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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奉城,应斯里花了半天时间给花猫打针,又给它买了猫粮猫盆和猫砂,以及猫窝。
最后,他给那花猫取了名字,叫——水水。
只因为那个将花猫抱回来的女生,走的时候,穿的是一条水粉色的裙子。
第二天,应斯里去学校报道了。
高二年级,共有二十五个班,应斯里就读于十七班,是文科的A班。他数学很差,注定不能选理科。他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明显安静了一下,但很快,就再度恢复了正常。
他的课桌在倒数第三排,靠近窗,与窗只隔了一个位置。
他刚将书包放下,就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抬起头,不意外的看见了潇凌凌。
“应斯里,你请了好几天假,干什么去了?”潇凌凌在应斯里身前那个空位上坐下来,手里提着一个蓝色的礼品袋。应斯里脑海里晃过陌生女孩的那张脸,他淡淡地说:“有点事。”
潇凌凌不介意他的冷漠。
将蓝色的礼品袋放到应斯里面前,潇凌凌说:“说了要给你带礼物的,给,这是我特意为你选的。”
应斯里没拆开礼物盒,他是没兴趣看里面的东西,但他还是对潇凌凌说了谢谢。
潇凌凌眼里的失望几乎藏不住,但很快她就努力恢复了过来。
见应斯里没有话想说,潇凌凌只能自己找话题。“听说青少年绘画比赛明天就要报名了,你会参加么?”
应斯里终于有了点反应。
“嗯,会参加。”
“你要参加的话,肯定是第一名。”潇凌凌并不是在恭维他,应斯里画画的确很好,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
应斯里却不认同这说话,“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比我厉害的很多。”
潇凌凌噗呲一笑,“应斯里你真谦虚。”
应斯里懒得解释,他是真的认为比自己厉害的人很多,再说,他的梦想又不是当画家,他只拿绘画当兴趣。上课铃响了,潇凌凌只得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
铃声响起一分多钟后,身旁的空位上,来了个男生。
来者穿着学校定制的运动服,手里抱着一颗篮球。肩膀被人搂住,跟着,一股汗味传了过来,“斯里,下午一起去打球?”胡星注意到应斯里在皱眉,嘿嘿笑了两声,说:“我刚打完球,时间不够,没去洗澡。”
应斯里:“那你离我远点儿。”
“别啊,我这么喜欢你,可不舍得离你太远。”胡星嬉皮笑脸地说。
应斯里有些无奈。
这个学校里,跟他关系最好的,就是身旁的胡星了。他们幼儿园便认识了,胡星小时候长得像个女娃娃,瘦瘦小小的,经常被同学欺凌。还曾被堵在厕所,被人扒光了裤子。
应斯里那会儿看不惯那些同学的做法,就将带头欺负胡星的那个男生的裤子扒了,还藏起来了,害得那个男生在所有人面前露了一次鸟,从此之前,那小恶魔乖了,应斯里也被胡星给缠上了。
大概是小时候被欺负的经历给胡星造成了阴影,后来胡星就特别爱运动,他跟应斯里一般年龄,身高还比应斯里高一两公分,体格也魁梧些。
他爱跟应斯里开玩笑,但其实在他心里,应斯里是他很尊敬的人。
小时候,那么多人嘲笑他,就只有这个看着不好接近的男孩子帮过他。对应斯里来说,那一次的帮忙只是举手之劳,对胡星来说,应斯里却是将他从水深火热的校园欺凌中成功拯救的英雄。
胡星知道应斯里不喜欢汗味,他赶紧掏出包里的毛巾擦了汗,然后打开窗。“我中午回宿舍就洗澡,下午陪我去打球。”
应斯里嗯了一声。
…
下午,应斯里陪胡星玩了四十分钟的篮球,又在学校食堂吃了饭才回公寓。
第二天,他在网上报名了青少年绘画比赛,下午将自己的作品邮寄给评委。为期一个月的评选开始了,应斯里一次次晋级,不出意外的,进了前三。他参加比赛的作品正是那一晚在海岛画的画,被他命名为《路西法的夜》。
他的作品最终进入前三,却没有获得第一名,而是第二名。
获得冠军的作品是专业美术学院的一个参赛者,他到底是专业的,他的参赛作品名叫《母与泪》。画的是非洲贫民,一个母亲,身披薄纱,抱着自己吃奶的孩子,双眼含泪。她身后的背景,是光秃秃的树丫,以及无望无边的荒漠。
应斯里看过那个人的作品,不得不承认,他比自己厉害。
能获得第二名,应斯里觉得已经不错了。
应呈玦送了他一支定做的钢笔,以示鼓励。应斯宇则将手工雕刻的兔子送给了哥哥,作为奖励他的礼物。应斯里对着那四不像兔子抽了抽嘴角,最后还是将那四不像兔子放在了收藏架上。
“斯里,恭喜啊,全国第二名耶!”胡星笑得贼眉鼠眼的,真是浪费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请客,这周六晚上你必须请客!”
应斯里答应了。
胡星一高兴,立马站起身,高吼一声:“周六晚上应斯里同学请全班吃饭!”
“噢耶!”
所有人欢呼,潇凌凌也喜笑颜开。
应斯里凉凉的看了眼胡星,“你什么听我说要请全班吃饭?”
胡星翻了个白眼,“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啊!”
应斯里:“…”
我的死党总在坑我怎么破?
那天下午,应斯里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提醒他银行卡被人汇了一笔钱。那金额对应斯里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千五。他却对着这条短信发起了呆。
那个人,还真的在还钱。
连医药费在内,女生应该还应斯里三千三。她没有一次性还清,这很有可能表明她找到了工作,领到了工资,但手头钱不够,暂时只能还这么多。
应斯里退出短信界面,心情飘远了。
…
转眼便到了周六,十七班没有事的同学全都去参加了应斯里的庆祝晚宴。
应斯里依旧穿的随意,白体恤黑长裤,配一双浅色的运动鞋,坐在胡星的身边玩手机。尽管他穿得如此随性,他所在的地方,依旧是所有人注视次数最多的方向。
应斯里并没有请同班同学去星级酒店吃饭,他们学校的学生背景很复杂。古斯高中是私立学院,它招收的学生中,有家境贫寒但成绩优异的学生,也有家境优渥走后门进来的学生。
他们十七班,就有七八个家境普普通通的学生。考虑到这些人的身份背景,应斯里并没有将用餐地点定在高档的场所,怕他们不自在。
再说,大家都是学生,都在用父母的钱,谁都没资格去花天酒地。
应斯里选的酒店,就在距离学校不远的一条街上,菜价稍微偏贵,菜色很好,味道也不错。应斯里曾带着应斯宇来这里吃过一次,应斯宇都夸这家菜味道不错。
穿一身银白色长裙的潇凌凌走进店里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好大一股油烟味。直到看见坐在左边桌子旁的应斯里后,潇凌凌这才表情自然地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