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谕

第七百二十二章 殷王真面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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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歌最笨的,是杀了一个最最不能杀的人。

殷王的叔叔,殷九思。

那时候的越歌残暴恶毒,根本不顾殷朝死活,只图着她自己怎么开心怎么来,上天下地,肆无忌惮,跟个疯婆子似地,作,作天作地。彼时,王轻侯明白殷九思之辈,是朔方城在殷朝中最大的敌人,有他的存在,朔方城将会处处受制,甚至连他自己的野心也无法藏住,会被那位睿智的老人洞悉真相,所以王轻侯借越歌之手早早将殷九思

除掉。

越歌到是乖巧,顺着王轻侯的意思就一刀挥下,毁掉了殷朝最坚固一根撑天大柱。

她生取了殷九思的心,杀死一个可以将殷朝力挽狂澜的人,若殷九思尚还在世,也许,到现在为止,殷王依旧可以隐于幕后,他也不必不得已地将殷安推到前朝,为他作掩护,抵挡千般灾难。

殷王或许可以包容越歌所有地荒谬滑稽,甚至陪着她发疯,认真扮演着一个堕落昏庸的君王,但唯一不能原谅的,就是殷九思的死了。

很让人难过,当时那一切事发突然,殷王都没机会告诉他的师父,他的叔叔,他最敬重的老人,其实,他的弟子,他的侄子,他的君王没那么糊涂,其实,自己的心里有殷朝,有天下,有着远大的目标。殷王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越歌杀了殷九思,他若想把这昏庸君王扮好,便不能在那时暴露出异样,不能让王轻侯有任何发现他在伪装的痕迹——他不担心越歌看出端倪,却不能给王轻侯,给朔方城任何蛛丝

马迹。

薄情至极的殷王陛下,在那时,是心如刀绞的。

就像殷九思对殷王幼时的疼爱和眷恋一般,殷王也记得,小时候是谁抱着上马背,教他策马持弓,是谁握着他的手一笔一画地学着写字作文章,咿咿呀呀地跟着谁读古人诗书,明现世道理。

他看着那个最敬爱的人死得如此窝囊憋屈,却不能救,只能看他饮血泪,含冤屈,遗恨而死。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强大也在此处吧,纵使越歌做出这等让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原谅的事情,后来他依旧能照样宠着越歌,甜言蜜语说尽,偏爱宠溺无数。

这样的人,这样强韧的心性,实为恐怖。

两人聊了这许久,殷王绕着昭月居大堂走了几步,突然说道:“你喜欢吃火锅吗?”

“看来殷王,你是要亲自下厨了?”

“寡人听说你不会下厨烧菜,王轻侯与抉月就争相为你做饭,你命倒是真的好。”

“王上为王后下过厨吗?”

“你说呢?”殷王反问,便卷起袖子,就往厨房走,看上去的确是轻车驾熟,一边洗着食材,一边道:“小安小时候挑食,御膳房的厨子搜肠刮肚地天天给她换着花样做吃的,她也不爱吃。寡人看她日渐消瘦心里着急,

又没办法,就自己去学着做,一开始就做些蛋汤,白粥,小面之类的简单之物,后来做得多了也就熟了,她现在能健健康康地长到这么大,小时候可没少让寡人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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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着洗着,他举着个白萝卜,对着方觉浅:“不准备帮一下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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