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仙

第二百三十七章 海量的财富(上)

让杨晨有些... --

最快更新斩仙最新章节!

晨有些意外的是,这葫芦竟然只是个容器,这让杨晨几乎无法想象。只是一个容器,值得老龙王如此这般郑重其事的放在这里?难道乾坤袋还不够放东西,要放在这个葫芦里?

不过,虽然只是容器,但是却还是有一些和乾坤袋不一样的地方。这个葫芦,只能存放液体,而且有有一个很强悍的功能,不同的液体可以分开来收纳,绝不会互相的影响。而葫芦的主人想要什么液体,就可以倒出来什么液体。

这不是这葫芦最让人心动的功能,最关键的功能是,不管什么液体放进来,都会被葫芦本身的作用影响而越来越向陈化醇美的方向转变。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葫芦简直就是一个绝美的酒葫芦。想想看,自己酿造的美酒,放在里面越来越醇美,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当然,不仅仅是限于美酒,还有别的例如天香液之类的,同样也能够陈化。陈化意味着什么?增加年份。

只要液体的东西,放进这葫芦中,竟然可以在不知不觉当中增加年份,还有比这更美妙的事情?

杨晨迫不及待的打开了葫芦,神识一探马上就发现里面只有两种液体。一种浓稠无比,泛着一种琥珀色的光芒。另一种则是一种紫色的液体,其中散发着点点的荧光,煞是美丽。

这两种液体的量都十分的让人震惊,每一种,都如同一个巨大的湖泊一般。外面摇着葫芦哗啦哗啦响的液体,根本就是两个巨湖。

以杨晨的见多识广,当然很容易的初步判断出这两种液体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一看到如此巨大的量,杨晨也有些不敢肯定了。

随手找了一块玉石,用飞剑飞速的旋成一个玉杯,放在蕴灵炉当中,轻松的用太阳真火和太阴真火轮番简单烧灼一番之后,杨晨拿起葫芦,轻轻的从葫芦中倒出了一滴琥珀色的浓稠液体。

液体一进入到玉杯当中,就瞬间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美妙滋味。闻到这股味道,杨晨直接呆立在原地。这个味道,这个味道,竟然真的是最醇美的美酒的滋味,这怎么可能?

之所以杨晨不敢确定,实在是因为那一个巨大的湖泊,实在是太多了。酿造这么多的美酒,那需要多少的原料。光是闻着这香醇的味道,就知道里面用了什么样的珍贵原料。无数修士们可以为之争抢一辈子的东西,在老龙王这里,竟然只不过是酿酒的原料,这叫人情何以堪?

最让杨晨无法置信的是,这个藏宝库,放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万年。加上葫芦的陈化和醇美效果,现在的这些美酒会有多美味?杨晨几乎已经无法猜测。

或许,天庭当中招待众仙的玉液琼浆,也不过如此吧?甚至很可能根本就不如这些。要知道,现在天庭叛乱才几年,新玉皇大帝上位才几年,以那些老顽固们的做法,肯定是一点都不会把好东西留给叛军的。

哪怕是现在的玉皇大帝,估计想要享受到这种级别的美酒也不可能。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