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宋这一回去,将好赶上家里人吃晚饭,她也觉得饿了,就跟着在桌前坐下。其他人自她一进来,便直勾勾地看着她。她不由摸摸自己的脸,问:“我脸上有什么吗,干嘛这样看着我?”
叶青先行问道:“二姐,你的嘴怎么又黑又肿?”
“有吗?”叶宋明明记得她已经在进门的时候特意掬了一把雪来擦拭嘴角。现在听叶青这样一说,不由又去摸自己的嘴唇。
叶青指了指嘴角,道:“两边嘴角都是黑的。”
叶宋手指一拭,果然是黑的,但她面不改色地淡定道:“噢,可能是今天在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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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贤王府里吃到了一种新鲜的特贡水果,汁是黑色的。”
叶青问:“那水果好吃吗?”
叶宋夸张道:“好吃,改天也给你带一两个回来。”为了使叶青和全家人都信服,她拒绝了丫鬟主动递上来的温热湿毛巾,自己用舌头舔了嘴角,继续一派淡定,“甜的,带点微酸,十分可口。我从来没吃过那样好吃的水果。”
“……”
叶宋在饭桌上一点异样都没表现出来,吃饭吃得很香。吃完饭以后,和叶青闲聊了一会儿,便散着步回到自己的院子,第一时间就是猛往嘴巴里灌水。一整个晚上她都觉得嘴里有股浓重的墨汁味儿。
叶宋喝水喝得饱饱的,打了一个嗝,不由叹道:“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腊月初八将近,将军府上上下下都忙进忙出。家里重新布置了一番,整个都透着一股喜气。
家里请来了京城里最有名的制衣店的师傅,专门教叶宋缝衣服。奈何她血战沙场的大事干得多,但这种秀气的女儿家的女红却从没干过,和寻常人家的女儿比起来,简直被人连甩八条街都不止。
叶宋无数次地拿针线戳破自己的手指,连师傅见了都替她感到疼。缝出来的线脚又歪歪倒倒令人不忍直视。叶宋一连憋闷了两三天,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扯了自己才缝起来的两块丑陋的不料,憋屈道:“为什么要一针一线地缝,这种事情不是有缝纫机嘛!”
但发泄归发泄,发泄完后叶宋还是得把布料捡起来,重新再缝。但在旁的叶青听到了“缝纫机”三个字,若有所思地回了自己的小院了。
以至于后来若干年后,在叶青的发明制造下,一种名为缝纫机的东西再度风靡北夏,成为了北夏每个女子的深闺女红必备之物。叶青把第一台缝纫机千里迢迢送给了叶宋。
如今叶宋始才明白,答应给叶青缝嫁衣听起来好像是件很简单的事情,可正当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之又难。她总不能缝一件歪歪倒倒的嫁衣给叶青穿吧。而且制衣店送来的不料都是大红色的,上面没有任何修饰,刺绣图案什么的都得一针一线缝上去,急得叶宋整天都毛手毛脚脾气也跟着急躁。
叶青浑不在意,说道:“二姐慢慢来,没有关系啊,到时候你缝成什么样我就穿成什么样。”
叶宋扯了扯嘴角,道:“那那块棺材脸一定会记恨我很久的。”
后来有一次,叶宋听说百里明姝居然也开始学做女红了,十分好奇,就去叶修的院子里瞧上一番。
彼时屋子里很暖和,四周都放了暖炉,百里明姝已经挺了一个大肚子。她行走不便,多数时候是待在院子里,偶尔要在花园里由叶修搀扶着走动一阵。但膳厅那边就甚少去了,约莫是肚子里的家伙越大越不安分,导致她的胃口越来越挑,稍有不合口味的便会恶心反胃。家里专门给辟了一个小厨房照顾百里明姝的饮食起居。
百里明姝就靠躺在窗户边的小椅榻上,椅榻是叶青专门给她量身定做的,弧度刚好,她躺着很舒服,也不会挤压到肚子,从侧面看过去,那隆起来的肚子和百里明姝整个人,十分的柔和漂亮,大抵将要当娘的女人都是如此。
孩子还没有出生,百里明姝一天闲来无事,就开始学习给孩子缝小衣了。叶宋一来,百里明姝就招呼她过来坐,并让人把她缝制的一筐小衣都搬来,叶宋从下往上翻,对百里明姝啧啧赞叹道:“单从衣服上看,你缝衣服的手法已经有了质的飞跃。”
百里明姝自豪道:“那是自然,做得多了,自然就上手了。”
叶宋摸着小衣服上面的小黄鸡一样的刺绣,道:“这鸡绣得真不错。”
“这是……鸡吗?”百里明姝一把将衣服夺过去,道,“这明明是只小黄鸭好不好。”
叶宋眼皮一抽,道:“对不起,我眼神不太好。你绣得已经很不错了。将来小侄子穿起这衣服来,一定特别可爱。”
管它是鸡还是鸭,只要有那么一个形状就好了嘛,反正鸡鸭长得也差不了太多。
叶宋蹲在旁边看了一会儿,见百里明姝缝衣服确实针脚比她缝来要细密整齐很多,而且也确实缝得比她缝的要漂亮许多,便道:“嫂子,那制衣店的师傅不变通,教的不好,不如我跟你学吧。”
百里明姝挑眉道:“行,反正你能赶上我现在这个水平那保准已经是你的极限了。阿青到时候能穿什么样的嫁衣,全看你的手法了。”
叶宋连忙让丫鬟去她院子里把女红的一切物品都搬了过来,照着百里明姝的手法练习。一会儿又问:“嫂子,你会绣凤凰么,女子的嫁衣上是不是得有凤凰图样才足够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