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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人眼中有恐惧,甄临风知道她在恐惧什么。
这么多年了,他手段雷霆,张曼兰没少挨他的打骂,惩罚也没少,动辄扇两个耳光,那都是很轻的了,他喜欢看她对自己低眉顺眼的样子。
喜欢看她垂着头,恭敬说‘属下知错’的样子。
很多时候,她压根儿就没有错,她自己认的哪门子错,她自己也不知道,但甄临风就是喜欢她接受他所有的东西。
不管是接受他的无故怒骂,还是偶尔的恩赐。
他旋身在椅子上坐下,将她拉到膝盖上,双手揽住她的腰,把头埋她柔软的胸口,轻轻的嗅着她身上幽幽的迷人香气,说,“嫁给我,难道还委屈了你不成?”
甄临风之于张曼兰,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用一种命令者的身份存在,两人关系说淡薄,不淡薄。说亲密,也绝不算亲密,一直都是正经的上下级关系。
他似乎是有一点洁癖,除了动手打她的时候,从来不会跟她有任何肢体接触,张曼兰从来没有跟他挨得这么近过,近到可以感受他灼热的温度,和胸膛起伏的震动。
她浑身僵硬,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坐在他怀里,又不敢挣脱,怕激怒了他,干巴巴的挤出一句,“属下愿追随主上一生,但……”
甄临风知道她要说什么,手上猛然用力,将她的腰箍得死死地,豁的抬起头,眼睛里都是狠毒的光,满是一种她只要敢再多说一句就将她大卸八块的意思,他说,“我的决定,没有但是。”
他的手开始在她身上游走,从腰际滑到赤裸的脖颈,轻轻的撩拨她,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满足,但口里的话却很毒,“你就是我养的一条狗,我高兴,便娶了你,不高兴,就剁了你,你最好要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别以为我说要娶你,就是在我心里有两分不一样,你悖逆我,我一样杀了你。”
“碎尸万段!”
他在那张半张的小口上亲了一嘴,趁她尚未反应过来,舌头迅速的钻进去,将她的口腔扫一遍,迅速撤出,餍足道:“乖乖做我的良娣,我保你锦衣玉食,往后不用刀里来剑里去,只要一心伺候好我,我给你无上的荣宠,让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懂了吗?”
这话他说得有两分认真。
他不是个愚笨的人,辨得清楚自己的感情,她失踪又回来后,他才发现,他对张曼兰,到底是有些不一样。
他的占有欲极强,对张曼兰格外的强,不能容忍她对自己说一个不字,不能容忍她有一丝异心。
但仅仅是不一样,闲暇的时候可以作为消遣,并不能左右他的决定和思想。
甄临风就是甄临风,他是蜀国未来的天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有什么女人得不到?区区一个张曼兰,还没腻的时候,可以给她一个名分。
他给得起。
张曼兰跟随他多年,知道他的脾性,也知道他这话,是非娶她不可了!
但她不明白。
这么多年一直都相安无事,怎么突然,就对她起了不一样的心思?他到底想做什么?
又或者,他受了什么刺激?
她没再多说。
她向来都是识时务者,在不能逃离甄临风身边的情况下,她不能惹怒他,她要留着命,才能做要做的事情。
他要娶,她就嫁。
她是打了小算盘的,甄临风说到底也只是一个阉人,男人该有的功能,他没有,就算嫁了,他也什么都做不了,至于名声这东西,她不在乎。
甄临风见她顺从了,狠狠将她的唇瓣咬出了血,说,“这才乖。”
等他走了,张曼兰拿了帕子擦掉唇上冒出的鲜血。
这变态!
张曼兰成功的从一个杀手变成了沈十三埋在甄临风身边的暗桩,她嫁不嫁甄临风,对沈十三来说都没有影响,但她还是飞信往幽州,知会了他们一声。
幽州算是边城,距离蜀都不算远,沈十三收到飞鸽传书的时候,只在三天后,消息是霍清亲自拦截的,他没有先看,直接拿来了沈府。
沈十三将小字条捏在手里,将霍清瞅了又瞅。
霍清被他看得心里烦躁,抿了口茶水,皱着眉问,“这样看我做什么?”
“甄临风要娶张曼兰。”
霍清的手似乎抖了一下,杯子里的茶水漫出来,洒在衣摆上,迅速的浸染开,那块衣料的颜色变得深了些,他的眸色似乎也暗了些。
沈十三眼睛尖,瞥了一眼他被打湿的那块儿衣裳,觉得自己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你对人家有想法还这么折腾她?”
霍清面无表情,不知道是否认给别人听,还是否认给自己听,“我没有想法。”
沈十三:“拉几把倒吧,没想法你抖什么?”
霍清:“手滑。”
沈十三:“老子这紫砂的茶杯,你手还挺能滑?”
霍清向来擅辩,没理也能说出三分理来,可这次,他居然就此闭了嘴,沈十三觉得他就是心虚,“老子还不了解你?”
沈十三问他,“有什么打算?”
说实话,张曼兰的暗桩角色,对大秦来说很重要,亦或者对沈十三来说很重要。
她是甄临风的傀儡宫主,除了听命于甄临风,她能指挥得了整个梵音宫,甄临风给了她相当大的权利,只是看她自己如何去使用,她从十岁就进入梵音宫,至今已经十年,也已经跟在甄临风身边十年,得到的信任,是旁人不可及的。
她可以算的上是甄临风的心腹,而这样一个心腹,就如同霍清不会背叛沈十三,除非有极其特殊的原因,否则永远不会将自己的剑尖对准自己的主上。
张曼兰是个可遇不可求的例外。
这个例外,对沈十三来说,是个可与不可求的空子。
张曼兰的先机很多。
比如她永远都能接到第一手消息。
比如她传递的消息,甄临风永远会比比信任别人更加信任她。
所以江柔万个不舍,沈十三依旧让她去涉险。
可霍清也陪伴了沈十三十年,孑然一身十年,替他殚精竭虑,替他出谋划策,如果需要,他能牺牲一切他能牺牲的东西,如果他非要张曼兰,沈十三或许会另谋出路。
因为他为他放弃了十年自由,十年自我,十年健康,十年安稳生活,他亏欠他的。
但霍清就是霍清,他说,“没有打算。”
他比沈十三更能取舍,更冷情,当两者必须取其一的时候,他会择其重,弃其轻。
沈十三其实不太理解他。
要是有一天有王八蛋敢娶江柔,他是不会管三七是等于二十一还是二十二,先奔过去把人抢回来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