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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依旧热得厉害,秋收之后的旷野空荡荡看不到一点绿色,眼前全是黑色的田地。
泰州和扬州之间有一片宽阔的大平原,作为扬州府最重要的粮产区,这里都是肥沃的良田。稻谷已经收割完毕,所以,这一片土地都旱着,地面也平整结实,不像江南地区全是湖泊、水网,正利于大兵团作战。所以,孙元和高杰都不约而同地将这里选为决战的场所。
正因为泰州和扬州挨得实在太近,两军之间实在没有回旋余地,大家不打也得打了。
此刻,眼前是红色的晨曦,高杰得意扬扬地骑在马上,指着远方的地平线道:“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某戎马生涯这么多年,每日卯时即起,无论三九还是三伏。听人说孙元这厮好逸恶劳,每日要睡到日上三杆才回起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就不是一个军人。若是当初那支燕赵男儿组成的老天雄,某或许要小心些。如今嘛,呵呵,宁乡军在地上天堂的江淮呆了这么多年,军多又多是南人,摊上这么一个主帅,也不知道还有多少老天雄的杀气。这都什么时辰了,宁乡军还不过来,不会是害怕了吧?”
他生得端正的五官,蓄着短须,朝霞映照在脸上,有一种勃勃英气。尤其是那一双明亮而锐利的,充满自信的眼睛,却是普通明朝军官所不具备的。
与之相比较,刘泽清那双眼睛却显得猥琐而闪烁:“英吾兄还是不可大意,这个孙太初刘泽清还是非常熟悉的,他自带兵以来所立下的赫赫战功且不说了,去年宁乡军三千骑兵在马牧集被六万多闯贼围攻,孙太初不但从容脱困,还斩杀了李岩、红娘子、郝大旗等人,重伤高一功。那一战,可谓是打得闯贼人人破胆,李自成听说孙元大军进入开封境内,吓得连开封都不要了,直接挖开黄河以水阻敌。”
一听刘泽清提到李自成的名字,高杰面上露出一丝仇恨,然后故意讽刺地大笑:“马牧集之战某也听说了,也没有什么了不得地。刘宗敏有勇无谋、高一功愚蠢村夫,袁时中也就是个流贼半点军事也不懂,打败这样的敌人算不得什么。至于李自成,嘿嘿,换某去,也要吓得他尿裤子。李闯算什么东西,他是打进北京,可结果又如何,遇到建奴,还不一溃如注,被人追着屁股打。说不定他哪一天就会被建奴给砍下脑袋来。不过是一个陕北农民,李独眼还痴心妄想当皇帝,要人服他才行。”
“****的也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又怕别人瞧他不起,竟假称自己是西夏李元昊的后代。认一个鞑子做先人,不要祖宗,和禽兽又有什么两样,我呸!”高杰狠狠地朝前头吐了一唾沫。
一阵风突如其来,口沫子喷了刘泽清一脸。
山东军诸人都纷纷伸出手去抹自己的脸,刘春愤怒地将手放在刀柄上。
只刘泽清还是一脸诚恳地说:“英吾英雄盖世,老刘我自然佩服。不过你也不可大意,要知道,孙元可是能够打败建奴,阵斩岳托的猛张飞呀!闯贼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怎么能与建奴相比?”
“建奴,建奴又算得了什么,高某是没同建奴打过。以往某都在湖广、陕西剿贼,没能入卫京畿。否则,还轮不到孙元小贼扬名。”高杰斜视着刘泽清,讽刺地说:“对了,我听人说前番你儿子带着六万人马入泰州遇到孙元,被人家打得一溃如注,想必刘总兵是被孙元打怕了?”
“你,高杰鸟人,你说什么?”刘春本就心高气傲,什么时候被人这么讽刺过,铿锵一声抽出了腰刀。
“啪!”刘泽清一鞭子抽到刘春的手上:“混帐东西,为父和高将军说话,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丢人的东西插嘴,还不快快向高总兵官赔罪。”
一条红红的鞭痕出现在刘春右手的手背上,越来越红,最后变成紫色。寻常人若是吃了这一鞭,手中的刀到已经被打落在地。
但刘春却死死地握着刀柄,手背上的几条筋高高坟起,就如同钢筋一般:“我凭什么要向高杰赔罪?”
“还犟嘴,打不死你!”刘泽清大声怒喝,手中的鞭子雨点一样落到刘春的头上,肩膀上。
又有一条鞭痕出现在刘春的额头上,有血珠子沁出来,他的目光如同受伤的野兽:“我不,绝不,父亲不如用刀!”
是啊,如今的日子还真是生不如死。
自从那日败在孙元手下,不但六万人马丢了一大半,就连山东军的家眷和妹子刘夏宁也被扬州镇军俘虏,一想起父亲暴戾的性子,刘春就直流冷汗。
所以,一逃到扬州之后,他不敢去见父亲。
后来,叔父刘孔和笑眯眯地跑过来说父亲不再责怪他了,让他带兵去天长与主力汇合。
刘春这才松了一口大气,带兵回了老营。
可没想到迎接他的却是父亲的一阵痛骂和毒打,直打得他浑身是伤,差一点死去。到现在,刘春身上横七竖八全是伤口,只能面前骑在马上。
做错了事被父亲责罚,刘春本没有怨言,可他心中奇怪的是,叔父明明说父亲已经不再责怪他了,怎么自己一回老营,依旧被打成这样。直到妻子和儿子哭着告诉他,部队全被父亲收编,自己的兵权已经被剥夺之后,他才恍然大悟:父亲已经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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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开始猜忌自己,又怕我反叛,就把我给骗回来了。在他心目中,还有我这个儿子吗?
如今,又被父亲当着众人的面一通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