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灵狐老婆

第776章 看到莫彤

头看她。

杨婉吟很伤心,眼珠泛出了泪膜,不过她理解李巅枫,转而说道,“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说完,转身走了。

李巅枫没有挽留,而是看着她离去的方向,然后看向手中的这块东西,每天晚上十一点可以看到莫彤,这真是太好了。

两小时后,天亮了,李巅枫坐在道观外的一颗树下,刚睁眼,就看到杨婉吟拿着早餐走来。

“吃点东西吧。”

李巅枫伸手接过,站起来道,“你不是走了吗?”

“你现在这么敏感,我怎么能走,莫彤不在你身边,你肯定很孤单,再不相信我,我也要留下来陪你。”杨婉吟微笑回答。

“阿弥陀佛,杨真人,你这话好肉麻啊。”破鞋从道观里走出来。

杨婉吟回头一看,“臭和尚,你怎么无处不在。”

“呵呵。”破鞋过来,抢过杨婉吟手里的早餐,“给我吃吧。”

这破鞋拿过早餐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话的内容是,“李真人,贫道出去几天,过几天给你带样东西回来。”

李巅枫没问什么东西,也没心情问,让他走了。

接下来,两人吃着早餐,聊了一段时间,山下传来运沙子车的声音,还有很多运转头的车,一条长龙从山下开上来。

九阳观还没有修建完成,紫气真人的起居房舍都没有,年过去了,得把九阳观修好才行。

道观里众人非常负责,一大早就出去忙和了,一个人都没有。

由于车的声音非常吵,在道观里休息的黄婵婵,很虚荣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巅枫哥。怎么这么吵啊。”

“怎么不休息?跑出来干嘛?”李巅枫过去搀扶她。

杨婉吟见到黄婵婵,有些惊愕,李巅枫把黄婵婵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杨婉吟才了解。

“之前多有得罪,还望真人不要见怪。”黄婵婵冲杨婉吟说道。

杨婉吟只是冲她点头,并未多言。

黄婵婵可是盟主,杨婉吟那里敢的得罪她。

晚上躲过雷劫,李巅枫没心情修炼,坐在山头上等待着十一点来临,由于不想打扰,李巅枫特地隐藏了起来,坐在山头上的一颗树杈上。

十一点一到,李巅枫立马将灵气逼入这个圆形的八卦内,顿时正面的黑白太极旋转,旋转的度达到极致,慢慢的,画面就从旋转到极致的黑白太极上浮现,莫彤的样子也出现在里面,由于黑白太极只有鸡蛋大小,画面看的不是很清楚。

当画面一出现,李巅枫紧盯八卦,细看才现,莫彤正坐在一块岩石上,岩石被一根光柱龙爪,其他地方都是水,水面冒着白雾,不知是冷还是暖。

此时莫彤正低头丧气的坐在那里,一言不,一双腿张开,像个小女儿,一头白很乱,但是脸蛋依然是那么美。

这一幕让李巅枫心痛啊,自己的彤彤竟然被关在这样一个地方,还这么孤独。

不过看莫彤一点也不冷的样子,那里应该不冷。

莫彤没有天狐血脉护体,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