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炼成仙

第三千七百四十六章 云里雾里

林轩的眉头,则更是紧紧皱在一起。

秦妍果然掺和了进去。

... --

最快更新百炼成仙最新章节!

; 照这个推测,自己在坠魔谷遇见的那老怪物,十有八九就是万蛟王修炼的化身了。

难怪实力如此离谱。

当然,林轩也很关心,秦妍是否陨落。

他与此女,虽然恩怨纠葛,但说实话,林轩还是不想听见秦妍噩耗传来的。

说他妇人之仁也好,说他念旧也罢,总而言之,本心就是如此。

于是,林轩脸上也不自觉的流露出关注之色。

“秦妍,究竟怎么了,若是本王没有记错,这云中仙子的名号,可与当年飞天魔祖妹妹的外号相同,这究竟是巧合,还是有什么内在的联系呢?”

又一威严的声音传入耳朵,充满霸气,林轩放眼望去,是一威猛大汉,光头赤足,浑身却有王者之气流露。

他的容貌且不提,身材可是高大无比,肌肉虬结,有如钢铁。

其身份不难猜测,散仙妖王中力量最强,最擅长炼体术的一个。

巨鲸王!

“道友言之有理,本宫差点忘了,云中仙子,怪说不得我觉得她有几分面熟,应该就是昔日飞天魔祖的胞妹了。”

林轩听到这里瞳孔微缩,秦妍的来历居然如此离谱,那在溪跃涧的传音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是否与此有关系呢?

不晓得,他更关心秦妍的命运如何。

“原来是此魔女,怪不得胆大包天到如此程度,道友可是已将她给斩了?”又一个声音传入耳朵,里面带着怨念与恚怒,若是没有料错,应该与云中仙子有仇。

“没有。”

“什么,以道友的神通,连万蛟王都被斩了,那云中仙子居然能够逃脱?”那声音一愕,语气也变得不可思议与怀疑起来了。

林轩转过头,这才看清楚,那声音的主人仙风道骨,浑身却又有说不清楚的儒雅之气弥散而出,三缕长须,一眼望去,容颜绝美以极,不过四十余岁年纪。

一身浩然正气,精纯无比,能够修炼到这般程度,他的身份也是呼之欲出,三大散仙中的儒门宗师,孤鸿子。

“道友何必怀疑,若能将秦妍灭除,本宫难道还会手下留情不成么?”

雨桐仙子的脸上流露出一丝不满之色:“这丫头的实力尚未完全恢复,原本留下她不难,可偏偏她手中却有一星灵宝盘。”

“什么,星灵宝盘?”

顿时,惊呼声此起彼伏,此宝物的威名,其他修士或许不清楚,但此刻在座的,都是三界最顶级的老怪物,岂会孤陋寡闻呢?

那就难怪了,面对已经启动的星灵宝盘,就算是昔日的阿修罗,也只有徒唤奈何,云中仙子能够逃脱,是再正常不过。

“此女逃了,那她的目标是什么,真是蟠桃圣果?”

孤鸿子依旧有些疑惑。

“这我也不晓得,蟠桃树所在的地方我已仔细研究过,并没有发现不妥。”

雨桐仙子倒是一点掩饰也无,当然,这也来自于她强大的自信了。

另一方面,说出来,未必也没有集思广益的意图。

毕竟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在座的渡劫期存在这么多,域外天魔若是卷土重来,谁也无法幸免,既然与大家都有关系,借助众人的智慧就是再正常不过,或许可以知悉域外天魔的阴谋呢?(未完待续。。)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