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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远处的小镇,感觉好像在沙漠中的一些残壁断埂。那种战争留下的伤疤,让我闻到了死亡的味道。史密斯从车箱后拿出一个医药箱和一份地图递给我:“你装扮成一名中国的红十字自愿者,小镇里有几个真正的中国红十字志愿者,想办法跟他们融合到一起。下午基地的人肯定会来抓几名医生去帮他们治伤员,进入内部之后,按照图纸标识的两个红色部位,干掉暗哨,然后到黄色标识的地点隐藏,等待美军的救援行动结束,我会来与你汇合。”
我原以为我们会到附近的美军基地,先洗个热水澡,再吃好喝好,然后乘坐黑鹰到达指定地点,再执行任务,结果一切都是梦。我默默地问候了一遍史密斯的家人,然后向他要武器。史密斯贼笑道:“你不是有一把54手枪吗?”
我说:“最起码你要给我配备一把M1911啊,我这枪是个复制品,开不了几枪就得报废。”
史密斯说:“可以用就行了,要求别那么高。你拿美国的枪暴露了身份死的会很惨。”
我怒了,直接开骂:“我为谁玩命啊?把老子骗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让我送死就不说了,如果失败,你是不是还想栽赃给中国?中国派1个武警过来打塔利班?靠!”史密斯继续笑而不语。
塔利班加上基地组织,两个狼狈为奸,我想着就头大。塔利班的残忍割头和拉登的名气可是并列第一的出名。我有点绝望了,史密斯无情的开走了车。我只好把手枪藏在医药箱的暗格里,这玩机关的玩意儿本是中国人的祖宗,却被这个老外学了个精通。
刚走进小镇,我就看到两辆悍马和一辆装甲车向我迎面开来。我可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美国大兵,第一印象外型超酷,霸气的悍马,冷酷的墨镜,还有架在车顶的机枪,多少有点激发了我的热血。正看的入神,一声巨响,其中一辆悍马在我20米远的地方被袭击了,我果断卧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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