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第1章 血字的研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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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八年我于伦敦大学获取医学博士学位,接着在内特里学完军医的必修课程然后分派到印度,在索伯兰第五火枪团做了名军医助理。当时,阿富汗第二次战役早已开始。我在孟买登岸后,得知我所属的那个团已经向阿富汗开拔,并且已经通过了各个关口,深入到了敌人的后方。尽管如此,我还是和许多其他情况与我相同的军官一起追了上去,成功而平安地到达了卡达哈尔,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刻开始了我的职责。

不久我又调到巴克郡旅,参加迈旺德战役。那场战争给不少人带来了荣誉和晋升的机会。对我来说,它却是一场灾难。战斗中我被一粒子弹射中,肩胛骨被打碎,伤到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勤务兵摩锐把我放在马背上,带回英国阵地,使我免于落到戈吉人的手中。

伤痛加上长期辗转奔波,使我日渐消瘦,弱不禁风,不得不与其他伤员一起被送到一家后方医院——坡舒耳医院。经过一段时间调养,我的身体渐渐恢复,可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我又染上了当地流行的伤寒,昏迷好几个月,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清醒过来,逐渐痊愈。但由于身体虚弱,被兵船“爱伦提滋号”遣送回国。这样我在身体极其糟糕的情况下于一个月后到达朴茨茅斯,利用政府给的九个月假调养身体。

我在英国没有任何亲戚朋友,所以逍遥自在极了。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能有多么快乐,我也就有多么自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自然去了伦敦,也就是汇集了大英帝国所有吊儿郎当、游手好闲之徒的那个大粪池。我在湖滨路一家私人旅馆里住了一段时间,过着无所慰藉、无聊透顶的生活。我有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完全超出了我的实际能力,于是濒临窘境。这种经济状况引起了我的警觉,我很快就意识到,我要么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住到乡下什么地方去,要么必须彻底地改变一下我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种办法,决定离开这家旅馆,搬到某个朴素一点、便宜一点的地方去住。

就在我做出决定的那天,当我站在克里特利安酒巴门口时,有人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认出他是小斯坦弗,在圣巴多罗马医院时他曾在我的手下当过绷带员。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在举目无亲的伦敦城能见到一个朋友真是一件高兴的事。斯坦弗虽然不是我的什么密友,可这时我却热情洋溢地和他打起了招呼,他好像也非常高兴看到我。兴奋之余,我邀请他和我一起去霍尔伯恩饭店吃午饭,于是我们就坐上马车出发了。

车轮辘辘地驶过伦敦拥挤不堪的街道时,他带着毫不掩饰的惊讶之情问道:“华生,你怎么把身体搞成这个样子?你现在骨瘦如柴、脸色发青。”

我把我的经历向他简单地描述了一下,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要去的那家餐厅。

“可怜的家伙!”他听我讲完我的不幸遭遇后,同情地说,“那你现在干什么呢?”

“找住处,”我答道,“看看能不能找到几间既舒适,价格也公道的房间。”

斯坦弗说:“真是巧合,今天也有人跟我说过这种话。”

“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伙计。今天早晨还在独自抱怨,说找到了一所相当不错的房子,可就是没有找到和他一起合租的人,靠他一个人负担不了那么高的房租。”

“好极了!”我叫了起来,“如果他真想找个人与他一起合租房子,那我正是他所需要的人。我自己也很喜欢有个人作伴。”

小斯坦弗一面喝着酒,一面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你还不了解歇洛克·福尔摩斯,”他说,“也许你不喜欢和他长期作伴。”

“为什么?他有什么毛病吗?”

“我并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只是有些古怪——对某些科学领域如痴如醉而已。但他这个人非常正派。”

“他是个医学院的学生吧?”我说。

“不是——我根本说不清他将来打算做什么。我感到他精通解剖学,而且是个出色的药剂师。但就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听过医学课。他所研究的内容非常杂乱,还挺古怪。不过他掌握了许多怪异的知识,连他的教授们也感到非常惊讶。”

“你从来没有问过他打算干哪一行吗?”我问。

“没有。他不是那种轻易向人敞开心扉的人。不过,当他来了兴致时,话倒也挺多。”

“我想见见他。”我说,“如果我要和人合住房子,我想找个爱读书、爱清静的人。我现在身体还很虚弱,经不住喧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深受这两种折磨,所以这辈子再也不想这样了。我怎么才能找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我的伙伴回答说:“他这会儿准在化验室里。他这人要么就几个星期不去那里,要么就整天在那儿工作。如果你愿意,咱们吃完午饭一块儿去。”

“太好了!”我说,接下来我们又把话题转向别处。

去医院的路上,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事情。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好可不要怪我。我只不过在化验室里见过他,稍微了解一些情况。既然你想这么做,以后可别指责我。”

“处不好,还可以散伙。”我盯着斯坦弗说道,“斯坦弗,我看,你对这事儿有后顾之忧,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那个人的脾气特别坏,还是有别的原因?你可以直接说出来,不必拐弯抹角。”

他笑了笑:“我想描述他这个人很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有点儿机械化,近乎于冷血动物。几乎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他甚至会让他的朋友尝植物碱,虽然这没有什么恶意,只是想正确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但这也是不近人情的。说真的,他自己也会把那药一口气吞下去。看来他的求知欲还是很强烈的。”

“这种精神也很好啊。”

“是的,但未免太过分了吧。后来他竟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抽打尸体?”

“是啊,我亲眼看到的。他是为了证明人死后还会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呀。谁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好了,咱们到了,他到底什么样,你自己见识见识吧。”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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