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罗登,点着了一根雪茄,褐色的眼睛里闪烁着淡淡的忧郁和伤感。
阿发翻了翻眼睛,没好气地说道:“听名字就知道啦,一种鳗鱼喽!别老拿学过的那点自然史当本事。”
诺依曼不为所动,继续说道:“是一种小鳗鱼。在生命的某一段时间里,它们从自己出生的水域游开去,盲目地游啊游,游过几千英里,来到一个它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它们在那里繁殖后代,它们交配、生活、产卵,然后死去。”他停下来吸了一口雪茄,看着别人的脸,似乎在欣赏自己这一停顿的效果。
“它们就象我们一样,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来去自由。可瞧瞧我们自己,我们不过是人类的鳗鲡,象它们一样盲目地来来去去。”似乎为了加重语气,他又重复道:“人类的鳗鲡,如此而已。”
阿发撇了撇嘴,冲着罗登笑道:“喝了两杯伏特加,就当自己哲学家。压韵不,用汉语说起来很顺口是不是?”
“是诗歌吗?”罗登傻乎乎的点头,又看了看诺依曼,说道:“他说得好象也有道理。”
“那是他迷失了,一个迷途的”阿发看着诺依曼摇了摇头,这形象怎么也和小羔羊扯不上关系呀!
“迷失的是你。”诺依曼翻了翻眼睛,指了指阿发手里的枪,说道:“知识和财富才是保障,而不是你手里的家伙。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好吧,如果我是个强盗,拿着你所说的这个家伙。”阿发笑着把枪口指向诺依曼,挑了挑眉毛,“现在请你用知识和财富来保障自己的生命吧!”
诺依曼眨巴眨巴眼睛,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岸上。
现在阿发的面前有两枝步枪,一枝猎枪,三枝左轮。左轮手枪就不用说了,猎枪也只是装装门面,阿发在意的是这两枝步枪的性能。
德国造毛瑟98式步枪,德军制式武器,固定式双排弹仓供弹和旋转后拉式枪机,安全、简单、坚固、可靠,公认的军用手动步枪的登峰造极之作。
李-恩菲尔德弹匣式步枪,与同时代的其他固定弹仓的连发步枪相同。子弹装填速度很快,再加上比同时代的步枪多了一倍容量的弹匣,李氏步枪成为同时代设计中实际射速最快的步枪。
至于射击精度,阿发倾向于毛瑟,这是在他打出二十多发子弹后得出的结论。而他的枪法,也让诺依曼和罗登刮目相看。
“发,你确实是第一次玩枪吗?”诺依曼用抄网捞起水里的野鸭子,嘴里啧啧有声。
“也不是。”阿发模棱两可地摇了摇头,端着枪,向空中作着瞄准姿势。
罗登耸了耸肩膀,拿着那把打霰弹的猎枪,有些无聊地看着岸边的草丛,他已经没有吹嘘和显摆的资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