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墓黄泉

014章 黑道覆灭记(4)

最快更新幽墓黄泉最新章节!

马丹登时咬不清字、说不清话了,张嘴都成了一件十分奢侈的事儿……多年来黑道摸爬滚打,但凡在这个圈子里混的人,只要见到马丹这张脸,听到马丹这两个字,俨然已是威望的代言词……无缘无故的被包圆整了一通,呵,这个当口马丹这张脸又变成欠揍的金字招牌,咋看咋不顺眼……

颓唐失落的马丹实在没办法接受事实。

太阳穴是人体数一数二的薄弱的环节,怎么可能?子弹怎么可能打不死?

天哪,来帝豪夜总会砸场的龟孙究竟是什么来历?天哪,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金钟罩?铁布衫?

栽了。

我马丹这回算是彻底栽了……

与老蛇头、神木二人相比,帝豪夜总会的老板石树平的见识,略显逊色,石树平心里暗暗后了亲舅姥爷的悔……黑道风云人物在帝豪夜总会火并,一争雌雄,老子干么要插嘴呢,呸呸呸……

看好小马,看好个屁!

妈的,胜负已成定局,怎么陡然变成这样了?

什么情况?

手枪怎么派不上用场了?完了,完了,老子这回跟着马丹一块倒瞎霉了。

老蛇头、神木二人心里各自捏着一大把胖汗,两不相帮虽然是上上之策,却是无意之中躲过一劫。

譬如,包圆事前若是先拿他们两个老家伙开刀,试想,就连马丹这位名动朔州的后起之秀都拿砸场的小子没治,两个老家伙又有什么好法子应付,这也算老天爷眷顾,庆幸啊,老天爷开眼啊!

没人知道。

包圆专程来帝豪夜总会砸场竟然是为了一台破逼吉利商务车。

而且,马丹压根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真可谓冤枉到家了。

只听包圆一声咆哮,宛如晴天打了个旱地霹雳:“都把枪给老子放下!他奶个逼!年纪轻轻干点啥不好,非要混什么狗屁黑社会,真给和谐社会脸上抹黑……你娘历经千辛万苦,把你们这些龟孙王八蛋生下来。是让你们混黑社会的么?呸,混黑社会,ok,没问题。先把功夫底子练好,就凭你们这点破逼本领就想混黑社会,呸,老子看你们一个个是想吃屎,哟嗬。不服,不服的话再打两枪试试……”

哗啦啦。

马仔们全数把刀枪扔在地上。

老蛇头、神木二人身后的小弟差点把手里的家伙什扔在地上。

稍稍一缓才发现不干自已鸟毛灰事。

包圆朝马丹小腹狠狠踹了一脚,同时大叫:“台上的妞发什么楞?音乐响起来!给老子跳起来!”

石树平押错了宝,早已慌了阵脚,他心里来来回回的掂量着要不要报警?开夜总会买卖,黑道上的事听也听多了,见也见多了……石树平知道不能报警,马丹栽了,下一个倒霉蛋便是自已,可是。一旦报警,帝豪夜总会完的更快……包圆这句话无疑是给石树平解了围,石树平即时冲着经理喊:“没听到包小太爷发话么?该跳跳!该唱唱!快!再发楞看老子怎么踹你……”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
关于港综:从给大D当马仔开始崛起:林祥穿越到了九十年代的港岛,在这个充斥着混乱和黑暗的地方,成为了和联胜大D的手下。与此同时,他还是一名卧底!有的卧底兢兢业业,内心饱受折磨,甚至状若疯魔。但林祥要做卧底,就要做到不一样!黄启法: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当上了一哥。东莞仔:打来打去又有什么用,祥爷给谁,谁才能拿!陈永仁:大家都是卧底,为什么你这么能这么豪横?!多年后,人们才发现,当初档案里资料封存的小
白白了开水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
关于全民:开局无敌,我组建亿万军团:万族入侵,世界危在旦夕。苏辰穿越而来。开局觉醒天灾级唯一天赋,随后开始组建天灾军团。逐渐解锁成就:一人镇万族!什么?地狱副本难打?天灾军团铁骑之下,片草不生!什么?兽潮来了?天灾军团出手,无人生还。顶级大佬:卧槽!天灾军团出手就没输过!无数迷弟迷妹:苏辰哥哥太强了!万族之主:我尼玛,我都没说入侵你,你怎么打过来了呀!
笔尖染血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
关于基金会:开局从大爷嘴里逃出生天:如苏眼睛一闭一睁,穿越了,本来吧,穿越嘛,人之常情,D级的剧本,也可以理解,逃生开局也忍了,但谁来解释解释,什么叫做常规失控,什么叫做汤姆的叫做常规!PS:本书有女主,但女主戏份只出现在固定章节。PS:本书背景灯塔,没有平等,全是偏见
汤大叔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
关于从蜘蛛到世界支配者:前期走体型增长,破世界纪录,收集权柄。后面开始制造怪物,走幕后流。方明重生为一只宠物蜘蛛,要做的就是努力蜕皮。足展26厘米,打破世界纪录。足展30厘米,引来科学震动。足展40厘米,颠覆科学技术。……你见过脸盆大小的蜘蛛吗?什么,你说你见过?那牛犊大小的呢?最近世界上总是出现一些怪事。一群猎犬一般大小的蟑螂吃光了一个屠宰场的肉。比水管还粗壮的面包虫,从下水道里钻了出来。拳头大
不会起名随便来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
关于离开她以后高冷青梅变得格外黏人:我重生在了十七岁和白宁溪表白的这一天。如果按照故事的正常走向,我应该换上正装,捧着鲜红的玫瑰花去给她表白。未知的路上总是鲜花盛开,故事的开头总是极度美好,十七岁的我少年热血,十七岁的她青春明媚,怀揣着那腔滚烫,我勇敢的和她表白。可我知道故事的结尾。十七岁的那场表白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十七岁的我以为那是答应,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其实是另一种拒绝。我曾经喜欢了她十年
五条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