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谁知道它什么时候破产呢?所以,如果要听听我的想法的话——那就是拿出四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这样的话,可获得利益,又不至于亏了老本。”
很明显,这段话很符合在场人的心意,因此男爵热情洋溢的说着感谢,在下面的时间内,就讨论怎么样投资,很明显,这次虽然赚了些钱,但是由于要购买货物,因此这次就没有多少钱了,不过萨丁福毫不介意,最后敲定,下次如果赚钱的话,就可真正存入银行2000金雷克,存期一年。
在吃完了饭后,没有打牌,当方信说着旅途累了,主人都有些暗中欢喜——他才是真正累了,因此,就宣布解散,而方信就被一个女仆领到了房间中。
这个女仆穿着带着花边的女佣服,啊,有点必须说明,其实一般贵族家庭,都有这标准的女佣服,虽然不是不变动的,但是这种服装,已经有200年没有变化了。
房间中,还有着书架,女仆送上了奶茶、点心、甚至还有着雪茄,而且点了蜡烛,鞠躬说着:“大人,我就在附近,您有事可以叫我。”
“知道了。”方信瞟了一眼蜡烛,恩,这蜡烛可以点上一小时。
踱到书架前,随手抽出了一本书。
哦,是宗教书籍,恩恩,再摸一本,是历史名人传记
——这个时代,知识已经相当普及了,至少在贵族阶级中,那种骑士和贵族都不需要识字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
当然,下人能识字,还非常罕见,所以,这个时代大部分需要知识的行业,就由着贵族的旁支和次子来担任。
翻阅着这名人,啊,还真算个名人——艾萨克!
据书上描写,艾萨克长着一双深陷的充满野性的眼睛,有着浓密的大络腮胡子。
二百年前,他出生于一个骑士家族,当时,布里斯王国动荡不安,与作为宿敌的雷西牙王国正处于长期的交战状态。
十六年后,才十六岁的他就进入了军队,开始了他一生传奇的生涯。
由于作战勇敢,很快,他就被所在的王国第十一团团长麦基弗任命为十人的小队长,他忠心耿耿地跟随麦基弗转战了两年。
后来在一次战斗中,他杀死了敌国的骑士,这使他获得了晋升,成为了百人大队长,这次晋升,迅速为他的军事生涯铺开了道路。
在以后的五年内,他屡建战功,迅速从一个队长晋升为将军,并且统帅大军作战,个人实力不断强大,最后获得了黄金骑士的称号,成为了王国最强的战士和将领之一,但是此人性格残忍,对贵族和议会无礼,而凡有俘虏全部杀死,甚至猜忌和杀死自己的部下,在一次战役中,他中了陷阱,然后就被杀死。
事后,艾萨克身上总共发现有30处刀伤,而二十年后,国王追封他为王国元帅。
方信看了,只是冷笑,没有说什么,这种故事太过平常了,只是当事人的愚蠢而已,他甚至不想追问到底真相是什么,所以,打了个哈欠,将窗帘拉开,顿时,月光撒了进来。
走到窗前向下看,不远处有着花园,当然,现在是冬天,基本上没有什么花开放着。
恩,这样的日子,按部就班,还真有些无聊,方信如此想着。
按照现在的情况下去,那在五年内,自己就可赚到相当多的钱,爵位说不定可以爬到男爵的位置——只要肯花费钱来买田产就是。
也幸亏这个时代,田产相对廉价,这是因为商业初步发达,而地产却没有足够开发的缘故。
至于魔法,五年内大概每年可晋升一级,达到7级左右,而战士等级大概要停留在10级左右啊,这段时间,岛上不会发动任何事,只会向大陆暗中渗透——一段相对和平的日子。
这样想着,方信一笑,就关上,然后睡去,他并不是神,并不知道,在远处的布英城中,一位老者已经到达了城中,并且受到了爵士的招待。
这人,将打破方信目前的生活,带来了壮丽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