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英雄以貌娶人[综]

31.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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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这里, 这里,这里……唔,还有这些地方。

没有被血污浓稠覆盖的地方,都是青紫发黑的痕迹。

其中大多数是深得可以见到骨头的伤口拖延太久不去治愈的样子, 但是, 还有大概是某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在这些地方留下的咬痕。

是咬, 而不是吻。

不过这也算是事先就能够预料到的结果了。

毕竟,无论是被留下痕迹的男人,还是那个恶意地要留下这些私有印记的男人, 都更倾向于用近乎野兽互相撕咬的方式来进行这场抗衡。

践行赌约是践行赌约,但是, 有谁规定了输的那一个就必须收敛起凶兽的獠牙, 乖乖地任人摆布了?

至少埃迪不是这样。

和吉尔伽美什的这场战斗无比畅快, 破天荒地——这一千多年来第一次尽了全力, 一丝余力都没能留下, 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 都到达了极限。

但他输了, 输得还很惨。所以他很不高兴, 也很不服气。

“混账王, 你不仅武力上长进了, 连阴险的程度也长进了不少啊。作弊,再故意给我下套……很好, 很好。我愿赌服输。”

嘴上说的是愿赌服输, 可明显, 即使一只手和两条腿的筋都被斩断,另一只手被乖离剑钉在了地上,他的眼神还是在说——老子服个屁!

“阴险”的王不承认他的阴险,不过,倒是承认了赌约本质上的不公平。

“唔,生前的我输你些毫,成了英灵之后再与还是人类的你比斗,着实显得低了一筹。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确实用了些许手段。

确实另有用心。

可这个“用心”,又是王可以毫无顾忌地坦荡直言的。

“我当然可以如你所愿,和恩奇都一样做你的‘挚友’,没有任何损失,似乎也比现在这样容易多了。”

嗯,如果没有那一瞬间的恍然明悟,如今的他们大概就是话中所说到的“挚友”了。

久别重逢,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痛痛快快地打上一场。在两人都精疲力尽之后,笑着骂上对方两句,然后干脆利落地分别,之后兴许几百年几千年后,还能再见上一面。

但是。

——明明能得到最好的,为什么还要退而求次?

“我永远都不会屈就。也不会学恩奇都,想要什么不说出来,最后自然什么也得不到。”

吉尔伽美什没有去封住身下之人的唇,而是含笑,轻轻在男人落下斑驳血迹的嘴角吻了一下。

虽然有那份心,但实施起来实在有些危险。他还不想在如此绝佳的机会下把自己陷入狼狈的境地。这时他多半还得庆幸自己是用本体过来的,不然,想要完完全全地制住这个可怕的人类,还真的无法游刃有余。

“我想要得到你,所以只有这一个选择。与根深于心的欲望相比,浮于表面的友情——这之类的无聊东西,本王不要也罢。”

“唔,看来。”王的笑容扩大了。在许久没有开口的男人耳边低语,暗藏深意:“埃迪,你很了解我,你也知道,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一点也不意外,不是么?”

“是……啊。”

最初,埃迪只说了这两个字。

其后,才是这时他真正想说的话。

“吉尔伽美什,你他妈的……还是这么话多!”

絮絮叨叨絮絮叨叨,说的都是什么废话。

埃迪根本不想听他扯这些。

在吉尔伽美什的口中出现“恩奇都”这三个字时,男人本来因为重伤失血过多的缘故稍显黯淡苍白的脸上,竟是一下子变了神色。

屈辱。

憎恶。

忍耐。

这些情绪浮现在他没有丝毫迷茫的金眸里,继而便被阴戾所覆盖。

“比起、朋友,更喜欢和老子做情人啊……”

只在最开始由于身体下意识的排斥反应顿了一瞬,此后,他的眼中始终清明,若不是呼吸变得略微粗重,苍白的脸上浮出些许异样的血色,根本看不出来这个笑得张狂至极的男人在被怎样对待。

“不用想了,与其找技术不怎么样的你,老子……还不如找恩奇都。”

“唔,恩奇都。”

从金发的王此时的表情来看,他是被这句话给激起了怒火。

但怒意消退得很快,吉尔伽美什将男人混着血和汗水的凌乱银发撩起了一捧握在掌心,垂下眼,漫不经心地把自己的嘴唇印在发丝上,慢慢地研磨。

“不用这么愤怒,我提起恩奇都没有别的意思。恩奇都……哼,不比我好得到哪里去,你还是对那家伙有误解啊。”

“不过,在这时候还有力气激怒我。”

“难道,本王还没能让你满足?”

王故意这么说。

“是啊,你敢不敢再离我近一点?”

埃迪冷笑,故意这么回。

……

赌约的内容是,埃迪输,吉尔伽美什想做什么,他都任他做。

换个意思,只要能让他失去反抗的能力,当然就能肆意妄为了。

这个世上能让人类范畴最强的男人失去抵抗之力的强者,按理来说不存在。但人类最强怎么都没想到,比他强的除了神,竟然还有突然冒出来的“英灵”。

没办法,就算明知道摆在眼前的是一个深坑,他也要眼睛不眨地往里跳。

得到的下场很惨痛,印象深刻得,足以让他永远都记得这份耻辱。

稍稍可以解点气的是——他很狼狈,吉尔伽美什也比他好不到哪里去。

*****

原本荒芜一片的沙漠经过凭空而落的冰水的灌溉,过了这么多天,已经能够看到从湿润土壤中冒出的植物的嫩芽。

鲜绿的颜色点缀在黄土之中,果真一扫过去维持了不知多少年的荒凉,为这个地方增添了久违的勃勃生机。

埃迪不紧不慢地从原沙漠的中心走到这里,原本只是路过,却没想到,他在昔日留存在这里的村庄的遗址边缘,发现了自己的徒弟。

奥兹曼迪亚斯这个蠢小子,不知道在塌了一半的墙角边坐了多久,全身上下沾满了泥土和砂石,宛如一块灰扑扑的石头,几乎要与背后的墙融为一体。

如果不是这块“石头”的脚边还趴着一只萎靡不振的狮身人面兽,心思不在这里的埃迪可能直接就把他无视过去了。

“你想在这儿当多久的雕塑,走不走。”

埃迪说。

还在犹豫是一拳头砸在蠢小子的头上让他清醒,还是就让他继续坐在这里发呆,没料到,两种选择都不用做,蠢小子的反应出奇地快,话音未落就已经回神了。

“……埃迪!!!”

前一秒还靠坐在墙角边对着自己的手掌出神,下一秒,奥兹曼迪亚斯就冲到了埃迪的身前。

比埃迪之前一眼扫见他这副尊容时的反应激烈得多,奥兹曼迪亚斯的目光一落在老师的身上,起初只是冷峻的面上顿时浮现出惊怒。

“竟——”

“混小子,你刚刚叫我什么?”

实在是惨不忍睹啊,王子殿下这一次只说了一个字,就被老师毫不给面子地锤了一拳,差点被打趴下。

“…………老师。”

“嗯,这就对了。”

埃迪这才满意地点头,像是没有注意到徒弟不愿意掩饰的急切。

奥兹曼迪亚斯根本不想在这些小细节上耽误时间。

他已经耽误了太久了。

那一天,他只远远地望了那两人一眼,下一瞬间,身体就倒飞了出去,狠狠地栽进差不多有数百米之外的泥沙里。

那一下自然摔得很是凄惨,但自己身上的疼痛并不重要。奥兹曼迪亚斯满心都在前方。

不信邪地再想赶来,就连脚步都无法迈开,巨大的杀意将他笼罩。

向前一步——一定会被杀死。

这是奥兹曼迪亚斯十八年来,与“死”离得最近的时刻。

属于人类的弱小身躯在颤抖,这是本能。但奥兹曼迪亚斯的心中仍然不愿认输,即使会被杀死,他也要过去,因为他的老师还在那里!

然而,就在他挣扎着要回去送死的时候,之前抛下的那只斯芬克斯不知怎么跑到了这里来,拼了命地把他往后拖,一直拖到了村庄的遗址来。

最开始是恼怒,他甚至想要杀掉这只两次违逆自己的神兽,但忽然之间,他终于察觉到自己已被冷汗浸满了全身,猛地栽倒在地后,就再也动不了了。

一坐下去,就坐到了现在。

为自己的软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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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软弱羞愤也好,为自己的弱小不甘也好……

总而言之,再见到埃迪之时,奥兹曼迪亚斯不想掩饰,他将自己最真实的心情,以最直接的方式表露了出来。

“老师!你还好……这么看上去就好像完全没出事,但是全身都是血……唔,等等,只有血?!”

埃迪:“什么叫做‘只有血’,你还想看到什么?”

奥兹曼迪亚斯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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