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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选择只能依靠细微小的、不间断的、有利的变异的积累而产生作用,因此它不可引发强烈的或突然的变化;它仅能依据暂时的与缓慢的步骤产生作用。所以,“自然界中无飞跃”这一格言,已一次次被新增加的知识所证明,依照该学说,它便能够被理解了。我们可以说明,何以能够通过近乎无限多样的方式在整个自然界中实现同样的普通目的,因为各个特点,只要获得,便能久远遗传下去,且已在诸多相异方面变异了的结构肯定适应一样的普通目的。总而言之,我们可理解,即便自然界在革新上是小气的,何以它在变异上是浪费的。可是倘若各个物种都是独立创造出来的,则就没人能说明何以这应该是自然界的一条法则了。
我觉得,依照此学说,还能够解释非常多另外的事实。自然界这样奇妙:某种啄木鸟长相的鸟能在地面上觅食昆虫;不多或永不凫水的高地的鹅有着蹼脚;某种像鹄的鸟可以潜水并捕食水中的昆虫:某种海燕有着适于海雀栖息的习性与结构。还有数不清的另外的例子也是如此的。可是依照下述的观点,也就是诸物种都往往在力求增加数量,且自然选择不间断在让各个物种缓慢变异着的后代和自然界中未被占据或占据得不完全的区域相适应,则以上事实就不足为怪,且是能够推想到的了。
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整个自然界中为什么会产生此般多的美;因为这大多数是选择作用的结果。根据我们的感觉,美并非通常,所有看见过一些毒蛇、一些鱼、一些有着丑恶得如歪扭人脸那般的蝙蝠的人都会承认该点。性选择曾经赠与雄者最鲜艳的颜色、最优美的样式,以及另外的装饰物,偶尔也赠与相当多鸟类、蝴蝶与别的动物的两性。有关鸟类,性选择一般让雄性的鸣唱不但能取悦于雌性,而且可取悦于人类的听觉。由于彩色相衬于绿叶、花与果实显得很鲜明,所以花就极易被昆虫发现、并被访问与传粉,且种子也会被鸟类分散开来。一些颜色、声音与形状何以让人类与低于人类的动物产生快感--也就是最简单的美感在起初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不得而知,如同我们不了解一些味道与香气最初如何让人适意一般。
由于自然选择经由竞争产生作用,它让所有地方的生物得以适应与改进,这仅是对其同位者来说;因而无论哪个地方的物种,即便依照普通的观点被假定是为那个地区创造且相当适应该地区的,却被来自于另外的地方的归化生物所击败与排挤掉,对此我们用不着惊讶。自然界里的全部设计,甚至如人类的眼睛,依据我们的判断,并不是一定完全的;又或是它们有些和我们的适应观念相对立,对此也不用觉得奇怪。蜜蜂的刺,当用作进攻敌人时,会使得蜜蜂自己死亡;雄蜂为了一次交配而被繁殖众多,交配完后就被其不可生育的姐妹们杀死;枞树花粉的令人吃惊的浪费;后蜂对其可育的女儿们所有着的本能仇恨;姬蜂在毛虫的活体内觅食;以及别的类似的例子,也不用觉得奇怪,从自然选择学说来说,事实上奇异的事情反倒未曾发现更多的缺乏绝对完全化的事例。
支配产生变种的复杂而不易理解的规律,依我们的判断来看,相同于支配产生明确物种的规律。在这两种情形下,物理环境仿佛产生了一种直接的与确定的效果,可这效果到底有多大,我们却说不明白。这般,当变种进入任何新地点之后,偶尔它们便获得当地物种所固有的一些性状。对于变种与物种,使用与不使用这些性状仿佛产生了特别大的效果:倘若我们看到下述情况,就不易反驳此结论。比如,有着不能飞翔的翅膀的大头鸭所处的环境基本上和家鸭一样;有时穴居的栉鼠是失明的,一些鼹鼠一般是失明的,且眼睛被皮肤所遮盖;在美洲与欧洲暗洞里生活的诸多动物也是失明的。有关变种与物种,相关变异仿佛产生了强有力的影响,所以,当某个部分产生变异时,另外的部分也必定随之产生变异。对于变种与物种,长久失掉的性状偶尔会在变种与物种中再次出现。马属的诸多物种与其杂种的肩上与腿上有时会出现条纹,依照特创说,此事实又怎样解释呢!倘若我们确信这些物种都是传自于有着条纹的祖先,如同鸽的非常多的家养品种都是传自于有着条纹的蓝色岩鸽那般,则以上事实的解释将是多么简单呀!
根据各个物种都是独立创造的普通观点,何以物种的性状,也就是相同属的许多物种互相区别的性状较之其所共有的属的性状的变异要多呢?例如,某个属的任意某种花的颜色,何以当另外的物种具有不一样色彩的花时,要比当全部的种的花都有着一样的色彩时,更易产生变异呢?倘若说物种仅是特征十分明显的变种,并且其性状已经变得非常的稳定了,则我们就可以理解此种事实;因为此等物种自相同一个祖先分支出来之后,在一些性状上它们已经产生了变异,这就是此等物种互相加以区分的性状;因此这些性状就比长期遗传下来而无变化的属的性状更易产生变异。
依照特创说,便没法说明在相同属的单独某个物种中,经由相当异常的方式发育起来的,因此我们能够自然地推测对于那个物种有相当大重要性的器官,何以明显地容易产生变异;可是,依照我们的观点,自从诸多物种经由一个祖先分支出来之后,此种器官已经产生了诸多的变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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