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猎在都市的妖怪

第三百五十三章 启程

当然这些对于大妖来讲,都是些无关痛痒的琐碎,普通随着流年飞舞的流萤,清若无物。

在这样漫长而安静的夜晚,格里菲斯难得空闲,便不由自主的回想重生之后,他所经历过的那些人和事。在脱去了那份显赫的力量之后,在从前许许多多看起来稀疏平常无关紧要的事,苦恼也好,流浪也好,欢快也罢,都被赋予了更多不同的东西。就像有什么人在年华里不动声色的刻下痕迹,渐渐成长为令人心惊肉跳,刻骨铭心的繁茂夏至。

这样的矫情又让大妖念起今晚的雪,虽然偶尔冰冷,至少回忆起来是安静的。

第二天,花爷从皇后湖一家鱼龙混杂的酒吧吧台上醒来,衣衫凌乱,身上的钱包也被人拿走了。他抬起手眯着眼睛看了看日上三竿的太阳,冬日的风让宿醉的男人下意识的抖了抖身子。

同一时间,格里菲斯与德川家的家主德川光正坐上了飞往南越的航班。

……

……

一月底的南越谅山市。

受季风的冷空气的周期性变化以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这片南越北部的城市形成了四季分明、气候儿复杂多样、各地温差明显的气候特点。

此时的谅山市刚刚结束了长达五天的细雨,冬日的阳光升起来,普照大地,像一团毛茸茸的橘子。

阮氏杰是谅山市海狗帮分堂的一名跑腿小弟,本是社会上闯荡的无业游民,但因为与这里的堂主有些沾亲带故的,恰逢无钱可用,便狠狠心跑了偏门。

而实际上入黑社会并不如许多人想的那样整天没事做,拿着西瓜刀什么的街头巷尾的火拼,刀刀见血,拖着肠子还不忘喝骂。叼着烟挨家挨店收保护费倒是有,但更多的时候,生活并不比普通人刺激到哪去,甚至有的兄弟是自己开门做生意的。

古语有云,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阮氏杰的幸运在于,他刚进了黑帮,便进入了谅山市鼎鼎有名的海狗帮。所以,一直到现在,生活平静无忧,经常穿西装打领带的,偶尔会自我错觉进入了中流甚至上流社会。

五六年前的海狗帮,与南越茫茫多的众帮派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后来时来运转,听说是换了个雄才大略帮主,才开始大肆扩张吞并直到现在的规模。

那帮主的名字叫做钢手,具体的真名不是很清楚,反正是大有来头的人。他来南越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看起来像麻杆一样随时要倒的‘同伴’,双眼深陷,一副重度瘾.君子的屌丝样——在阮氏杰看来,也只是个拖油瓶罢了。

钢手帮主作为外来人,接手海狗帮的时候,帮里声音很多,当年的纲手帮主也不废话,提刀便杀了许多人的。当时海狗帮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帮派,帮主一言不合便一个人把整个帮派的高层血洗了一大半,残枝断腿内脏膀胱洒的到处都是,直杀的剩下的人不敢做声才停止掉。

这样的战斗力让当时作为井底之蛙的海狗整个有点傻眼,大伙儿畏惧之余,许多人觉得帮主大人应是鬼神无疑了。

至于之前的那个姓裴的帮主,他自然是消失了的。这种意义上的消失,定然带着否定的色彩,有人讲他死了,也有人说在浩二中泰的房间里面看到过这男人——那时他是被泡在一个小缸里,舌头眼睛和四肢都被挖掉了,活脱脱的受罪。

当然这样的事,也只是传闻,有人觉得是浩二中泰刻意编造出来的,用来增加自己在帮派内的威严。也有人觉得不然。

不论如何,大规模的扩张和吞并势必带着血腥,尤其是地下世界这种赤裸着利益和暴力的地方,涉及到钱和底盘,那就要动刀子了。

那是整个谅山的黑帮最血腥和晦暗的一段时间,在新帮主的带领下,海狗帮疯狂的扩张、杀戮,身边的人伤了死了,然后有更多的人红着涌进来……当年的大家也是真傻,或者说是被忽悠瘸了,说打架抢地盘,脑袋往裤腰带上一挂,提着刀子就去了,真的是豪情万丈。

不知不觉之间,那个曾经的小帮派海狗帮,已经渐渐长成为一个庞然大物。而在这其中,那高坐厅堂的外来帮主的威势在人们的心中逐渐累积、厚重、具体,这男人形象最终定格在枭雄的层面上——强壮、少言寡语、硬派、有城府、狠……

当然,这些事阮氏杰是没有经历过的。他加入海狗的时间短,沾亲带故的爬到这个位置,但也常听身边资格老一些的人,以满脸唏嘘的口吻讲这些血雨腥风,前尘往事。

唯一的一次经历是帮主让人扫荡谅山周边组建的几家新兴势力,大都是华越边境线上的亡命徒,生活不下去了,被赶到了这边。但被海狗盯上,只能自认倒霉,连同老大在内全被俘获了。

当时那场打拼阮氏杰有在周边稍微摇旗助威,没怎么进去真刀真枪的打。而钢手帮主也没有亲自过来。

后来这些新兴帮派的帮主被运回总部,几天之后,阮氏杰跟着自己的堂主亲戚有幸远远的看过一眼。前些日子,那些被运送来的口中骂骂咧咧高喊着‘有种弄死我’、‘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或者帮主或者硬汉刺头,那时便相对集中的被放置在一处小仓库里面。

这些人新出江湖,其中也有极个别混了很久的,没混出名堂,也没怎么建立过势力的。被抓来的时候,胸中尚有草莽匪气,天不怕地不怕的,还有人在喊‘有种就弄死老子,来啊,老子混江湖这么久,吓大的啊……弄不死老子,老子回去就叫人弄死你们’云云的。此时,这些人,果然如愿以偿,被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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