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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下半年,言欢推了许多商业广告代言,只接了一个电影拍摄。
与言欢的婚期,也已经敲定具体日子,就在明年开春的三月,冰雪消融的季节,春暖花开,万物生长。
结婚请柬,是言欢在剧组拍戏的空隙间,亲手写的,端庄娟丽又大气的行书字体,印在正红色的高级大方的纸质上。
只是,这大半年,言欢又离开了纪深爵许久许久。
纪深爵倒是早就习惯了,与言欢在一起,决定跟言欢结婚之前,他早就想好言欢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聚少离多。
纪深爵自认不是个大方的人,可却也不是小气到只在乎眼前短暂欢愉的苟且男人。
反正这个女人的一生都将是他的,聚少离多,他不在意。
但感情这种事,冷暖自知没错,可旁人却不这么认为。
这天纪深爵组织了一个聚会,分发结婚请柬。
陆湛喝了点酒,拿到请柬时,多少有点诧异,啧舌道:“老纪,说实在的,我见过言欢,也跟言欢那姑娘打过两三回交道,做女朋友做情人,她是够吊足人胃口的,怪有意思的,可做老婆做妻子,我总觉着差点儿意思。”
纪深爵心情好,倒也不与陆湛计较,他不否认陆湛的说法,言欢的确也不是寻常做家庭主妇贤良淑德的女子。
纪深爵晃了晃杯子里的红酒,从容又散漫的说:“我又不是找保姆式三从四德的完美人妻,人生那么长,不找个有意思对胃口的另一半,无聊透了。我可受不了两看相厌。”
话语之间,清清淡淡,却有几分认真。
陆湛忍不住提醒道:“可这妮子也太不顾家了,一年三百六十天,恨不得有一大半儿时间都耗在外面拍戏,老纪,有时候我真挺佩服你的,那么难,你能坚持七年,要我,早放弃了。是什么天仙儿啊,让我等那么苦,我可不干。”
纪深爵只浅薄的笑笑,不予置评。
婚姻是平价品,只要你想,就可以拥有。
可爱情这东西,是奢侈品,不是你想就可以遇见的。
深刻的两情相悦,是世间罕见。
人这辈子若是有一次,遇到自己赏心悦目的人,便会知道那美好的像彩虹不似真切的人,原来真的存在,可也因为遇到那么绚烂和赏心悦目的人,其他人和物便也完全失去了色彩。
斯人遇彩虹,遇上方知有。
纪深爵说:“除了言欢,我谁也不想要。”
陆湛摇摇头,看样子是无药可救了,酒杯碰了碰他的酒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祝你横死在婚姻的坟墓里。”
纪深爵挑眉:“总比你暴尸街头的强。”
陆湛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规劝的话,但又怕纪深爵生气,兄弟有些话好说,可议论对方认定的伴侣倒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陆湛选择闭嘴。
言欢在陆湛心里,一直是个精明的自私自利的姑娘,她总是在利用纪深爵,总是让纪深爵等,言欢在他这里的形象,总是不择手段,就算这姑娘长得再美,比天仙也要强上几分,陆湛也觉得那是朵黑化的带刺的玫瑰,不能沾惹。
纪深爵总有一天会被刺的浑身是血。
因为陆湛一直觉得,言欢根本不爱纪深爵,这女人爱的只不过是纪深爵的家世和财富,也不过是权衡利弊下,纪深爵是她的最好选择。
言欢提前结束了工作,从外地飞回来,想给纪深爵一个惊喜。
结果人到了家,才发现纪深爵不在家。
给纪深爵打电话,是陆湛接的。
陆湛道:“老纪跟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呢,送你俩结婚请柬来的,刚才他去洗手间了,他喝了酒不能开车,你开车过来接他吧。”
“好,我马上过去。”
言欢挂掉电话后,出门前在落地衣架上拿了条纪深爵的羊毛围巾。
这么冷的天,他穿衬衫和大衣,脖子会灌风。
言欢开着车,夜色行人稀少,冷清的冬日里,因为是去接他的路上,也变得期待和温暖。
到了酒吧包间里,言欢跟陆湛那几个一一打过招呼,被纪深爵旁若无人的圈在了怀里,亲了好几下。
言欢倒也脸皮不薄,反正陆湛那几个也不是会尴尬的人,她也不会尴尬。
因为要成为一家人了,陆湛举起酒杯对言欢说:“老纪今晚送一结婚请柬给我们,羡煞我们这群未婚人士,你跟老纪可要自罚三杯。”
言欢淡淡的笑,“我要开车的,酒喝不了,以茶代酒吧。”
纪深爵心情好,随陆湛怎么刁难,反正陆湛这厮不欺负言欢,他倒也没什么禁忌。
言欢陪着纪深爵又在包间里玩了会儿,期间有工作电话打进来,言欢出了包间去接电话。
陆湛借口说去上洗手间,也跟着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