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庭垃圾回收大王

第二十七章 大山深处

p;   面对村民们的不解,范登龙只能用一句高科技的力量是伟大的来解释。

生活有了盼头,范登龙现在也就放松了下来,他的果园计划现在急不来,要等第一批橘子的钱回来之后才能铺开。

所以这段时间他就在为果园做准备,他的打算是在山上开一个草莓养殖基地,搭上大棚,初步规划在五亩左右<="l">。

另外,橘子林也打算种植五亩。

剩下的四十亩,蟠桃和葡萄西瓜,这些加起来也要五亩。

另外再开十亩出来进行蔬菜种植,这些都是能够马上回本的,只要树木砍伐完毕范登龙就打算叫村民们来帮忙种上。

还有剩下的二十五亩,范登龙现在暂时没想好要种些什么,只能先空在那里。

“要不要再在这上面修一座木屋呢?”范登龙对于这个想法很是心动,本身就是学的建筑工程,以前也干过不少工程,但还从没给自己设计过一栋房子呢。

“登龙,还在这里玩呢。”

正在幻想着自己未来生活的范登龙被别人给喊醒了,是他的一位老叔公。

“老叔公,咱们这就去看狗崽?”范登龙起身说道。

果园有五十亩之多,而且里面的瓜果蔬菜都是值老钱了,村子里面的人虽然信得过,但这周围可不止朱家冲一个村子啊,四里八乡的,难免有些人不会心怀鬼胎。

买几只狗崽来,不仅可以看家护院,没事的时候牵着狗在果园里面溜几圈也是非常爽的一件事。

“嗯,走吧,我那个老伙计家的狗刚好生了一窝崽。”

老叔公今年七十多岁了,但身体还很硬朗,一脸的白胡子,颇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

“行,老叔公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回去拿钱。”范登龙抱着笔记本飞快的跑回家里,然后拿着一叠钱就跑了回来。

要去买狗的地方是在猫公岩,那里是比朱家冲更靠近大山的地方,老叔公的老伙计是个猎户,家里面养着好几条大狗。

一听说猎犬,范登龙就觉得很合适,因为他这果园也是山上,用猎狗的话比一般的土狗要好。

从朱家冲到猫公岩要走很远的山路,担心老叔公的身体受不了,范登龙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拿出一串葡萄。

老叔公尝过之后对此是赞不绝口啊,“难怪你小子要回来经营果园啊,有这么好的葡萄,想不发财都难啊。”

范登龙乐呵呵的笑了笑。

两人路上说了很多关于范登龙小时候的趣事,也说了一下这周围大山里的传说和见闻,不过多数时候是老叔公在说,范登龙在听。

“老叔公,你说这山上有野猪?”

快要到猫公岩的时候,范登龙指着那大山说道。

“嗯,几年前,我那老伙计就在山上看到过一头,不过当时他年纪大了,估摸着是对付不了了,就没有动手。”

这里是云梦泽大山深处,有着太多未曾开发的资源了,野猪出现什么的根本就不值得大惊小怪。

不过对于范登龙来说,还是很新奇的。<=""><=""><="">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