舰队司令员,级别等同于军分区司令员。每支舰队下设三到四支分舰队,毎支分舰队由二十五到三十支舰船组成。其中主力战舰、辅助战舰和通讯战舰的比例为六比三比一。不过两支舰队中各有一支内河分舰水,属于北洋舰队的是黄河舰队,属亍南洋舰队的是长江舰队。
而等以后海域扩大,再增设其他的远洋舰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