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至尊修仙

第214章 随便挑一个

最快更新都市之至尊修仙最新章节!

“你...你不要乱来,你知道我是谁吗?”

司海通目露惊骇,威压已经让他们下跪,凌昊的实力之强可想而知。

“我们是西山省军区的人,你敢乱来就是我们西山省军区的敌人。”

孤狼紧咬着牙,眼中喷射着仇恨的火焰,在老鹰面前跪下,他算是丢人丢尽了。

“煞笔!”

凌昊漠然摇头,风轻云淡的走到两人前面,蹲下,手在孤狼脸上“啪啪”的拍着:“西山省军区?”

“敌人?”

“许你们来这里耀武扬威不许别人找回场子吗?你们两个还真是屁大点的苍蝇,除了臭之外还很煞笔!”

“你们西山省军区敢跟凌某为敌,他日凌某定能去将你们整个军区给挑翻。”

一个军区如何,都是普通人,对付元神境之下的武者还行,元神之上的武者已经称之为大师,军区也绝不敢如何。

这话说出,司海通和孤狼自然不信。

姜元斗等人则深信不疑,莫说凌昊,就说那一头白色的狮子就能将西海省军区搅个天翻地覆。

除非,国家出动暗中的武道势力。

“你,好像对自己很有信心?”

凌昊犹如拍打着一个西瓜般在孤狼脸上拍着,嘴角微微翘起:“老鹰,你出来跟他对打,不要用内功。”

“输了凌某给你们赔礼道歉。”

“你让老鹰给我打?”

身上压力一减,孤狼立刻跳起来,狠狠道:“手下败将而已,不要说他一个人,他们一起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孤狼有这种自傲,因为他的实力放在那里。

“哦?”

凌昊耸耸肩,缓缓开口道:“莫说这二十二人,你随便挑一个都不是对手。”

听到凌昊的话,老鹰等人皆是一愣,但今天一天他们的改变很大。

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好,你说的,我赢了你要给我和团长道歉。就老鹰,这群人最厉害的一个。”孤狼冷笑,虽然在实力上和凌昊无法相比,但以他的实力蹂躏老鹰还是很简单的。

“老鹰,随便打打就行,胳膊腿随便卸个一两条。”凌昊风轻云淡,往后退了几步。

老鹰点点头心中激动无比的走出来,深深看着孤狼,一脸的自信之色:“凌教官说的不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在原地踏步,我们则在不断进步。”

一天的时间,他们的进步比之几年都要快。

而且,经过了伐毛洗髓,凌昊说过他们的肉身已经堪比天罡。

“今天,你的一条胳膊是我的。”

听到老鹰的话,孤狼冷笑不止,一步步向着老鹰走来:“笑话,好了伤疤忘了疼,今天我就给你的伤口上撒点盐让你回味一下。”

话落,孤狼的气势陡然一变,如同丛林中的狼王,双眼如炬,血目通红。

一拳轰出,雷声震动如同炒豆子般“啪啪”直响。

天罡境的武者,能够刺破空气。

老鹰眼神凝重,就算今非昔比,但他仍旧十分认真的对待这场战斗。

毕竟,输了凌昊可是要给这两人道歉。

砰砰!

瞬间两人已经交手,老鹰按照凌昊的话,没有使用内功,单纯的用肉身力量。

像是一头狂暴的野...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性转软妹师兄且慢,我本是男子
性转软妹师兄且慢,我本是男子
关于性转软妹师兄且慢,我本是男子:你说什么?江湖第三次医术交流大赛竟然没有叫我去当评委?什么?神农院竟然把我从荣誉院长里面除名了?他们这群没有现代医学知识的古代草包。难道把人治死就不算医仙了?老沈,你听到了没?我心情不好咱们离婚吧!沈长生缓缓睁开双眼:人间又污浊了嘛?
温一壶老狗
余龙携妻闯仙界
余龙携妻闯仙界
关于余龙携妻闯仙界: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九都座上客
渊鱼
渊鱼
关于渊鱼:主角是燕国的一个杀手,在一次刺杀任务中被人设局重伤濒死,却被刺杀目标所救,授以剑道,并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发现自己早已生在局中,为了查找真相,步步为营,潜伏,拨开种种谜团,在江湖和庙堂掀起血雨腥风,主角最终能否找到答案?一剑万里问苍天,快意春秋尽风流!
季飞
少年仗剑江湖游
少年仗剑江湖游
关于少年仗剑江湖游:群像,同行,鲜衣怒马时,不负少年行。一位远离朝堂纷争的皇子,一位鲜衣怒马的少年,一位行侠仗义的侠女,江湖义气,江湖侠女,并肩同行,闯荡江湖,性格作风完全不同的几人,却又有着相同的江湖气概………一人一剑,难逢知己,闯荡江湖,最幸运的莫过于遇到志同道合的人………
函凌
嘉佑拾遗录
嘉佑拾遗录
关于嘉佑拾遗录:嘉佑是北宋宋仁宗的最后一个年号,这个年号一共八年。嘉佑年间,并不是史书中所记录的国家和平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繁庶的黄金时代,反而危机重重。其一与辽、西夏边争愈演愈烈;其二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其三社会动荡民变频繁。包拯曾经上奏:诸路饥馑,万姓流离,府库空虚,财力匮乏,……夷狄盛强。欧阳修也直言不讳:夷狄外强,公私内困,盗贼并起,蝗旱相仍。当此时期,一个民间的秘密组织竹林会应时而生,
AF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