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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决胜千里与运筹帷幄
本家名叫张顺,后来引以为耻并且气死了父母的郝顺就这样死了,被服侍了二十多年自以为揣摩得体备受恩宠的主子给一枪捅死了,主子甚至连他死在眼前都感觉脏眼睛,一脚将他踹飞远处。
在弥留之时,郝顺回想这算不得多么光彩的一生,除了十岁之前被父母当成宝贝养着外,进入郝府,自己不就变成了那一文不值的狗了?不断摇尾,不断怀着坏心眼陷害一个又一个看似亲密实则恨不得对方死的兄弟,一步一步上位,再到后来去府外狐假虎威,看到漂亮姑娘,撸了去,主子不喜欢,那就是自己最幸福的时候,每每看着那些个有着漂亮皮囊的女子在身下哭泣,他就有种生该如此的想法。
与父母在乡下辛苦劳作,面朝黄土背朝天,可每年剩下的银子又能有多少?还不是被苛刻了去?可现在呢,自己虽然害了不少人,可风水轮流转,自己已经变成可以苛刻其他人的存在了,看着那些人给自己下跪,磕头说着好话,希望自己给他们个活命的机会,他就有种大笑的冲动。
进府三十年了,而今自己四十岁,不是都说四十而不惑么?他本来以为自己现在的生活就是最正确的选择,一点都不惑,可怎么这就死了呢?
郝顺双眼的神采渐渐失去,他痉-挛着身体,嘴里呵呵的似乎想说什么,可除了能够略微张一下嘴,便是连一个完整的字都说不出来。
过往回忆一幕幕迅速在脑海中过去,郝顺看到了自己父母临死前那失望与绝望的神色,也看到了小时候骑在父亲脖子上高喊着骑马大笑的情景,更看到了大字不识一个的父亲说出我儿就叫张顺,不求他大富大贵,只求他顺顺利利平安度过一生时的笑容,泪水不知不觉间滑过脸颊,与土地混合在一起。
挺脏的,可郝顺却突然笑了起来,不惑,原来这才叫不惑。
只是,已经太晚了。
本名叫张顺的狗奴才,眼角含泪可嘴角翘起,彻底失去了生命的气息。
穿着破旧补丁僧袍,头戴破佛帽的酒肉和尚见状,双手合十,脸上无悲无喜,只是道了声:“阿弥陀佛,世间虚妄千千万,临死前悟了,终归是悟了。”
“反正都是死了,悟与不悟,又能有什么区别?”朱晨桓从死去的张顺身上收回视线,瞥了一眼双手合十的落魄和尚,道:“道济大师,你说他会不会下地狱呢?”
“佛说生前为恶,死后定当为此遭受惩罚,正所谓因果循环报应不断,只有除去今世因,来世才能重获真正新生。”看似落魄的道济和尚一脸无悲无喜,若是他的手不在怀中去蹭来蹭去,最终蹭出好大一团汗泥的话,听起来倒真有高僧的出尘感。
“那你说他呢?刚刚杀了侍奉自己不知道多少年奴仆的主子,死之前是否会明悟?死后又是否会下地狱?”
朱晨桓咧嘴看向一脸怒容的郝明治,声音不高,可却正好能让郝明治听得清楚。
落魄的和尚听到朱晨桓的问话,只是掏了掏耳朵,便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很明显是不想回答这个尴尬的问题。
而郝明治,却是握紧长枪,全身都散发出凛然的杀意,他双目通红,原本粗壮的身材更加魁梧起来。
“我死之前是否会死掉不知道,但我知道你马上就要死了!”
郝明治残忍一笑,突然动了起来,别看他身材魁梧,看起来仿佛很笨重的样子,可他的速度却着实不慢,一个呼吸间,身体就到达朱晨桓面前三步远的位置,长枪如龙刺出,三步的距离枪尖正好可以刺穿朱晨桓的心脏,并且不多一分不少一分,很明显郝明治表明粗狂愤怒,可实际上心里却细腻有致,他一出手,就让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围观起来的人为之一惊。
“不出手?”穿着破旧佛袍的道济和尚向在一旁打着哈欠的天山童爷问道。
天山童爷斜着眼瞥了一下,然后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若是这点事都办不了,爷爷来这里也算是白走一遭。”
郝明治的枪法出自军中枪术大师的亲自教导,并且身为太守的父亲也为他花费巨大代价搜集石玉国有名的枪法秘籍由郝明治师傅亲自挑选,最终为郝明治选出三本绝佳枪术,一者善攻,枪出如龙;一者善守,坚如磐石;一者善稳,如龟象伫立,持久不败。
三者相互交织,使得郝明治年仅二十便成为军中枪术佼佼者,后来从军参战,在沙场中磨砺枪术,历经数次生死大战,五年之后,枪术已然成为军中第一,便是遇上地仙级别的江湖中人也曾一枪毙命,其实力由此可见一斑。
年少成名,有利有弊,利处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有一股冲天的傲意与锐意;但弊处则是太过自负,自以为天下无敌,每每遇到敌人,必出全力,可全力一出,也就后继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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