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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很不解,因为以师太的修行,我想,去度一个小鬼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为什么非要请志行道长前往呢?我把自己所想就随口说了出来。
师姐说:“是的,当初我也有这个想法,后来才知道,师太是怕这小鬼在降服过程中有变,最怕的是借尸还魂之术,所以要请专门的道门人士来,才更有把握啊。”
“借尸还魂?”这个词好像在哪听过,也许是早先在师父那里听过吧,可当时还小,就没注意。师姐于是又给我讲了关于借尸还魂的一些事例。
我们所知道的“借尸还魂”主要来自于《三十六计》,这是在智谋上的一种形容,但真正让人记忆深刻的还是关于八仙之首铁拐李的一些事。
铁拐李又称李铁拐,是汉族民间传说及道教中的八仙之首。相传名为李凝阳或李洪水,或名李玄,字拐儿,自号李孔目。生卒年约公元前418-326年。巴国津琨人(现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李家坝),现今李家坝仍有药王观和拐李祠等遗迹,该遗迹坐落于九本秋柑橘果园内,大部分建筑毁于清代,现仍保留基石残垣,铁拐李晚年修道于石笋山,虽为著名的道教八仙之首,但其见诸于文献则相对较晚。铁拐李在民间传说中为八仙之首,有的书中称其姓李,名洪水,隋朝峡人,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则说他姓李,名玄;赵翼的《陔余丛考》中又说他姓刘。有说他是唐玄宗开元、代宗大历之间人,学道于终南山,一次元神出壳,没曾想尸体为虎所食,只得投身于一个跛乞丐。《历代神仙通鉴》称,其原本一俊伟丈夫,善道术,会使导出元神法术,修练于砀山岩穴中,有次应师父老子之约,行“元神出壳”法术,赴千里之外华山,数日后回归,发现其尸体被其徒误焚,突见附近一饿殍,灵机一动说“即此可矣。”即从饿殍脑门而入,神魂归壳后则成一蓬头卷须、黑脸巨眼,并且还跛了一只右脚的丑陋汉子。看来他是一位民间口耳相传,诸事附会而成的道家仙人。
据说,民间李凝阳即李拐儿生得本来很魁梧,是个很体面的伟丈夫。虽然善于修炼之术,但还未得到真道,便跟随老子和宛丘先生学道,隐居在砀山的岩穴之间。这一天他接到老子的请帖,请他一起去游华山。他便把躯壳留在洞中,元神出壳。临行前叮嘱一位新来的徒弟说:“如果七天我的元神还不回来,你就把我的尸壳焚化。”
为什么要焚化呢?道家认为人的魂藏在肝里,魄藏在肺里,元神出游时魂要跟着,魄却留下看守躯壳。过七天元神不返,躯壳就要腐败,所以要烧掉。李凝阳的元神逍遥自在地去游山逛水了,徒弟却要看守着躯壳不能离开,怕是一离开就成了虎狼的点心。
无巧不成书,到了第六天,徒弟的哥哥跑来说是母亲病危想见他一面,让他赶快回家尽孝道。这徒弟恪守师命,又坚持一夜。到了第七天,师父还未回来。一直等到晌午徒弟等不及,便一把火烧了尸首,跑回家去看望母亲了。到了傍晚,李凝阳才赶回洞府,但出来进去寻找不见尸首,只好自认倒霉了。
李凝阳没了魄的躯壳,飘泊无依,已经有些流落街头乞丐模样了。这时见到林子中一具饿殍,他便饥不择食地从囱门中钻了进去。跳起来之后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这才知道饿殍是个跛子。急忙来到水边照一照,只见自己的尊容:黑脸蓬头,卷须巨眼,形极丑恶。
他正惊讶之间,只听背后有人拍手道:草脊茅檐,窗毁柱折,此室陋甚,何喜获丰收寄寓!李凝阳回头一看,原来是老子。他急忙想把元魄跳出,老子又制止住他道,真道应该在表相之外求得,不可只看相貌。只要你功行圆满,便是异相真仙。这一番说教使李凝阳死心塌地地不想换躯壳了,老子便给他一只金箍束住乱发,又给他一根铁杖拄着瘸腿。他又用两手揉眼,把眼眶揉得象两个大窟窿,于是自号李孔目,而人们常忽视他这特征只注意那条拐腿,所以便叫他铁拐李。
历代相传,各种说法也不一,但基本上也是一个意思,也有人说相传铁拐李原名李玄,曾遇太上老君得道。一次,其魂魄离开躯体,飘飘然游玩于三山五岳之间。临行前,他嘱咐徒弟看护好遗体,但李玄魂魄四处游山玩水,流连忘返。徒弟们等待久了,见师傅的遗体老是僵在那里,总也活不过来,便误以为他已经死去,就将其火化了。待李玄神游归来时,已不见了自己的躯体,魂魄无所归依。恰好当时附近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坦腹露胸,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杆喷了一口仙水,竹竿立即变为铁杖,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忘却了。
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是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的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寓意便不尽相同了。
古今中外灵魂附体的案例极多,《元史》第一八六卷中有所记载一事:张桢是元朝时代的人,在江苏高邮担任县尹的官职。高邮有一个守城的千户,绰号叫做狗儿,家中有一妻一妾,妾向狗儿说了妻的坏话,狗儿就与妾一同把妻子崔氏杀死,并将尸体埋在屋后的地下。那知隔了一天,崔氏的怨魂就附在一个七岁的小女孩身上,这个被冤魂控制了的小女孩竟独自跑到县官衙门去,向张桢控诉狗儿与妾杀死崔氏的罪状,还说明埋尸的地方。张桢就率领了属下官兵,到小女孩所说的埋尸之处,果然挖出崔氏的尸体,立即把狗儿与妾拘捕,讯明无误,处以极刑。以上为正史所载,极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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