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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一七章 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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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在华夏被称之为“阴间”,是阎罗王的地盘,有行走于世间的牛头马面,亦有奈何桥边,喝上一碗便忘却前世恩怨的孟婆汤。

但据《圣经》中的记载,地狱是一片永不熄灭,充斥着硫磺与火焰的火湖。

无疑,位于卡拉库姆沙漠中心地带的“地狱之门”,很是符合圣经的描述。

两辆乔治巴顿越野车一前一后的驰在骋漫无边际的黄沙之中,随着夜幕渐渐散去,初升的朝阳已经在东方的沙丘下跃跃欲试,还染红起大片火红的朝霞。

很明显,混血妞是第一次目睹沙漠中的日出,兴奋得大呼小叫的。被朝霞映红的俏脸,就宛如遮上红色面纱的楼兰姑娘一般,让怀拥着她的丁大牧场主,也不禁怔了一怔。

曾经在两人欢爱之时,丁翔说过一句玩笑话:尝过你一个,便已领略多国风光……

没相到本是无心之语,却被他一语言中。在不同的环境中,混血妞便真的能展现出来不同的风情。

在巴黎初遇时,她是天真烂漫的漂亮女学生,娇蛮可爱、俊俏可人;在阿什哈巴德与土国官员谈判时,她是白领女神、学霸级的即时翻译;而在大漠之中,哪怕是身穿着并不合体的美式军装,但她的气质,还是会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那神秘的伊斯兰圣女。

这功夫,丁翔倒是有些理解那些牧民们,望向科娃时痴痴的目光。她时常挂在脸上、如天使般和煦的微笑,在黄沙与朝阳的映衬之下,简直就是……“玛蛋的,这妞要是去拍电影,饰演楼兰公主或是伊斯兰教圣女之类的,都不用化妆。”

丁翔下意识的在自己的嘴角边擦拭了一下……还好,没有口水流出来。

“啊!”

随着圣女……是混血妞一声短促的惊呼,一个火球从仍显灰暗的前方沙丘中升腾而起,比之仍在羞羞怯怯的似火朝阳还要更加的明亮。

待得越野车驶得更近些,才能够清晰的看到,在沙漠中,有一个巨大的地坑,散发着刺鼻气味的黄色火焰从坑中喷薄而出,直达数十米的高空。

火焰的“嘶啦”声、地下水在坑内沸腾声,似乎要摇醒这片沉睡的大漠,像极了那种传说中地狱才会有的凄厉至极的哭嚎声。

“土库曼斯坦阿姆河天然气公司编号为Pir5的天然气井,因为发生天然气泄漏而被封井,后来不知何故溢出了大量的地下水和天然气,2009年被雷电点燃,一直燃烧至今。”

哈里斯举着手中的IPad凑了过来:“Boss,这就是我们第一个宿营坐标。不过,这里并不是土国官方所称的地狱之门,那里已经被开发成了旅游景点,时常有游客出现,头儿认为并不适合我们宿营。”

“呵,当然!我们又不是来观光的,如果真要领略地狱景色,去华夏的昆仑山死亡之谷,可比这里有名得多了。”

“哦No,我听说过,可我一辈子也不想去那里!全球的五大死亡之地,没有一处是好招惹的。那些地方的磁场太过于诡异了,电子设备在里面完全没有用武之地,还会招来死亡之吻!”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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