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嗜血症,是一种极度渴望鲜血,依赖鲜血的病状。就像人吸食大麻并上瘾一样,小马克对于鲜血也有一种无可抵挡依赖性,那种依赖性就像正常人依赖清水一样,那是一种对生活必需品的正常需求。
所以,为了获得生活的必需品,小马克先生着实做了许多令人类不愉快的事情。后来他加入了那个异能组织,便更加如鱼得水,血腥小马克的盛名也由此开始传扬。
如今的马克先生早已不复当年那种豆蔻年华,他已经是个长满胡渣的三十多岁的大叔了。当年那个被囚禁在威森堡监狱里一心一意缩在墙角里面发抖的男孩子到如今也能够独当一面了。
岁月让男人成熟,相对于年轻时候那段荒唐无稽的岁月,现在的马克先生显得更加稳重得体。岁月给了他一个还算壮硕的身材,处变不惊的阅历还有一个颇为幽默的好口才。
曾经有一段时间马克先生的口头禅便是‘我住在威森堡有三年……’
因为脉轮这种能力的稀有性,血腥的小马克做过枪手、狙击手也暗杀过许多重要的政界人物,可谓是凶名赫赫,在组织内部也是炙手可热的新人,本来地位上还能够往上爬一爬,但同一时间,马克先生因为其特殊的嗜好需要对黑非地区某些惨绝人寰的屠村事件负责,组织为此花费了不少代价,血腥小马克的升职加薪路就此便搁浅了。
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谈,吃饱喝足的马克先生其实是一位颇好讲话的人,去年圣诞节他还因为垃圾分类没有处理好,被房东大人大半夜的揪出来点头哈腰做检讨呢。
这一次来华国出任务,马克是没有带枪械的,他是一个不错的枪手,事实上,任何人拥有了脉轮的能力都会是不错的枪手。
“要是我的小宝贝卡利亚双枪在就好了。”
格里菲斯看着血腥的小马克纠结的摸着额头自言自语,抬头看了看清冷的夜空。
今晚乌云密布,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透过厚重的云层,只有很细小的越过投射下来,让人很难分辨。
格里菲斯算算时间,自己已经被对方纠缠了超过五分钟,面具下他的表情皱在一起,他正想着晚饭没吃的事情,肚子也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
“真是一个又饿又冷的夜晚。”
格里菲斯将吉良放在路边上,独自感慨着。他脱下从衣服店里面偷来的外套,露出白色的t恤和干瘦却线条明晰的肌肉。
将衣服叠好堆在一边,格里菲斯晃着大脑袋,岔开腿堵在道路中央:
“呐,给你们指条明路,五分钟之内给我买一份大肉排骨面,今晚你们冒犯我的事情,我便不追究了。
你们真是有运气,在乡下住了几年,通过深山绿水的滋养,我现在脾气有好多了,换做前些年,或者前些年的前些年,我哪里会跟你们讲这么多废话……
哎呀,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你们难道不知道饥饿的人脾气通常都会很差吗?!”
格里菲斯站在路中央,无头无脑的说了这样的话。那个红发的少年被今晚的事情震慑的脑袋已经空白的很长一段时间,听到格里菲斯的话,便条件反射磕磕巴巴的小声表示自己那边有吃的。
格里菲斯并未理会他,他像对待空气一样,穿过那个红发的少年人,信步走向白熊和玛丽那一边。
格里菲斯的气势在这种诡异的对白之下蓄到极致,他撕开嘴唇,舔着猩红唇鄂,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然后战斗一触即发,解放了双手一身轻松的格里菲斯像是一把离驰的长箭,那人影在黑暗中闪烁着,似幻觉一样一下子分成了三个,人影分分合合,影影错错,在狭小的巷子里拥挤着饥饿的****欲望。
但一个人当然不会分体成为三个,所以等你睁大眼睛仔细观察的时候,就会发现那带着面具的男孩子从始至终都在孤孤单单的行进着,单枪匹马。
巨大的白色气流在交错而过的人影间迸射而出,打着漩涡,似乎在冒着滚烫的热气流。
白色的蒸汽散尽,露出交错站定的三个人影,那细小的人影背对众人,将薛毅杰那把不知道何时到了他手中的短刀纳入衣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