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氏修仙录

第一百七十四章 再起祸端

时间一点点过去。东方发白之... --

最快更新苏氏修仙录最新章节!

方发白之时,苏青忍不住出去,悄悄放出去精神力,东城一片寂静。西城也一片清朗,北城十分安稳,南城,南城林家竟然又出事啦!

苏青顿了顿回到小院,见孙仪还没回房修练,而是站在院中等她。正准备开口,只听他问道:“是不是林家又出事了?”

苏青不由睁大眼睛,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孙仪看着苦笑:“阴灵兽被我的九阳古桐所噬,唯一能出来作乱的,就是你在林家遇到的那黑色邪物!”

听他这么一说,苏青才幡然了悟:“是啊!那林家正好近水楼台!”自然先遭祸害喽!但苏青却一点不想再插手这件事,她看着孙仪,小心的问:“那我们——”

孙仪看她一眼笑道:“林家接连出事,洛家自然会出面解决,我们自不必插手!”

两人相视一笑,一起来到丹房,讨论起躺在矮塌上人事不醒的洛小侠,看着其已变为黑紫的面孔,想起苏青说她也姓洛,且在林家遇到的。

孙仪心中一动:“你说,她会不会是洛家的人?”

苏青忧心忡忡的看她一看,随口答道:“应该不是吧!若是洛家的人,怎么会拜洪光为师?一直呆在洪家庄?”

孙仪眉头一跳道:“洪光?呃,听闻自他死后,洪家庄也散了,洛城是距其最近的仙城,他的徒弟流落此此也不足为奇!”

苏青听他这么说,不由纠正道:“其实洛小侠就是当时背叛洪光,带我们从洪家庄逃出来的那个弟子!”

接着,她才想起来,原来这个洛城就是当时他们从洪家庄逃出来之后,借道回宗门所经过的那个洛城!怪不得总有一丝熟悉的感觉!

只怪当初急惶惶的入城,根本没想这么多,原来又来到洛城!被困在洪家庄时,只感觉那里于世隔绝般遥远偏僻,没想此地竟然距宗门只有几百里地!

想到这里,苏青突然生出一阵懊悔,说不定王师弟一定知晓这些,说不定会有办法回去呢!只是自已一厢情愿在洪家庄消磨半年多时光,还好,最终拿到那个紫金丹炉!

孙仪见苏青半天不出声,对洪家庄之事无意多言,便转而提醒她屋中躺着这位:“那位洛道友,你当如何安置?她这个样子,怕是凶多吉少!”

苏青神色复杂的看一眼被邪气侵噬的洛小侠,不忍她年纪轻轻陨落,但她又无力相救,一时内心矛盾不已!

孙仪见状,从怀里掏出一片手掌大小,色泽枯黄的叶子,虽然看上去奄奄的,但是却散发出十分浓郁的灵力!

只见他将这灵叶揉碎泡入手边茶杯中,把杯子递到苏青面前道:“这是九阳桐叶,中之前收伏阴灵兽的枝条同一枝同源,希望对她体内的邪气有克制作用!”

苏青不解的看他一眼,孙仪微笑着示意她倒些灵泉水在杯里。

这九阳桐叶当真奇特,竟然遇水即融,苏青将一杯青绿色的灵叶汁给洛小侠灌下,不过片刻功夫,见其面上黑紫消去不少!(未完待续。)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