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那她……”
崔东东羞涩地捧着脸,陶醉又回味地道,“她有天晚上趁我喝醉了,把我绑起来,然后这样那样,那样这样……你萝姐可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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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初三。
“唉,我后来就跟六一说,‘你学学人家小萝,看上谁就绑回去睡,多犀利。’”
“???”何初三。好孩子不能学的吧!虽然六一哥不是好孩子……
“不过他过几年不就把你绑回来了嘛。”
何初三有些忐忑地问,“六一哥那时候,是怎么知道我的?”
“你爸放过鞭炮咯,城寨里第一个大学生,那么出名!哎,不过,我想想……”崔东东努力地揉着额头,“他好像之前真的见过你……”
何初三更加往前探了探身,下意识轻轻拨弄着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东东姐,是什么时候见过?”
崔东东蹙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好像就是你阿爸放鞭炮那天,我记得我跟他,还有小萝,都在现场……哦!哦那天小马也在!”
……
说到小马,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但鉴于何初三对于初识之事非常性急,崔东东长话短说,只说小马是城寨里一户屠夫家的亲戚,来自大陆乡下,自小父母双亡,在乡下没有活路,就来香港投奔老叔。这小子生得五大三粗,却十分心怂胆小。有一次被一群古惑仔堵在小巷里抢钱,妄想通过巧言善辩逃生,结果屁用没有,被抽个够呛,最后被路过的六一给救了。
崔东东后来调侃六一,说按照你喜欢青龙、小萝喜欢我的惯例,小马应该会喜欢你,小伙子长得普通了一点,不过胜在活泼憨厚,你们就索性作一对基佬兄弟吧——这个被六一嗤之以鼻的建议,在崔东东目睹小马对靓妹们的大奶/子的锲而不舍的追求之后,相当自然地烟消云散。
那一年六一二十岁,一手促成了青龙与小满的婚姻,在失意、伤痛与不愿打扰他们幸福的心态之下,搬离别墅,到了村屋独自居住。青龙为他配了一辆轿车。初夏的傍晚,温热的海风吹拂下,这个没有大佬管教的年轻“红棍”开着轿车,载着一群叽叽喳喳、嬉笑打闹的朋友——东东、小马、小萝,在城寨狭窄逼仄的小街小巷中横冲直撞。
“大佬大佬!前面走不通啊!”识得这段路的小马,在副驾驶座抓着安全带惨叫。
“管它的!开进去把墙撞开!天下之大,哪有我们去不了的地方!”在后座上叼着烟得意地指手画脚的东东。小萝抱着她的胳膊假装乖巧害怕,眼里却是按捺不住的兴奋。
六一哈哈大笑着,在东东的呼啸声与小马的尖叫声中,当真一头撞破了小巷尽头破败的围墙,从另一户居民家后院撞了出去!在居民的追骂声中,他将手臂伸出窗外,大方地挥洒了一大叠纸币。
“呜哦——!哇——!哈哈哈哈!”崔东东攀上轿车顶窗,探身出去一边大叫一边迎风张开双臂,“WE ARE THE WORLD!”
“别说鸟语!”六一的声音从驾驶室车窗里飘出来。
“我爱你们——!哈哈哈哈——!”
他们大疯大闹着在城寨中招摇过市,放纵地挥洒着仿佛永远也无尽的青春。突然一连串鞭炮声震响了整座黑暗的城池,紧密林立的楼宇之间回声嗡嗡不断。
“就在附近!去看看!看是死人了还是嫁人了!”崔东东怂恿道。
道旁的小巷容不下轿车进入。几名青年嘻哈打闹着跳下车,穿过小巷来到了一片破败的居民楼前。此处已经聚集了相当多的围观者。崔东东堵着耳朵,踮起脚尖向前张望——一位衣着破旧但朴素干净的壮年男子正站在人群中央,手里拿着点鞭炮用的香烛,满脸掩盖不住的喜悦。
“喂,什么事啊?”崔东东拄了拄旁边的路人,大声问。
“出状元咯!老何家的儿子考上了大学生!”
“哪个大学生?在哪儿?”
“那儿!他爸后面!”
崔东东伸长脖子又张望了一下,终于看到了壮年男子身后,一个身材纤瘦、捂着耳朵微微笑的小男孩——都要读大学了,还完全没长出个男人样,又瘦又白,一看就是个书呆子。
“嘁,大学生有什么好看的!”没读过一天书,纯靠自学就将自己学成了大掌柜的崔东东不屑道。她是不信学校教育这等东西。
转身吆喝着伙伴们要走,她发现小马和小萝都兴趣缺缺,只有六一还站在原地定定地看着那个即将进入大学校园的男孩。
“怎么啦?”崔东东拍了他一把,“一见钟情了?”
六一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没有。就是觉得会读书挺厉害的。我就只会打打杀杀,字都不识多少。你看他阿爸对他多好,从小教他读书,还为他放鞭炮。”
“书呆子有什么好厉害的,”崔东东推着他往外走,“你可是城寨里最年轻的红棍,难道还比不上这个读书读傻了的小屁孩?”
“我刚刚看到他眼睛了,他眼睛很亮,很精神,看起来不傻。”
“行啦!走吧!人家是清清白白的读书人,我们是行走江湖的古惑仔,大路朝天,各走一方,别再看啦!”
……
何初三低着头,微笑着抚摸着手指上的钻戒。“所以他就记得我了?”
“肯定是记得啦,所以后来才点名道姓地要抓你来写剧本。估计他也想近距离看看读书人究竟什么样吧。”崔东东乐道,“然后就对你二见钟情啦。”
何初三的微笑变作苦笑,“哪有二见钟情还血淋淋地扯别人指甲、断别人手指给我看的?后来还打我呢……不过他那天还请我吃了牛杂,看了电视。后来过了很久我才发现,他那些恶狠狠的样子都是装模作样罢了,他得做红棍、做大佬,就得端出那副会咬人的样子。他想帮青龙做事,就得天天出去打打杀杀。其实他本人性子很懒的,不爱那些血淋淋的事,连杀鱼都不喜欢,他就喜欢瘫在沙发上看电视,吃一些小零嘴,喜欢赖床,喜欢帮我洗碗,喜欢去电影院约会……”
他自己止住了话头,低头摩挲着戒指。过了好一会儿,道,“谢谢你今天出来陪我聊天,东东姐。前几天,他再次拒绝见我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的要熬不住了,三年啊,他真狠得下心,我感觉自己要崩溃了。但听你说一说过去的事,我能理解为什么他总是那么傻。很多时候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你说的对,就需要狠狠敲他一棒,狠狠地打醒他。他不是想要我幸福美满吗?我就幸福给他看吧。东东姐,你下次去看望他,麻烦跟他说,我有女朋友了。”
“唉,他能信?”崔东东又不是不知道何初三当年用小荷作挡箭牌的事。
“一天他不信,一个月,一年,他总会信的。你一个人说给他听,他不信,小马哥也这样说,小萝姐也这样说,多几个人说,他总会信的。言语上他不信,有照片,有信件,甚至还有结婚证书,他总会信的。”
“呃,就算他信了,然后呢?”
何初三抬眼看向崔东东。如当年六一所说,他的眼睛很亮,很精神。即使在不见天日的黑暗之中,他总能为自己凿出一片天光。即使在孤独与压抑之中,他总能为自己保有那一丝温柔而热切的希望。
“他只要肯见我就好。这几年来他不是不肯见我,是不敢见我。他知道只要能见面,我有的是办法对付他。他怕他见了我,他会忍不住。”
何初三笑了起来,志得意满的。
“他知道他有多爱我。我也知道。”
……
城寨往事,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