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爱生恨,或者恨极而惜都不够他脸上的伤来的动人。或者在他看来,爱情或者复仇都必须用鲜血为它染色。
我们没有回去之前住的旅店,直接找了一个马棚歇脚,顺便拿走了几件人家晾晒在外面的衣裳。
“不需要去看看吗?”我指着他的脸,有些担心会出问题。
“时间不会很久的”
我没接话。跟着他向镇子的广场走去。广场是镇子用来集会的,每逢初一十五都热闹的不得了。今天恰逢集会,我俩几乎是被人群夹着往前走的。
他一脸的伤疤被面纱盖住,人们虽然好奇,但终究比不上集会上的热闹来的有意思。
“才一晚,就贴出通缉令了。”我看着通缉令上的照片,打趣道。那是一张经过剪裁的合照,照片上的男人,一身白色的西装,笑的很幸福,臂弯上挽过来的小手,带着白色的纱质镂空手套,五指纤细,看得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女子。“看来,你可能遭遇了彻头彻尾的背叛。”我笑着,随即感觉腰间一个硬物抵了上来。
那是枪,即便他知道这是他的回忆,我只是他回忆的旁观者,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我像是没有感觉一般,继续着自己的长篇大论。“你说到底是你的女人背叛了你,还是你的组织背叛了你,难道是你暴露了,亦或是你女人暴露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收回了枪。转头走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我知道他心里的纠结,没有人在爱情面前会不纠结,更别说生死,而一旦将爱情与生死相提并论,互为比较,我想再厉害的人也会犯难,更别说一个每日生活在生死交界的人,爱情可以让他得到救赎,但更多的是给他带来灭亡。
我想结果现在对他来说并不重要,或者说在他心里早就有了一个结果,他所需要做的只是去完成它。
我紧紧跟上他的步伐,不快,但很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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