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即墨姑娘的朋友拜访,真是稀客,快快请进,在下无华门的掌门叶乘风。”
这男子还未飞来便远远的拱手一笑,显得很是热情。
李炎对着男子倒也生了不少好感,这叶乘风在他印象中到像一个人,大唐京城的木白飞,同意温文儒雅,与人和善。
“在下李炎,这位是我的内人,今日却是打搅叶掌门了。”李炎说道。
“李炎?”叶乘风听到他的名字脸色微动,问道:“你就是李炎?”
“哦,叶掌门认识我?”李炎说道。
叶乘风微微一叹:“却是听即墨姑娘提起过,大云泽那边也传来过李兄的名号,不曾想到两人竟会是同一人。
呵呵,不说这个了,远来是客,还请里面入座,好让在下一进地主之谊,即墨姑娘就在东边的那座山头上,在下这就去吩咐弟子将即墨姑娘请来。”
“有劳了。”李炎说道。
行走之间,元香传音道:“妾身观这此人的脸色似乎对月儿颇有好感。”
李炎笑道:“何止是好感,简直就是用情颇深,见到我来了顿时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看来是把我当做情敌了。”
“那李郎有没有把握击败这个情敌把月儿抢过来呢?”元香轻笑道。
李炎说道:“若是即墨姑娘真对此人动情了的话,我们应该成全他们,而不是横刀夺爱。”
“那倘若没有呢?”元香问道。
李炎顿时语塞,无奈了的摇了摇头,不再说话,感情这事情说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叶乘风虽然有种把李炎当做情敌的意思,但是为人却也不差,招待客人这方面也尽显了无华门的热情好客,实际上这也是大元王朝的一个风俗习惯。
在这地广人稀的地方难得来几位客人,所以这里的百姓,修士都比较好客,不管你是通缉犯,还是十恶不赦的恶徒,他们都会留你下来喝酒吃肉。
尽管有时候请来的会是一头豺狼,杀主霸妻,但是大元王朝的这种风俗依然盛行,从未改变。
宴席上李炎倒和叶乘风攀谈的比较愉快,令他没想到的是这叶乘风最感兴趣的不是自己等人的身份,而是自己以前在大唐流传出去的诗篇。
没想到这叶乘风到时一个爱读诗书之人。
“不瞒李兄,早年在下也去过大唐的京城,记得那时候文采最胜的是一个叫木白飞的秀才,后来他还考中的状元,非常了不起,可惜后来得罪了权贵不知道派到什么地方做城主去了。
当时在京城进学的在下闻言愤愤不平,觉得这诗书读来无用,一气之下便回到了无华门。
不过后来听闻李兄的诗句方才明白,读书不是为了功名利禄,而是为了明事理,知恩义,晓人情。”
说到这里叶乘风微微一叹:“可惜后来在下明白的太晚了,所以这些年在下一直无华门修身养性。
不过令在下没想到的是修身养性对修为也有提高,难怪李兄年纪与我一般无二,却能有一身极高的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