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说道:“你刚才不是说你们酒店的老板会保护每一位客人在这片区域的安全吗?有你在,我不担心,至于那个什么入门费,我也不在乎,我帮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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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付,今晚就让你跟着我长长见识。”
汤姆一听这话,顿时笑的合不拢嘴,连连点头说:“陈先生,您真是太爽快,太讲义气了,既然您都这么说了,那我肯定得去了,不过在这之前,您等等,咱们先回我家一趟。”
我好奇道:“咋了?你还要换身衣服?”
他说:“不是,我想去把我爸那把枪给带上,万一出了啥问题,也好保护你。”
我简直哭笑不得,寻思靠你保护,老子也废了,不过他有这个心,让我挺开心的,我没拦着他,于是,他开车去了他家,说是他家,不如说是集体公寓,公寓所在的位置很偏僻,门口竖着的牌子上贴着一张公告,是招租的公告,集体公寓是一座看上去年久失修的老楼,汤姆不好意思的跟我说让我等一下,然后就进去了,出去的时候,他的背后背了一个黑包,他打开车门坐进来,将黑包丢到后座。
我好奇道:“这里面装着你的枪?”
他点了点头,我问他我可以看看吗?他说可以,我于是打开包,将里面的一把枪取出来,那是一把锈迹斑斑的老猎枪,我检查了一下,这枪改良的非常精良,它外表看上去好像年久失修一般,但是内部却算得上是顶级部件组成的,非常新,应该是保养的很好,也就是说这枪的外表是被人刻意做成这幅样子的,很显然,做这把枪的人是故意要用这枪破烂的外表,来掩饰它华丽的内在。
汤姆说这是他父亲的枪,这么看来,他的父亲绝不简单。
我看了汤姆一眼,他认真的开着车,我装作没看出这枪的特别之处,问他:“这枪有些年代了啊。”
汤姆不好意思的说:“嗯,这是我爹地的猎枪,我们家住在米国一个有名的偏僻的镇子,所谓的有名在这里并不是褒义词,人们通常叫那里‘白人贫民窟’,整个镇子只有一千七百个人,人们在那里靠打渔为生,贫穷,落后,看不到希望。”
“所以你就出来混了?”
汤姆摇摇头说:“我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其实我挺喜欢咱们镇子上那种生活的,别人觉得这种生活清贫,我却乐在其中,只是我爸生病了,我要攒钱给他治疗,所以我才出来打工了,你别看我这样,我十六岁就出来了,这座城市我真的很熟悉,连哪个下水道下面是啥情况我都一清二楚。”
接着,他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他这些年的经历,我安静的听着,窝在座位上,爱不释手的把玩着这把被精心改良过的手枪,我觉得手里沉甸甸的,不是枪重,而是附在枪上的那份父子情重。我想,汤姆的父亲年轻时一定有一段非凡的经历,所以他能将枪改装成这副样子,可是,他年老以后也不过是个被病魔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普通老头,好在,他有个好儿子,他担心儿子来到大城市会遇到危险,就把这枪给了儿子。
而汤姆深知父亲对自己的担心,所以他将枪带在身边,总是仔仔细细的擦拭保养,生怕这把枪会有什么问题,因为这把枪对他而言,并不仅仅是保命的武器,还是父亲的陪伴。
汤姆这时说起了他和父亲共处的许多开心事,眉飞色舞,神采飞扬,我看着他,不由心生羡慕。
见我不说话,汤姆惊觉自己好像太话痨了,赶紧给我道歉,说:“不好意思,我一说起话来就停不住,你烦了吧?”
我摇摇头,笑着说:“不烦,我很喜欢听你和你爸的故事。这世界上,即便存在文化差异,存在习惯差异,但是爱孩子的父亲大抵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