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天剑狂

第二百二十章 河畔洛神

黄逸上前道:“当... --

最快更新回天剑狂最新章节!

道:“当初多谢姑娘授书之恩!”

黄逸说的自然是佛门心法。

在月儿斜照下,四座矗立两边桥头布成方阵的高楼。在街上水面投下雄伟的影子,更添那无以名之的慑人气氛。

师妃暄并没有向他们瞧来,丹红的唇角飘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檀口微启轻轻的道:“妃暄离斋之后,从未与人动手,但今晚却要为了三个原因,不得不破此戒,你们想听吗?“

寇仲哈哈一笑道:“能令师小姐你破戒出手,实是我三人无比的荣幸,不过小弟不才。想破脑袋亦只想到和氏璧一个那么多的出手理由,请问其它两个原因又是什么呢?“

师妃暄语音转寒,冷然道:“其中一个原因,是你几位已惹起妃暄警惕之心。“

即管以几人的聪明才智。亦听得不明所以,满脑茫然。

自师妃暄出现后,徐子陵便保持缄默,没有说半句话。

跋锋寒皱眉道:“师小姐可否说得更清楚些?

“师妃暄没施半点脂粉,但光艳得像从朝霞中上升的太阳般的玉容掠过一个无奈的笑容,轻叹道:“妃暄岂是喜操干戈的人。只因一统的契机已现,万民苦难将过,故才诚惶诚恐,不敢粗心大意,怕有负师门之托。“

寇仲心中一寒,却故作讶然的试探道:“这又与小姐应否对付我们有何关系?“

师妃暄轻扭长秀优美的脖子,首次别过俏脸朝三人瞧来,美眸异采涟涟,扣人心弦。

接着更转过娇躯,面向他们。

三人得窥全豹,就若给她把石子投进心湖,惹起无数波动的涟漪。

在修长和自然弯曲的眉毛下,明亮深邃的眼睛更是顾盼生妍。美眸清丽如太阳在朝霞里升起,又能永远保持某种神秘不可测的平静。配合嵌在玉颊的两个似长盈笑意的酒窝,肩如刀削,蛮腰一捻,纤秾合度,教人无法不神为之夺。她的肤色在月照之下,晶莹似玉,显得她更是体态轻盈,姿容美绝,出尘脱俗。

此时她那对令三人神魂颠倒的秀眸射出锐利得似能洞穿别人肺腑的采芒,在他们脸上来回扫视几遍后,目光最后定在寇仲处,以平静的语调淡淡道:“寇兄若肯立即把和氏璧交出来,又或从此退出江湖,我们间一切瓜葛便可一笔勾销,此后各不相干。“

寇仲想不到她忽然变得如此直截了当,且是毫不客气。愕然道:“我是否听错哩?小姐是说,若我选择退出江湖,便连和氏璧都不用交出来了?”

师妃暄嘴角逸出一丝苦涩的笑意,语音转柔道:“三位都是胆大包天,谁都不肯轻易卖账的人。从你们踏足洛阳的一刻,立把整个东都的平衡势力打破,只此一点,已教人不敢对你们轻忽视之。“

接着目光投到一旁的黄逸身上,淡然道:“请问黄兄为何要去盗取和氏璧?以黄兄以往的行事来看,理应懂得大是大非。怎会陪同他们胡闹?“

看着那对美丽至极的美眸,黄逸禁觉无言语对。(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