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恰有一名女子走向男子,穿艳丽飘逸的裙装,身段窈窕,姿态优雅,只看轮廓已觉得是美女。女子轻扯男子的胳膊,微侧着脸,凑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轻轻笑起来。安若的位置恰能看到她那巧笑嫣然的精致侧脸,乍一看以为是秦紫嫣,但并不是她,更年轻,青春洋溢,灵气逼人。程少臣一直没回身,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那幅画。
大厅内播放着轻柔音乐,安若倾耳听,Somewhere in 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真是应景。她和他们隔着一层淡蓝色冰裂玻璃的幕墙,对方并没发现自己被窥视。灯光投在那无数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上,折射出七彩光芒,星辉一样璀璨。那一对男女的背影便在这样的流光溢彩里显得异常登对又协调。
安若放轻呼吸与脚步,扯扯正盯着顶级床品入神的秋雁,做个噤声的手势,拖着她悄然离开。
到了楼下贺秋雁还在嘲笑她:“沈安若,咱们有点出息成不?上前打招呼啊,跟那女的说‘我是他前妻’,谁先尴尬谁就输呗。”
沈安若不理她,拖了她又去街对面的另一家商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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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讲,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亏你平日里装得那么像,当年你不是挺潇洒的吗?”贺女士还在没完没了地以挖苦她为乐,“唉,算了算了,不提臭男人们了,我陪你去砸钱吧。”见她一直不说话,贺秋雁总算也止住话题了。
安若烧掉一个月的薪水,包括那双让她脚痛一整天的鞋以及现在正戴在手上的这枚镶满了细碎的海蓝宝石的指环。
秋雁说:“这指环真像一枚顶针啊,硬度也足够,戴着它做针线活多么的有格调。啊呀,怎么这么贵,还有这双鞋,跟我脚上这双也差不多啊,怎么价格居然就高了十倍?安若啊,就算你离婚时从前夫那里小赚了一笔,也不可以这样挥霍,留点家底为未来打算才是正解嘛。”
安若只想找来针和线缝上她的嘴。
贺秋雁犹自喋喋不休:“这么些年了,你这坏毛病不但没改,简直是变本加厉,心情一不好就砸钱、狂吃、剪头发,幸亏你胃不好吃不多吃不胖,不然你铁定可以去给肥姐服饰做代言了。饭也吃了,钱也花了,下面咱们要不要去剪头发?”
“好啊,咱们走吧。”
“干吗?你来真的啊?我逗你玩呢。这头发留了好多年了,剪掉太可惜了。离婚时你都没剪,现在剪个什么劲啊。”贺秋雁一副要晕倒的样子。
“早想换发型了,一直没有空。”安若答。
沈安若其实也没有很难过,只是最近一直有点郁闷,不如借题发泄。她犹记得以前程少臣非常不喜欢去商场,说那里人太多令他呼吸困难,两人一起去商场的次数一只手便数得过来,大多数时候他宁可坐在车里听音乐玩手机游戏等她一个小时也绝不陪她进去,就此培养了她战斗般神速购物的特长。后来安若就一个人逛街,再后来连逛街的兴致都渐渐戒掉,除非极度无聊。
那两套翻新的别墅是专门用来接待特级贵宾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设计,连厨房用具都齐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钱。当时比了无数的设计稿,沈安若记得这两套方案都是她极欣赏的,并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设计师,力排众议,结果是她赢。据说那设计师性格与业务素质都好,于是工程人员们也做得卖力。她很早就想去拜会,顺便证实她的推测,但还是拖到了今天。
装修现场总是混乱,饶是极好的材料气味也不好闻。他们一处一处地看,每一处都没放过。这一回的确做得很好,设计师定期在现场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就据理力争要求重做。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工人们总会特别顺从。这是林虎聪说的。
在第二套别墅二楼的和室里,安若见到了她想见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设计师正是她的旧交秦紫嫣。两人在茶坊里坐下,安若请客,但动手泡茶的却是秦紫嫣,动作优雅,即使穿得像个装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气质。
“你没想到是我吧?设计稿上只有英文名字。”秦紫嫣与以前没太大变化。
“我猜或许是你,你的设计风格很特别,我想我曾经见过你的作品。” 沈安若温和地说。遇上故人总是件好事情。
“是吗?我从未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作品……”秦紫嫣微微惊讶,突然有所了悟,及时止住了上一个话题,“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只知道你离开原来的公司了。”她看起来仍然柔柔弱弱的。安若其实打眼一看不要深究的话,也可以算是温柔型的,但跟她坐在一起倒像强势女了。
“我来这里一年多了。你还好吗?”安若说。
“一直那样子,一个人。”
“你有没有跟你长得很像的妹妹?”
“没有,我是独女,也没有堂妹和表妹。”
她们告别,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来已经转身,然后又回身,望着她。
“对不起。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但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秦紫嫣慢慢地说,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出了问题,与你无关,你想多了。”
“其实,他……”她静静地望着沈安若渐渐变得清冷的眼神,最终话未说出口。
晚上直到七点沈安若才离开饭店,刚打开车门,就见到相邻车位里已坐进了车子的林虎聪滑下了车窗,“这么晚才走?还没吃饭吧?一起?”林君问。
安若先把大捧的郁金香扔进副驾位,又绕回驾驶室一端自己坐了进去,“没兴趣。”她本想把花留在办公室,但是太招摇,还是拿回去的好。
但是林虎聪已经来到车外,轻敲车窗,安若只好将车窗滑下。
“大姐,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已经三天没吃过肉了。你就忘记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心情好了不少。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那家著名的川菜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川菜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说。她用手半遮着嘴,暗自吐舌头。她太久没吃过川菜了,实在是太辣太麻,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付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胃就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刚刚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似乎也曾为付款问题讨论过。这条路改造得很厉害,饭店里的装潢也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她竟没第一时间记起。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同时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一样的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安若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并且戴在无名指上,仿佛那样就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妹子,你不可以对人生这么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地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很大的一颗,又铺了无数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就犯堵,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还好结婚仪式上他重新买了质朴又简约的戒指,没让她成为戒指展示模特。后来他也常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他根本不在意她的不屑,还是继续送。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了情人的约会,旁人哪会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喜欢这里的水果比萨,此刻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欧洲,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比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着他,“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很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毕竟意义不同,价值也大,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了。”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作声,面无表情,但目光瞬间冷了下来。
沈安若只当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忍了又忍,终于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她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并不多,而他多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故意找个碴,存了心地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地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本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一页页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拍的照片,两人的合照很少。而安若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曾说她,本来家里有那么多地方可以放东西,偏要放这儿,很明显是在等着相片发霉。
他们相处与分离的时间都还不够长,相片上跨越的岁月还没累积到足够发霉的程度。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缭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粽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粉的,像一张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满目晶莹,灿烂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