嘱咐完,带着小姑娘在小区超市里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和米面油盐,又给了她两千块零花钱,这才离开。
回到四合院,他妹妹正在院子里逗狗玩呢。
小狗贝贝有了他的灵气滋养,身体恢复的很快,这才几天,就长了一圈,已经能疯跑了,身上的毛发也有了光泽,跟之前那死气沉沉骨瘦如柴的模样比起来,简直像是换了一条狗。
看到他进来,小家伙噌噌噌的冲过来,一个冲刺就往他怀里扑,只是毕竟小,跳起来还不到他的膝盖,但那种毫不掩饰的欢喜和亲昵,却让他很是暖心,难怪人们都喜欢养宠物,说实话,养宠物的感情回报比养人高的多。
养一只小狗,只需要喂它吃喝,每天带着它溜溜弯,它便是你最亲密的伙伴,能随时随地的陪着你,对你的感情也最直接最热烈最亲昵,成就感很足;但养人就不同了,养了几十年的儿女都有可能说反目就反目,就更别说是陌生人了。
当然,不同的人有不用的交际圈,韩振阳的交际圈里肯定不会出现那种养不熟的白眼狼,但这不妨碍他喜欢这只小狗。
因此一弯腰直接将小家伙抱起来抱在怀里,小狗也很有眼色,不乱舔,只是用脑袋往他怀里噌,跟个小孩子差不多,很是让人喜欢。
他妹妹也喜滋滋的跑过来,“哥,贝贝能吃肉了。”
“哦?真的?”他故作惊诧的看了看怀里的小狗,“这么点大就能吃肉了?”
“嗯嗯,昨天黄爷爷给他弄了点碎肉粥,它全吃了。”
“小家伙挺厉害啊,这才几天就能吃肉,以后养不起了呢,要不要把它送走。”
“不行不行,我能养得起,我才不要送走它,”他妹妹娇哼道。
“哈哈哈,逗你玩的,我也舍不得送走他,”他抱着小狗朝屋里走去,“这两天家里没什么事儿吧?”
“昨天中午千军哥和千婷来这里吃了一顿饭,其他的事情就没了。”
“你呢?去学校看了看?”
“没呢,等你一块去,”他妹妹笑嘻嘻的问:“哥,什么时候去报道?”
“明天上午呗,先送珍珍,再送你,行不?”
“行啊,”他妹妹点点头,然后压低声音问:“哥,要珍珍住咱们家吗?”
“怎么问这个问题了?她要是愿意,住下也行啊,反正房间多得是,你总不会不愿意吧?你们科室好闺蜜来着,”他笑呵呵的反问。
“我当然愿意了,可是怕她影响你找女朋友啊,哼哼,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小妮子的心思,你不会真的想让她做我嫂子吧?”他妹妹这一刻像一只护仔的小老虎。
只是这话让他有些哭笑不得,伸手在妹妹脑袋上拍了一下,“瞎说什么呢,再说了,你嫂子已经定了,就是你如意姐,满意了吧?”
“啊?真的吗?哥,生米煮成熟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