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功神侠

第177章 第一百七十七章:进入…

无名侠用功力移开衣橱,轻轻一掌打开暗门,果见里面是一个不小的山洞,洞中虽然光线很暗,但无数珠宝发出的光,就足以看到小山一样的金元宝、银元宝、碎银子、各类钻石珠宝!

这些匪盗,似乎不知道文物的价值,所抢之物,全都是金银珠宝,没有字画瓷器青铜器之类。

这么多的钱,用于遣散小狐仙和下人杂役,哪儿用得完啊?

无名侠想了想处理办法,就问银狐仙:“你们这里,小狐仙和下人共有多少个?”

银狐仙怕被喂粪便,老老实实地说:“有武功的小狐仙,一共三十三个,下人杂役厨子,总共二十六个,不算我们三人,总共五十九人。”

无名侠想了想,就运乾坤大挪移功,搬运了一批金银财宝,在刚才经过的正堂里,分堆了五十九小堆,每堆都足够置一份产业,再周济一个村子的穷苦人家。

分出去五十九堆后,然后再看洞中的财宝,竟然连十分之一都没有用到!

无名侠押上银狐仙出来,对庄子中的二十六个人说:“正堂中,给你们五十九个人,每个人准备了一份钱财,你们这就去收拾好你们各自的东西,然后一人包一堆钱财,立即回去,各人置一份家业,过正经日子,每人再至少周济二十家特别穷的人家,要是敢多拿别人的,敢拿了钱却不周济穷人,当心你们的小命!快去吧!”

下人杂役散去后,无名侠对众人说:“这些恶魔,抢的钱财实在太多了,在下打算这样处理,在这一轮武林浩劫中,三大剑派,特别是乾坤剑庐,还有佛陀寺和凌云观,都损失不小,在下就给你们几家损失巨大的门派送些回去,但还会剩很多,就让它留在这里,作为改建庙宇之用,你们可同意?”

几个人都说:“我们就算了,都留着用于改建吧!”

无名侠说:“这个,在下自有分寸!”说着就回到山洞中,对着金银财宝,心里回忆着每个山庄的正堂和佛陀凌云的香堂,运起乾坤大挪移功夫,但见山洞口起了一阵旋风,金银珠宝就又少掉约三分之一,但剩下的还有一大半多,用于改建,是绰绰有余了!

然后,无名侠重新掩上暗门,用功力移过衣橱,依然恢复了原样。

无名侠出来,对几个人说:“你们各自的正堂里和香堂里,都有一堆金银珠宝了。走,我们去催促下人快快离开,这里就等小狐仙们回来取属于她们自己的那份钱财。”

小片儿刀想得仔细,他找到书房,写了一纸告示,压在正堂的进门地面上,让小狐仙们知道,这是给她们每个人准备的钱财。

做完这些,众人看天色,发现已经黄昏了,无名侠问:“遭了,天快黑了,今晚上咋办?”

司徒玉剑一想,说:“快,去叫住那些下人,要他们为我们安排一晚上的食宿,叫她们明天再走!”

茅山怪客也说:“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师承天对其中两个武师说:“你们去两个,把所有马匹牵进来。”

于是,众人在这洞天庄院里住了一宿,体验了一回世外桃源的生活感觉。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