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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母亲呼唤自己的时候,蓝忆荞正在距离‘汀兰首府’一公里外的一个自由市场里的水果摊子上挑选香蕉。
上午在家里和苏焕、宋卓、林韬一一打了电话联络了来家里吃大餐之后,她闲来无事,便和李嫂打了声招呼要自己出去逛一圈。
没骑车,一身休闲装束的蓝忆荞散着步来到了自由市场一处卖香蕉的摊贩跟前挑选香蕉。
小姑娘挑选香蕉的方式很奇怪。
别人都是选皮薄果肉甜糯的,蓝忆荞挑选香蕉的时候概不问香蕉的果肉糯不糯,好吃不好吃。
她只问:“师傅,我要香蕉皮厚,香蕉皮油光铮亮,很滋润的那种。”
卖香蕉的师傅:“闺女,你吃香蕉皮呢,还是吃香蕉呢?”
“香蕉皮。”蓝忆荞不假思索的回答。
卖香蕉的师傅:“你这孩子,真淘!”
“呵呵呵,没有没有师傅,我说错话了。”蓝忆荞立即反应过来了,然后对卖香蕉的师傅笑嘻嘻的说道:“那个,我男朋友在大公司上班,穿鞋子很讲究,他的皮鞋又都是很贵的那种,每次我给我男朋友擦皮鞋都是用上好的香蕉皮擦,擦出来的皮鞋不显得油腻,又不招灰尘,保养效果特别渗入。”
卖香蕉的师傅:“……”
他一边给蓝忆荞挑选她描述的那种香蕉皮,一边上下打量小姑娘,用一种规劝和可惜的语气问道:“闺女,听你这话中的意思,你到底是你男朋友的女朋友,还是他的保姆啊?”
卖香蕉的摊贩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大约是看着蓝忆荞年轻,又是从富人别墅区走出来的,又从蓝忆荞说话的语气中分辨出,蓝忆荞很像某个将军肚秃顶暴富老头的小蜜。
“既是他女朋友,又是他保姆。”蓝忆荞如实回答。
卖香蕉的:“……”
“噗……”又说错了。
蓝忆荞紧忙解释道:“那个,我一开始是我男朋友的小保姆,然后小保姆成功上位成女朋友……不是,我都说了什么呀?”
卖香蕉的倒很淡定:“小姐,您的香蕉称好了,一共二十七块钱。”
然而
远远的,躲在一边偷看女儿的梅小斜却不淡定了。
慕寒告诉她,荞荞在谭韶川那里什么都不是,充其量就是个保姆,暖床工具。
现在看来还真是。
楚桥梁个该下地狱的孬种!
还有洪宝玲个人面兽心的女人!
怎么能对亲生女儿下这么狠毒的心思。
“我的荞荞啊……呜呜呜。”梅小斜捂着嘴,干干的呜咽着。
可即便如此,蓝忆荞还是猛然站起身来,四处张望,连香蕉都忘了拿起来。
“怎么个意思姑娘?”卖香蕉的不高兴的问道。
“我……我听到我妈哭了。”蓝忆荞失魂落魄的说道。
“你都这样了,你妈要不哭才怪呢!找个老老实实安安稳稳的男孩子嫁了,隔年生个娃儿过个小家庭,多好!”卖香蕉的自顾自的嘟囔着。
蓝忆荞却已经四下里寻找母亲去了。
她不是幻觉。
一定不是!
母亲肯定就在自己附近。
“妈!”蓝忆荞一边走,一边四处叫喊。
跟找不到回家的路的孩子一般。
躲在暗处的梅小斜哭的泣不成声:“荞荞,可怜的孩子,妈不能见你,青城是妈的葬身之地,三十年前他们宣布了妈已死亡,妈以为他们善罢甘休了呢,可后来妈才知道他们一直都在找妈,从没有停止过,所以妈不能出现在青城,妈死了没关系,妈怕连累你,我可怜的荞荞……”
呜咽过后,梅小斜踏过一片垃圾场,再穿过一条小胡同,然后远走了。
蓝忆荞和上一次一样,寻找母亲未果。
她失魂落魄的回了家中。
食不知味。
李嫂看了心里难受。
这个中午饭蓝忆荞都郁郁寡欢,吃了午饭在李嫂的劝说下她勉强睡了一会儿,居然也睡着了。
后来是电话铃声把她吵醒的。
昏昏沉沉的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电话是宋卓打来了,她随即接通:“喂……”
“怎么了荞荞?”宋卓一听蓝忆荞声音就不对劲儿。
“我刚睡醒。”蓝忆荞道。
“瞧你个懒猪!”宋卓叱她。
“我都记得呢,明天请你们吃大餐,该买的食材我已经买好了,放心吧,明天有你们吃的。”蓝忆荞依然闷闷的声音。
“谁说明天的事呢!明天的事明天再说!你现在睡醒了是吧!睡醒了就起来好好收拾打扮一下自己,穿的妖一点爆一点。傍晚小阎来接你。”
“啊?”蓝忆荞陡然坐直身子。
“让我穿的妖一点,爆一点,你该不是趁我老公不在家,你撺掇着我让我去夜店坐台去吧?”蓝忆荞问道。
“坐台?就你?”
宋卓语气轻蔑:“现在的坐台小姐都是要求大学毕业,身家清白,请问你大学毕业吗?你身家清白吗?”
蓝忆荞:“……好吧,那让我打扮那么火爆所为何事?”
“今天晚上酒吧里有我的场子,让小阎接你过来听我唱歌怎么样?我告诉你我出场费可是非常高的哦。怎么样来不来啊?”宋卓一改刚才轻蔑的语气,笑嘻嘻的问她。
蓝忆荞:“……”她是个土妞儿,她刚从乡下上来就进了大学,大学还没上明白怎么回事,她就进了局子。
至于酒吧,她从来没去过。
“好……好啊。”她自卑兮兮的回答宋卓。
收了线,蓝忆荞便开始着手挑选衣服,宋卓让她要穿的火爆一点。她在衣橱前转来转去,最终挑选了一款无袖窄肩的背心,下身穿了四分裤西裤。
站在镜子前照了照,嗯,肩膀都露出来了,够火爆!
脚上穿什么?
她高跟鞋不多,仅有的几款也仅仅是因为好看,喜欢才买来的,然而让她穿着去酒吧,她不是不想。
她很想。
是个女人都想穿高跟鞋。
可她没那个本事驾驭高跟鞋的鞋跟儿。
她要偶尔穿一次高跟鞋走二里路,她的腿肚子都酸胀到大腿根。
思虑再三,还是遗憾的选择了帆布鞋。
吃了晚饭一出门,就被前来接她的小阎埋汰了一顿:“你个土妞!一直都知道你土,可没想到你土到这个程度!你看看你这身打扮,哪像是去酒吧里狂欢,你分明是刚从乡下上来的小保姆!”
“我……我本来就是保姆。”小保姆很有自知之明。
小阎:“……”
“宋卓呢?”蓝忆荞问道。
“我把她送到酒吧来接的你。她得先在酒吧里换衣服化妆之类的。”小阎边开车边说道。
“我还是第一次听宋卓唱歌呢。”蓝忆荞是个有案底的人,从看守所里出来的时候,看押她的人员就告诉她,出来以后老老实实的,那些惹是生非的场所都别去,你跟人家毕竟不一样。
这句话她谨记。
再说了自从认识了宋卓没多久,她就住在了谭韶川的别墅内,谭韶川是个清心寡欲的男人,他所有的心思基本上放在工作上,工作之外几乎不过夜生活。
以至于,即便蓝忆荞知道宋卓在一周在酒吧里唱歌两次,她也没来捧过宋卓的场。
“找个花店先停靠一下。”蓝忆荞说道。
“你找花店干嘛?”小阎不解的问道。
“第一次去捧你女票的场子,给她送一束花。”蓝忆荞一本正经的说道。
小阎也不客气:“得勒,我跟你说,你可得给我女票送贵的,漂亮的花!”
“放心吧,悍匪从来不小气。”蓝忆荞拍着胸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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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束花买的真不便宜。
价值八百八十八的一束满天星白百合,纯洁温馨,又不显得耀眼夺目,蓝忆荞很喜欢。
她觉得也非常适合宋卓稳重干练的性子。
夜里八点半,小阎带着捧着一束鲜花穿着白帆布鞋的蓝忆荞来到‘魅夜酒廊’内,进来了之后,蓝忆荞才知道什么叫灯红酒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