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第一百七十四章 鬼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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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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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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